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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1日发(作者:)

陕西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

建设方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

1

2

2.1

目录

建设背景 ........................................... 1

总体设计 ........................................... 4

建设目标 ........................................ 4

2.1.1

建设统一支付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 4

2.1.2

丰富缴款方式,拓展支付渠道,让缴款人缴款更方便 . 4

2.1.3

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满足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要求 ..... 4

2.1.4

配合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 5

2.1.5

实现各单位业务办理平台的最小化改造 ............. 5

2.2

总体架构设计 .................................... 5

2.2.1

缴费平台 ....................................... 6

2.2.2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 6

2.2.3

可对接财政非税银行接口 ......................... 7

2.2.4

可对接非税电子收缴系统 ......................... 7

2.2.5

为开票单位业务系统提供标准接口 ................. 7

2.2.6

可对接银行代理财政中间业务系统 ................. 7

3

3.1

3.2

方案内容 ........................................... 8

方案概述 ........................................ 8

方案实现 ........................................ 9

3.2.1

缴费平台建设 ................................... 9

3.2.2

电子票据系统建设 .............................. 10

3.3

方案建设 ....................................... 12

1

3.3.1

功能设计 ...................................... 12

3.3.2

数据接口 ...................................... 23

3.3.3

业务流程 ...................................... 25

3.3.4

数据交互 ...................................... 32

4

4.1

4.2

4.3

4.4

方案价值 .......................................... 39

对地方政府的价值 ............................... 41

对地方财政的价值 ............................... 42

对执收单位的价值 ............................... 42

对缴款人的价值 ................................. 43

2

1 建设背景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提出如下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加快构建陕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2017年1月9日陕西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显著提升省级政务服务能力。到2019年,建成省级统筹、部门协同、贯通市县乡村的多级联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实现办事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

同时,由于传统纸质财政票据印制成本高、开具效率低下、管理不规范、传输不便捷、保管存放要求高、报销入账程序复杂、不便于1

监督检查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严重制约了网络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模式在政府性收费中的应用。单位管理难度大、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以数字化的财政电子票据取代现有的纸质财政票据,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使用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2017年6月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政〔2017〕32号),通知要求各地应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着力建设科学完善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控制;着力建立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和运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全国财政票据信息共享,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着力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为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网络化、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为了响应国务院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给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的缴款服务,以及为缴款人提供以数字化的财政电子票据取代现有的纸质财政票据的全流程财政电子化服务。陕西省财政厅进行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助力陕西省财政收入2

收缴实现多渠道缴费,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实用性的全流程电子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根据现有业务布局及特点,实现多渠道缴费,在线开具电子票据,按需换开等服务。将来各单位依据统一的规范、标准相继接入此平台,分批实现全省电子化缴费。

3

2 总体设计

2.1 建设目标

结合目前陕西省政务服务系统现状,立足当前财政业务改革的需求,本方案的整体建设目标如下:

2.1.1 建设统一支付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优化陕西省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全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在传统支付渠道之外,开展在线支付服务,实现非税、非涉税行政收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收费网上支付,最终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受理、办结、反馈,做到“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

2.1.2 丰富缴款方式,拓展支付渠道,让缴款人缴款更方便

提供APP在线缴款、PC端缴款、公众号缴费等方式,目前兴业银行已接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渠道,所以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及缴费平台公众号端只需接入兴业银行即可实现主流互联网支付渠道,为缴款人提供更丰富、更灵活的缴款选择,让缴款更方便。

2.1.3 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满足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要求

在公共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中,严格遵循财政非税收入收缴4

电子化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使用统一的缴款识别码和项目识别码,接入统一的非税缴款渠道,满足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要求。并且为后续执收单位规范接入缴费平台提供标准。

2.1.4 配合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

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代替纸质财政票据,让业务办理、缴款及开票全流程在线化成为可能。在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中,严格遵循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遵循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使用统一的编码标准和数据标准,为接入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公众服务平台做好准备,满足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要求。

2.1.5 实现各单位业务办理平台的最小化改造

单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业务网站、单位业务系统等)只需进行简单改造并接入统一支付平台即可快速实现并满足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要求,通过“小手术”,实现“大作用”,在不影响各执收单位业务操作和用户体验的基础上提高系统建设进度的同时又充分保护了现有投资,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2.2 总体架构设计

总体上,陕西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以下简称“统一支付平台”)由财政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缴费平台公众号端)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构成,通过与非税电子收缴系统、支付渠道系统、财政非税银行接口以及单位数字签名设备等外5

部系统的衔接,共同支撑单位业务网站、单位业务系统等上层应用。

其中,统一支付平台通过在线缴款服务、财政非税银行接口、支付渠道接口等实现缴款入口与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支付渠道的衔接。

2.2.1 缴费平台

缴费平台为缴款人提供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缴费平台公众号端三种缴款入口,缴费平台也是统一支付平台的核心模块,供财政和单位的门户/业务网站、各执收单位微信公众号等调用,帮助财政和单位快速实现资金的在线收缴。

