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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1日发(作者:)

辽宁人事考试防疫要求告知书2023年12月版

辽宁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3年12月版〕

〔12月6日发布,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为保障广阔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安康,确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平安平稳顺利施行,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主动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安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____号〕,充分理解考点城市对往返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人员的疫情防控详细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安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一定提早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第 1 页 共 6 页

达考点所在市,防止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每个人都是自己安康的第一责任人。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回绝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安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安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安康码”状态。假如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病症,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安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展申报更新,有病症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假设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安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安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安康码平台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病症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病症感染者的亲密接触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安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施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第 2 页 共 6 页

离人员;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详细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以及考点城市卫生安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____等〕;

〔四〕“辽事通安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五〕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病症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假设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那么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那么将按违背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当。

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应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三〕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展检测〕。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早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标准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第 3 页 共 6 页

间隔间隔 ,并提早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安康码”〔绿码〕;〔4〕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5〕《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场所码”登记和测温工作。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安康码”、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病症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病症、“辽事通安康码”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试日前7天,应防止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病症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辽人员接触;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风险地区。

〔二〕考生应提早打印准考证,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道路,提早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制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适宜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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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标准佩戴。

〔四〕考试完毕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平安间隔 。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辽宁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3年12月版〕》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提早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背相关规定,自愿承当相关责任、承受相应处理。

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病症、瞒报漏报安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展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展动态调整,请广阔考生亲密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________及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的官方网站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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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不包括考试当天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请务必保存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准考证、通信行程卡截图及其他行程凭证等、施行疫情管控措施部门出具的正式通知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居住地风险等级查询考试当天的截图”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等证明材料〕,作为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根据。并务必于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退费申请表》〔见附件2〕,联络报名时选择的地市人事考试部门,详见该项考试考务通知附件〕提交退费申请,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展补充办理。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退款,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延期条件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1.疫情防控承诺书

2.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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