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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3日发(作者:)
道法新课标手写笔记
1.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
2.犯罪的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3.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
4.我国的基本国情: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5.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6.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7.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8.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
9.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国家法制统一的 基础:宪法。
10.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1.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生产资料公有制。
12.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
13.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一个中国原则。
14.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教育。
15.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等。
16.公民的基本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根本”类
1.国家的根本法/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
2.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中国自信、民族自信的根本所在/我国取得辉煌成就的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共同富裕。
5.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教育。
“核心”类
1.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法治。
2.依法行政的核心:规范政府的行政权。
3.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
4.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
6.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7.伟大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
8.时代精神的核心:改革创新。
“前提、关键”类
1.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国家安全。
2.实现文化创新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文化多样性。
3.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抉择),也是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
4.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
“国策、政策、制度、方针、战略、方略”类
1.我国的基本国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计划生育、对外开放等。
2.我国的民族政策: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②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4.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6.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
①国有经济—— 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发挥关键作用(政策:巩固和发展)
②集体经济—— 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鼓励、指导和帮助)
③非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鼓励、支持、引导)
7.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8.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9.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0.我国的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
1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依法治国。
12.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
13.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依法行政。
“原则”类
1.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民主集中制。
2.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本质、实质、性质”类
1.犯罪的最本质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当家作主。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
4.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5.改革的实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6.国际竞争的实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7.人民法院的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8.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9.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体现、表现”类
1.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
2.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国家利益。
4.自信的中国人的具体表现:对国家有认同、对文化有底气、对发展有信心。
5.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6.创新精神的表现:①敢为人先、敢于冒险的勇气和自信。②探索新知的好奇心和挑战权威的批判精神。③承受挫折的坚强意志和沟通合作的团队精神。④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和造福人类的济世情怀。
“目的、目标”类
1.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目的: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发展的根本目的:增进民生福祉。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保证、保障”类
1.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监督。
2.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
3.发展市场经济、实现强国富民的基本保障:法治。
4.实现国家利益最根本的保障/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安全。
5.自由的保障:法治。
“重要、地位”类
1.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
2.国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国家安全。
3.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4.国有经济的地位: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发挥着关键作用。
5.诉讼的地位: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处理纠纷和应对侵害的途径—— 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
“最、第一”类
1.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身自由。
2.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
3.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加强和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4.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
5.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改革开放。
6.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
7.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权)
8.我国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机关—— 监察权)
9.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国家司法机关—— 司法权)
10.我国最高检察机关(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权)
11.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审判机关—— 审判权)
12.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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