2.2.2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6

传输和接收的凭证。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代替纸质财政票据,让业务办理、缴款及开票全流程在线化成为可能。缴款人缴款后可选择直接在线开票,实现真正的“建好一张网、办成所有事”。

2.2.3 可对接财政非税银行接口

财政非税银行接口进行缴款码的生成与管理,缴费平台通过与财政非税银行接口进行对接,实时获取每一个缴款码所对应的缴款信息,并根据缴款码进行资金及信息对账。

2.2.4 可对接非税电子收缴系统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是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时获取业务信息及缴费信息跟踪的核心,通过对接,可与缴费平台进行非税信息及票据信息的共享。

2.2.5 为开票单位业务系统提供标准接口

通过统一的标准接口,开票单位业务系统(包括门户网站、业务网站)可供缴费平台调用,用以获取缴费信息,也可在业务系统直接跳转至缴费平台,帮助财政和单位快速实现资金的在线收缴。

2.2.6 可对接银行代理财政中间业务系统

银行代理财政中间业务系统是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的核心,实现与代理银行的对接,缴款人便可选择代理银行的任一渠道进行缴费。让缴款人的缴款选择更丰富、更灵活,缴款更方便。7

3 方案内容

3.1 方案概述

本次方案建设指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包括: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端)、通用缴款支撑服务、支付渠道(兴业银行收付通)的建设。统一支付平台就是建立统一数据交互平台。统一支付平台的建设为非税收入系统与执收单位外网系统、社会公众、银行端的系统对接提供安全、稳定、规范、高效的信息通道,是非税收入系统收缴业务的延伸。

本方案以互联网+非税平台、大数据及支付结算服务为基础,针对陕西省政务服务及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缴费需求设计的一套全方位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该方案主旨为陕西省非税收入提供统一电子化缴费平台服务,实现财政缴费平台多渠道接入、缴费便利、智能清算的功能,打造国内互联网+智能缴费平台的新标杆,为财政收入收缴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转型升级,树立可参考借鉴的标杆和典范。

方案也为缴费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提供移动互联网的APP缴费和互联网的PC端缴费(公众号端)等方式,缴款人不必奔波往返,免去了单位与银行之间的折返,轻松完成全部缴费程序,有效缓解了“缴款难”。同时在打票方面,采取了按需取票的原则,缴费人凭借缴费成功后缴费平台给予的电子票据信息(需与电子票据系统进行对8

接),至指定的财政票据代开点换取财政纸质票据;实现节约票据印制,避免了现金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成为“节能、环保、安全、高效、低碳”的缴费新方式与打票新模式。

3.2 方案实现

3.2.1 缴费平台建设

3.2.1.1 建设非税对接模块,实现与收缴电子化相关系统的对接

非税对接模块将实现与财政非税银行接口等收缴电子化相关系统的对接,按照收缴电子化改革要求接入统一缴款通道,获取缴款识别码信息,完成缴款码对应信息的缴费业务。

3.2.1.2 建设电子票据模块,实现与电子票据相关系统的对接

电子票据模块将实现与单位数字签名设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等电子票据相关系统的对接,按照财政电子票据业务规范、编码和数据规范进行财政电子票据的开具、传输和归档。

3.2.1.3 建设支付渠道接口,支撑互联网在线缴款

兴业银行目前已完成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钱包、百度钱包、翼支付等多种渠道的对接,缴费平台通过建设银行支付渠道接口,实现与兴业银行收付直通车等产品的对接,就可支撑主流互联网在线缴款(微信及支付宝支付),让缴款人的缴款选择更丰富、更灵活,缴款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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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4 建设单位系统对接模块,实现与执收单位业务办理平台的快速对接

缴费平台提供将提供接口实现执收单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业务网站、单位业务系统等)的快速对接,可供单位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应用形态的调用,帮助业务办理平台快速实现资金的在线收缴。

3.2.1.5 建设非税系统对接模块,实现与非税管理系统的对接

非税系统对接模块将实现与陕西省财政的非税管理系统的对接,在非税管理系统接入财政电子缴款通用接口(适配器)之前,陕西省财政非税管理系统需通过缴费平台获取实缴信息,并完成缴费信息的存储、信息匹配以及后续的对账缴款等操作。

3.2.2 电子票据系统建设

财政电子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管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凭证。财政电子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建设的总体思路如下:

3.2.2.1 建设规范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

财政电子票据以数字文件代替纸质媒介、以数字签名代替手工签10

章、以网络传输代替人工寄送, 与纸质财政票据相比,管理流程也具有较大差异。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财政部设计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基本流程,包括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和归档。陕西省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地区财政票据管理要求,以及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在财政部统一设计的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流程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

3.2.2.2 建设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编码

财政电子票据编码是财政电子票据的唯一标识,是财政票据监管部门、收款单位、缴款单位、第三方服务平台等财政电子票据业务参与方进行系统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核心基础数据,是缴款人取得财政电子票据、确认业务发生、办理报销入账的关键依据。为保证财政电子票据编码的唯一性,避免财政电子票据编码的重复使用,为财政电子票据的社会化应用创造条件。

3.2.2.3 建设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

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定义了财政电子票据的数据要素、数据结构和防伪方法等重要内容,规定了财政电子票据要素字段的名称、类型、组织方式以及扩展机制,明确了收款单位数字签名、财政监制数字签名等防伪信息的生成机理和生成方法,是建立财政电子票据在全国范围内流转和社会化应用的基础。为了确保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数据的一致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要求,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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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4 建设统一的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共享机制

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接口规范,也是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必要条件,这样能够确保实现全国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服务,能够简化社会公众查询、报销、入账流程,切实优化社会化应用服务,最大程度地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

3.3 方案建设

3.3.1 功能设计

统一支付平台方案主要提供服务包括:

(1)支持多入口缴费模式;

(2)支持多支付渠道缴款模式;

(3)提供综合管理平台;

(4)通过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电子票据社会化流转平台;

(5)建设智能清算体系。

具体方案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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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缴费入口多样

为更好的满足陕西省公共服务收入的各项缴费需求,本方案在业务品种上,支持非税收入缴款书缴款、交通罚没缴款、出入境缴款、高校缴费、考试中心等多种财政收入的缴纳;在缴费模式入口上,本方案支持多种入口的缴费,包括缴费平台APP在线缴费、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端在线缴费、以及由各执收单位业务网站跳转至“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端)缴费、或各执收单位微信公众号跳转至“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端)缴费等多种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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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1 缴费平台APP

对于通过短信、邮寄等方式获取到《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的缴款人如果选择直接通过缴费平台APP方式在线进行缴费的。具体流程为:缴款人首先到执收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为缴款人开具《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之后缴款人持《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登录缴费平台APP,输入缴款通知书中的缴款码后,系统自动调取这个缴款码所对应的缴费信息,并显示至缴费平台APP页面中,缴款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缴纳,通过兴业银行多支付渠道完成资金支付并更新缴款信息。缴款人可根据缴款码进行缴费情况的查询。

3.3.1.1.2 缴费平台PC端

对于通过短信、邮寄等方式获取到《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的缴款人如果选择通过缴费平台PC端方式在线进行缴费。具体流程为:缴款人首先到执收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由执收单位为缴款人开具《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之后缴款人持《陕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登录缴费平台PC端,输入缴款通知书中的缴款码后,系统自动调取这个缴款码所对应的缴费信息,并显示至缴费平台PC端页面中,缴款人确认信息无误后确认缴纳,通过兴业银行多支付渠道完成资金支付并更新缴款信息。缴款人可根据缴款码进行缴费情况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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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3 单位网站跳转

单位网站跳转至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或公众号端(根据缴款人选择移动端或者PC端决定是跳转至缴款平台APP还是缴款平台PC端或公众号端)模式适用于缴款人在单位网站进行缴费的情况,缴款人在单位网站发起缴款请求后跳转至缴费平台并完成缴纳的模式。

具体流程为:缴款人到执收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执收单位开具缴款通知书等本单位缴款单据,缴款人登录单位网站进行缴费信息的查询,缴款人对单位网站中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如果选择在线缴费,则跳转至缴费平台中,缴费平台显示缴费信息及支付渠道,缴款人对缴款信息确认后,通过兴业银行多支付渠道完成资金支付并更新缴款信息。并可在缴费平台历史账单中对该笔缴费订单进行信息的查询。

3.3.1.1.4 微信公众号跳转

微信公众号跳转至缴费平台APP或缴费平台PC端(根据缴款人选择移动端或者PC端决定是跳转至缴款平台APP还是缴款平台PC端)模式适用于缴款人在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的情况,缴款人在微信公众号发起缴款请求跳转至缴费平台并完成缴纳的模式。

具体流程为:缴款人到执收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执收单位开具缴款通知书等本单位缴款单据,缴款人登陆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信息的查询,缴款人对微信公众号中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如果选择在线缴费,如果缴款人是在移动端选择微信公众号缴费,则因受微信本身技术限制,会先跳转至网页再进入缴费平台APP中进行缴费,如果缴15

款人选择PC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则直接跳转至缴费平台PC端,且缴费平台PC端生成一个随机二维码,缴款人可使用微信扫码进行支付。对于选择缴费平台APP的则在缴费平台APP页面显示缴费信息及支付渠道,缴款人对缴款信息确认后,通过兴业银行多支付渠道完成资金支付并更新缴款信息。并可在缴费平台历史账单中对该笔缴费订单进行信息的查询。

3.3.1.2 支付渠道多样

为提高财政各收入平台缴费效率,满足陕西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多渠道多银行的支付需求,方案可帮助客户实现一点接入即可快速接入多种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宝、网关支付、快捷支付等主流互联网支付方式),可满足缴款人付费方式的多样化。

多样的支付渠道具有以下特点:

1)支持对公对私缴款,满足各方缴款需求;

2)简化收款流程,提高收款效率;

3)支付渠道多样化,进一步优化缴款人缴费体验。

3.3.1.3 综合管理平台

缴费平台作为面向社会提供政府公共服务收入缴费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为更好的服务于缴款人,保证缴款便利,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本平台支持用户管理、缴费管理、信息管理、后台管理、查询分析等功能,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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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1 用户管理

本功能实现对于陕西省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内缴款人的用户管理,包括用户注册、用户登录、用户信息管理、身份验证、银行卡绑定、缴款信息提醒等功能。

3.3.1.3.2 缴费管理

本功能实现对于陕西省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内缴款人进行缴款信息管理和缴款支付处理,包括缴款信息查询、在线缴款等,缴费业务涉及到交通罚没缴款、出入境缴款、高校缴费、考试收费等业务的缴费功能。

3.3.1.3.3 信息管理

本功能实现对于陕西省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内各类信息通知和服务查询,包括公告通知、缴款帮助功能、收费项目查询、执收单位查询等功能。

3.3.1.3.4 后台管理

本功能实现对于陕西省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的后台管理人员进行平台信息查询和管理功能,包括参数维护管理、消息发布、交易接口维护、交易监控、对账管理、支付金额控制、日志查询、监控预警、报表查询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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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5 查询分析

本功能主要为缴款人提供在线缴费数据的查询分析功能,包括缴费结果的查询和历史账单的查询。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为缴款人提供多维度的数据查询,包括缴款码、执收单位、日期、项目等条件,并在页面以报表的形式进行数据结果的展现。缴费平台查询分析模块从数据库中提取缴款人缴费数据,运用专业的分析方法,完成对缴款人缴费活动的分析,实现对缴费数据的进一步加工,生成各种分析图表并对缴款人的支出状况给予一定的评价等信息。

3.3.1.4 票据社会化流转

票据的社会化流转是指缴款人缴费完成后将在线获取到以png文件表达缴费信息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简化了业务受理在窗口的办理流程,减轻窗口人员的工作量,减少排队、减少道路拥堵、方便群众。

同时在打票方面,采取了按需取票的原则,缴费人凭借缴费成功后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给予的电子票据信息,至指定的财政票据代开点换取财政纸质票据;实现节约票据印制,避免了现金风险,提高了工作效率,成为“节能、环保、安全、高效、低碳”的缴费新方式与打票新模式。

票据得社会化流转,即电子票据的生成包括了制样、赋码、开票、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一系列过程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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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1 电子票据制样

电子票据的制样是由各财政端定义的财政电子票据模板,主要用于描述电子票据的数据要素及可视化样式,用以制作形成电子票据模板文件。

3.3.1.4.2 电子票据赋码

电子票据的赋码是财政部门向各执收单位单位发放电子票号的过程,是保证财政电子票据票号唯一性的核心环节。根据单位业务模式的特点,财政电子票据可以支持两种赋码模式:一是各执收单位开票时电子票据系统按照财政部门设定规则自动分配电子票据;二是财政部门预发电子票据票号,单位按顺序使用电子票号。

3.3.1.4.3 电子票据开具

根据单位业务模式的不同,各执收单位可以使用系统单位端录入或批量导入开具财政电子票据,也可以依托单位自有业务系统,通过19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开票等模式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开票信息中需包含单位数字签名。

单位开具生成含有单位签名的票据信息后,通过单位系统自动上传到财政端电子票据系统,财政端验证电子票号唯一性、单位签名有效性无误后,追加财政监制签名,制作生成完整的财政电子票据。

3.3.1.4.4 电子票据传输

传输是将财政电子票据交付缴款人的过程。财政电子票据相关信息可直接通过缴费平台APP发送给缴款人,缴款人也可在缴费平台APP上对电子票据进行查询。

3.3.1.4.5 电子票据查验

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是缴款人对电子票据真伪进行验证的过程。缴款人取得财政电子票据后,可以通过全国财政票据服务网站或应用工具等查验票据真伪。

3.3.1.4.6 电子票据入账

入账是各执收单位进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处理的过程。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将对各执收单位提供支持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接口,开票单位和缴款单位可以通过建立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接口的模式,自动获取、查验本单位的财政电子票据,也可以自动生成记账凭证。

在过渡阶段,开票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打印到纸质财政票据上,给缴款人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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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4.7 电子票据归档

财政电子票据作为原始凭证,财政部门、开票单位、缴款单位需分别进行归档。财政部门归档作为备查依据,开票单位归档作为记账依据,缴款单位归档作为报销凭据。

3.3.1.5 自动清算体系

方案以财政非税银行接口为通道,以非税电子收缴系统对接为基础,实现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端)按照非税电子收缴系统指令进行自动对账、自动清分等功能,包括交易流水的对账和资金到账的对账。即支持按照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的需求输出对账表报表,并生成清算文件,由兴业银行根据缴费平台生成的清算文件完成清算。

在缴款业务对账成功的基础上,实现财政收入的资金向省各级财政部门指定账户的汇款。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按照对账结果生成清算指令并通过财政非税银行接口发送至兴业银行,由兴业银行划转至各级财政部门指定账户,确保资金清算及时准确,资金报表信息完整。

3.3.1.6 对账管理

对账管理主要是对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渠道收缴的资金进入银行账户后,银行在完成业务日切后,将本日所有确认交易信息及非税收入资金到账流水汇总后通过财政非税银行接口发送至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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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网上缴费业务在涉及非税业务系统、执收单位业务系统、银行业务系统等多个单位的多个系统,因此,统一支付平台、执收单位系统、银行系统在缴费环节将会对每笔业务的缴费状态进行判断,以防止重复缴费。

在整个业务办理及收缴环节中,对账工作包括:非税收缴系统与缴费平台的对账、非税收缴系统与单位网站/单位系统的对账。其中非税收缴系统与缴费平台的对账是指缴款人在缴费平台缴完款后,缴费平台将缴费信息推送给非税收缴系统,缴费平台将缴费信息推送给非税收缴系统后,非税收缴系统需要将成功接收缴费信息的结果回执给缴费平台,如果缴费平台没有收到非税收缴系统成功接收缴费数据的回执信息,将自动发起二次数据推送。非税收缴系统与缴费平台定时进行对账,来确保缴费平台缴款信息与非税收缴系统的入账信息一致。

3.3.1.7 退款管理

退款管理主要针对重复缴费等办理退款处理。

退款管理可以由缴款人、银行、执收单位或财政发起,也可以由平台对账后自动发起,由银行系统和财政系统管理员确认后进行退款处理。

遵循资金原路返回的原则,判断是在哪个代收机构缴款,调用该机构的退款接口进行退款处理,退款成功后提示缴款人相关退款信息。

特殊的退款流程(以交警线上线下重复缴款为例):缴款人在交警开通的线下渠道缴款后,由于交警没有及时消单,造成缴款人针对这笔业务在缴费平台又做了一次线上缴款业务,造成了一笔交易重复22

缴款的情况。对于交警线下线上重复缴款的情况,在退款环节,线上缴费平台按照正常的缴款确认、对账、清分等流程继续进行,以线下渠道退款的方式进行处理,因为线下缴款中,资金通过汇缴的方式先进入交警部门的科目中,相对于线上资金退款更加方便、快捷,能够提高百姓缴款的满意度、业务体验。

3.3.2 数据接口

3.3.2.1 业务数据接口

业务数据接口主要是指缴费平台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对接和非税管理系统的业务数据对接。

3.3.2.1.1 执收单位业务数据接口

各执收单位业务系统办理完业务后,将业务数据存储各业务系统的数据库中。当缴款人在缴费平台输入缴款码发起缴费时,缴费平台启用服务,触发与执收单位业务系统的接口并推送待缴费数据到缴费平台中,缴费成功后,通过与业务系统的接口再将已缴费数据实时推送给执收单位业务系统中,完成业务办理流程,同时也将缴费信息推送到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中。

3.3.2.1.2 非税管理系统数据接口

在缴费平台上线后,为了满足在非税管理系统中办理的业务可以在缴费平台进行缴费的需求,需要通过与非税管理系统进行对接,来实现缴费平台与非税管理系统的数据同步,对接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数23

据同步、业务数据同步等。

3.3.2.1.2.1 基础数据同步接口

基础数据同步接口是指缴费平台与非税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同步功能,同步的数据内容包括:行政区划、代理银行、主管部门、归口财政部门、单位信息、银行账户、收入项目、票据种类、票据批次、收入类别、资金性质、单位票据、单位项目、预算科目、项目标准、项目分成、票据项目、项目对应科目等内容。

同步的方式是由内网非税管理系统将基础资料以增量方式(含变动)通过网闸文件摆渡的形式定时同步到外网缴费平台,进行基础信息更新。

3.3.2.1.2.2 业务数据同步接口

业务数据同步接口是指非税管理系统与缴费平台的业务数据同步功能,同步的数据内容包括:缴款信息、缴款确认信息。

同步的方式是由内网非税管理系统与外网缴费平台将业务数据以增量方式(含变动)通过网闸文件摆渡的形式定时进行业务数据同步更新。

3.3.2.2 电子票据接口

电子票据接口主要是指与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对接。

缴费平台对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缴款人获取电子票据信息及按需打印财政票据的需求。

缴款人在缴费平台缴费成功后,缴费平台同时将缴费成功的信息发送给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和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电子票据管理系24

统得到缴费成功的信息后将该信息对应得电子票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推送到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和缴费平台PC端)的页面中。缴款人可以按需到财政指定的网点打印财政票据。

3.3.2.3 支付渠道接口

支付渠道接口是缴费平台的核心模块之一,缴费平台中的通用缴款支撑服务通过对接支付渠道来实现收付能力,支付渠道主要是通用缴款支撑服务对接兴业银行收付通接口,用以打通支付宝、微信支付、网关支付、快捷支付等互联网支付渠道,支撑在线缴款和扫码缴款。

其中,通用缴款支撑服务在缴费平台中以在线缴款挂件的形式,供财政和单位的门户/业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调用,帮助财政和单位快速实现非税资金的在线收缴。

3.3.2.4 财政非税银行接口

缴费平台通过与财政非税银行接口进行对接、路由和交互,实时获取每一个缴款码所对应的缴款信息,以及实缴信息的反馈和资金及信息的对账。

3.3.3 业务流程

整个公共服务收入收缴流程包括:缴款通知的开具、缴款人缴款、电子票据(需待电子票据系统上线)的换开以及原有过程,其中在线缴费流程包括:缴款信息的查询、在线缴款、获取电子票据(需待电子票据系统上线)等。

25

1.办理缴款业务单位业务网站3.告知缴款码缴款人4.发起缴款缴费平台APP13.告知缴款状态及电子票据5.调用缴款服务缴费平台缴费平台PC端业务办理渠道2.开具电子缴款书单位业务系统其它办理渠道12.反馈缴款状态及电子票据6.查询应缴信息非税系统通用缴款支撑服务非税系统接口7.选择支付方式在线缴款挂件票据系统接口支付渠道接口收缴系统接口11.开具电子票据票据系统 14.查询实缴信息收缴系统8.调用支付渠道支付渠道9.支付商业银行银联支付宝资金10.反馈支付结果微信支付其它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账户

非税收缴业务流程图

支付平台APP收缴原型

3.3.3.1 开具缴款通知

由执收单位业务人员在财政非税系统中开具含有缴款码的一般26

缴款通知书。可通过邮件、短信或者现场通知的方式将缴款码告知给缴款人。

3.3.3.2 查询缴款信息

缴款人登陆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后在缴款页面输入缴款识别码,缴费平台根据缴款码向财政非税银行接口查询应缴信息,缴款人确认信息无误后,可选择支付按钮发起缴款。

3.3.3.3 银行完成缴款

缴款人在缴费平台发起支付缴款后,缴费平台跳转至支付页面,缴款人可选择全渠道进行缴款,包括:微信、支付宝、网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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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4 开具非税收入统一收据

缴款人缴费确认后,缴费平台将实缴信息发送给财政非税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需待该系统上线),电子票据系统根据已确认的缴费信息自动开具非税收入统一收据。

3.3.3.5 电子票据展现

缴费平台(包括缴费平台APP、缴费平台PC端及公众号)获取到非税系统缴费成功的信息后,电子票据系统(需待该系统上线)自动开具非税收入统一收据并在缴费平台页面进行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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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6 电子票据换开(需待电子票据系统上线)

缴款人在缴款后,在缴费平台页面获取到电子票据后,如需要报销凭据可在限定的期间内自行到票据打印点换开纸质财政票据。

3.3.3.7 非税系统信息查询

缴款人缴费成功后,非税管理系统如果需要获取缴费结果信息,可通过缴费平台的收缴系统接口进行信息的查询,以便对缴款人缴费进度进行监控、并完成实缴信息的存储、信息匹配以及后续的对账等操作。

29

3.3.3.8 具体场景描述

3.3.3.8.1 出入境管理局

因本次陕西省公共服务统一支付平台以出入境管理局为试点,所以下面以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业务为场景进行具体业务的描述。

1.办理业务出入境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端10.发送对账信息8.发送缴款确认信息财政非税管理系统 6.缴款确认信息2.调用支付平台7.发送缴款确认信息陕西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3.调用支付渠道5.反馈支付结果9.发送对账信息4.选择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渠道微信支付支付宝网银支付其他缴款渠道资金收款账户

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缴款人进入陕西省出入境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端办理业务;

30

(2)缴款人进入陕西省出入境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端办理业务后,跳转至缴费平台,缴款人选择支付方式并进行支付;

(3)缴费平台支付成功后给微信公众号端返回支付成功信息,并通过网闸内外网文件摆渡的方式将缴款确认信息传给内网非税系统,内网非税系统收到缴款信息后,将缴款信息传给出入境管理局进行记账。

(4)缴费平台定时发送对账信息给非税系统,确保缴费平台的缴款信息与非税的记账信息一致。

(5)非税系统需要定时的发送对账信息给出入境管理局的业务系统,确保非税系统的记账信息与出入境管理局的业务系统记账信息一致。

3.3.3.8.2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10.发送对账信息8.发送缴款确认信息1.办理业务交警单位业务系统财政非税管理系统 6.缴款确认信息2.调用支付平台7.发送缴款确认信息陕西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3.调用支付渠道5.反馈支付结果9.发送对账信息4.选择支付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渠道微信支付支付宝网银支付其他缴款渠道资金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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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 缴款人在省交警总队单位业务系统办理业务;

(2) 缴款人在省交警总队单位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后,跳转至缴费平台,缴款人选择支付方式并进行支付;

(3) 缴费平台支付成功后给省交警总队单位业务系统返回支付成功信息,并通过网闸内外网文件摆渡的方式将缴款确认信息传给内网非税系统,内网非税系统收到缴款信息后,将缴款信息传给省交警总队进行记账。

(4) 缴费平台定时发送对账信息给非税系统,确保缴费平台的缴款信息与非税的记账信息一致。

(5) 非税系统需要定时的发送对账信息给交警单位业务系统,确保非税系统的记账信息与交警单位业务系统记账信息一致。

3.3.4 数据交互

随着网络技术的成熟和应用的不断完善,Internet正在越来越多地融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一方面,企业上网、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一系列网络应用蓬勃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网络的关系日益密切;另一方面,网络用户成分越来越多样化,出于各种目的的网络入侵和攻击越来越频繁。人们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丰富、便捷的信息同时,也日益感受到频繁的网络攻击、病毒泛滥、非授权访问、信息泄密等问题所带来的困扰。为保护重要内部系统的安全,2000年1月,国家保密局发布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32

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相连,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中共中央办公厅2002年第17号文件《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也明确强调:“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

为了实现陕西省非税电子化统一支付平台网络间信息的安全交互问题,实现高速的、安全的数据交互,并提供可靠的信息交互服务。在网络安全威胁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考虑到外网会直接面临来自互联网的黑客入侵和攻击,安全方案的设计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与保密标准,对系统进行安全保密设计,以求达到国家保密局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指南--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规定的设计指标。所以我们为统一支付平台提供了网闸文件摆渡方式的数据交互方案。

3.3.4.1 网闸文件摆渡原理

网闸是实现两个相互业务隔离的网络之间的数据交换,通用的网闸模型设计一般分三个基本部分:

1.

内网处理单元

2.

外网处理单元

3.

隔离与交换控制控制单元

三个单元都要求其软件的操作系统是安全的,也就是采用非通用的操作系统,或改造后的专用操作系统。一般为Unix BSD或Linux的变种版本,或者其他嵌入式操作系统VxWorks等,但都要对底层不需要的协议、服务进行删除,使用的协议需进行优化改造,增加安全特性,同时提高效率。

33

(1)内网处理单元:包括内网接口单元与内网数据缓冲区。接口部分负责与内网的连接,并终止内网用户的网络连接,对数据进行病毒检测、防火墙、入侵防护等安全检测后剥离出“纯数据”,作好交换的准备,并完成来自内网对用户身份的确认,确保数据通道的安全;数据缓冲区主要负责存放并调度剥离后的数据,负责与隔离交换单元的数据进行交换。

(2)外网处理单元:与内网处理单元功能相同,但处理的是外网连接。

(3)隔离与交换控制单元:是网闸隔离控制的摆渡控制,控制交换通道的开启与关闭。控制单元中包含一个数据交换区,即数据交换中的摆渡船。对交换通道的控制的方式目前有两种技术,分别为:摆渡开关与通道控制。摆渡开关是电子倒换开关,只要功能是让数据交换区与内外网在任意时刻的不同时连接,形成空间间隔GAP,实现物理隔离。通道控制方式是在内外网之间改变通讯模式,34

中断内外网的直接连接,采用私密的通讯手段形成内外网的物理隔离。该单元中有一个数据交换区,作为交换数据的中转。

在内外网处理单元中,接口处理与数据缓冲之间的通道,称为内部通道1,缓冲区与交换区之间的通道,称内部通道2。对内部通道的开关控制,就可以形成内外网的隔离。模型中用中间的数据交换区摆渡数据,称为三区模型;摆渡时,交换区的总线分别与内、外网缓冲区连接,也就是内部通道2的控制,完成数据交换。

还有一种方式是取消数据交换区,分别交互控制内部通道1与内部通道2,形成二区模型。二区模型的数据摆渡分两次:先是连接内、外网数据缓冲区的内部通道2断开,内部通道1连接,内外网接口单元将要交换的数据接收过来,存在各自的缓冲区中,完成一次摆渡。然后内部通道1断开,内部通道2连接,内外网的数据缓冲区与各自的接口单元断开后,两个缓冲区连接,分别把要交换的数据交换到对方的缓冲区中,完成数据的二次摆渡。

35

内部通道一般也采用非通用网络的通讯连接,让来自两端的可能攻击终止于接口单元,从而增强网闸的隔离效果。所以内部通道一般选用网络、SCSI、IDE、USB、PCI等方式。

网闸设计的目的,是隔离内外网业务连接的前提下,实现安全的数据交换。也就是安全专家描述的:协议落地,数据交换。

3.3.4.2 网闸文件摆渡实现

文件交换:实现将网闸一侧的文件安全可控的摆渡到另外一侧。

主要是使用两台服务器,分别作为数据抓取服务器和移动应用服务器,数据抓取服务器部署在内网侧,缴费应用服务器部署于外网侧,两台服务器具备相同的数据库结构,通过网闸功能实现两台服务器的数据库表摆渡同步,来完成实时数据交互。

3.3.4.3 网闸摆渡的安全性

3.3.4.3.1 与防火墙相比

通过网闸文件摆渡原理,可以看出网闸文件摆渡和防火墙的原理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网闸是在逻辑层上的协议转发,而防火墙则直接是物理层上的端口转发,理论上端口转发的安全性要更低一些,其模型如下:

36

3.3.4.3.2 与网闸穿透相比

网闸穿透简单的说对于内外网的应用来说,基本可以看做是透明的,从某种角度看,和防火墙差不多,但安全性比防火墙高,但又比文件摆渡的安全性低。简单描绘如下:

3.3.4.4 网闸文件摆渡的性能

基于网闸文件交换的电子网关性能测试环境

测试设备

网关服务器

(虚拟机)

测试硬件配置

4核 Intel Xeon E312xx

主频:1.8GHZ

内存:16G

测试客户端 4核 Intel(R) Core(TM)i5-6400

主频:2.70GHZ

内存:8G

性能测试结果

文件大并发请求书 平均响应最小响最大响应时吞吐量

小 数 时间 应时间 间

sent

37

447KB 800 25907 17.323s 0.057s 303.968s 37.9/s 16877.41KB/s

CPU使用率不超过50%,内存占用<100M

测试结论

总体性能测试结果表明,文件越小并发性能越高,上传文件<=1M,支持每秒800个并发,文件越大并发性能越低(响应时间越长);同时服务器的磁盘IO读写效率以及网络带宽也将影响测试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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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方工作

4.1 省财政厅

 协调各方做好相关工作。

 准备相关软件、硬件、网络环境(网闸、边界平台等)。

4.2 兴业银行

 完成统一支付平台建设。

 提供统一支付平台接口给试点单位,并做好统一支付平台与试点单位的对接测试、联调工作。

 与东软配合,做好统一支付平台与财政非税系统之间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同步(通过网闸)。

 协助试点单位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渠道开设商户。

 做好初始数据设置及各试点单位的培训工作。

 做好测试数据切割,保证系统正式上线。

4.3 东软

 与兴业银行配合,做好统一支付平台与财政非税系统之间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同步(通过网闸),包括:

a) 基础数据:行政区划、代理银行、主管部门、归口财政部门、单位信息、银行账户、收入项目、票据种类、票据批39

次、收入类别、资金性质、单位票据、单位项目、预算科目、项目标准、项目分成、票据项目、项目对应科目等;

b) 业务数据:缴款确认信息、对账信息(含预对账)等。

 根据试点单位提供的接口,向单位业务系统推送缴款确认信息和对账信息,并做好相关测试、联调工作。

4.4 试点单位(出入境管理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 根据兴业银行提供的相关接口完成微信公众号与统一支付平台的对接,并做好相关测试、联调工作。

 对微信公众号关联的后端系统进行改造,提供缴款确认信息的接收接口给兴业银行,并做好相关测试、联调工作。

 对单位业务系统进行改造,提供缴款确认信息和对账信息的接收接口给东软,并做好相关测试、联调工作。

 对自助机系统进行改造,支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渠道缴款的缴款人在自助机上根据缴款确认信息查询、打印纸质票据。

5 方案价值

方案紧紧围绕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系统建设指南需求,符合当前财政业务改革形势,尤其是正在推进的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产品40

具有以下特点:

1、 适应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趋势

统一支付台的建设必须符合当前财政业务改革形势,尤其是正在推进的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博思是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票据整体业务解决方案提供商,引领先进理念和财政政策。

2、 缴款渠道丰富

统一支付平台支持网关支付、快捷支付、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微信等)全覆盖。

3、 与财政行业底蕴

财政业务解决方案金融服务商(兴业银行)对于财政业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完全具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

5.1 对地方政府的价值

依托于通用缴款支撑平台的统一支付平台可以实现对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相关政策指导意见、系统建设指南中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支付功能的快速落地,实现政务服务全业务流程的一站式、在线化办理。同时符合当前财政业务改革形势,尤其是正在推进的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避免了系统的重复建设及后期对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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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对地方财政的价值

1、 有利于促进非税电子收缴的推广使用,加快收缴电子化进程

统一支付平台扩充了多种缴费渠道,并提供主流互联网支付方式,更容易被公众接受和使用,因此能够更有效地将收缴信息流导向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中,将有效促进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在各地——尤其是代理银行较少的市、县级财政——的推广使用,加快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的进程。

2、 有利于推进“财政+互联网”,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统一支付平台为财政赋予了在线收缴能力,在给缴款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能够提升公众对财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财政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入口的认知度和使用度,提升财政服务公众的水平。

5.3 对执收单位的价值

1、 有利于收缴电子化的快速落地,降低建设成本

统一支付平台的通用缴款支撑服务可以快速实现与单位业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的对接,推动收缴电子化在执收单位的落地。

2、 有利于实现全业务流程的一站式、在线化办理,优化服务链条

目前很多单位业务都可以在线办理,但是缴费仍需要到线下。借助统一支付平台的在线收缴能力,单位可以进一步减少甚至消除线下业务环节,实现一站式、在线化的业务办理。

3、 有利于实现规范化的在线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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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缴电子化改革之前,部分单位已经率先试水了互联网收缴模式,但是存在资金处理不规范等问题难以解决。缴费平台与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系统对接能够确保支付渠道的资金处理符合财政要求,帮助单位实现规范化的在线收缴。

5.4 对缴款人的价值

1、 更丰富、更灵活的缴费选择,缴费更方便

统一支付平台提供在线缴费的缴费方式,接入支付宝、微信支付、快捷支付、网关支付等主流互联网支付渠道,让缴款人的缴费选择更丰富、更灵活,缴费更方便。

2、 减少线下业务环节,提升业务办理体验

统一支付平台减少了线下业务环节,有利于实现全业务流程的一站式、在线化办理,提升缴款人的业务办理体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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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缴费缴款财政票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