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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
合同履约及资信情况
为提升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近日,丰台法院民三庭王静审判团队一行
三人走进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培训的方式,以“民法典
时代企业的合同管理”为题进行授课交流,中航建设总公司及境内11家子公司共约200
人分别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参与了培训。合同签约前的风险防范
资质审查。在签约前,通过对签约对象进行资质和信誉等方面的调查,用以衡量对方
的履约能力和风险发生后的赔偿能力。签约对象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方面
应对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自然人可否代表法人进行签约等情况,要明确其是否
具有代理权限、是否具有完备的代理手续等;另一方面要审查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是
否具有履约能力,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天眼查及企查查APP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的注册资料、经营状况、涉诉情况等进
行全面掌握,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合同起草。根据签订合同双方优势地位的不同,分为对方起草和己方起草,后者对企
业争取自身权益更为有利。合同起草时的基本条款包括主体条款、标的物的类型数量质量
条款、价格条款、履行条款、违约责任、解除条款、争议解决等。在确定条款行文时尤其
要注意保证标的的合法性、标的物及交付地点的确定性,避免实际履行中产生争议引发纠
纷。对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也应尽量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方
便日后纠纷难以避免时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应当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通讯地址
及有效送达日,通讯地址变更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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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约中的风险防范
一是订约方式。对于签约过程,企业需要重点把握合同成立的流程。《民法典》对于
合同的订立,在要约承诺方式之外增加了其他方式,体现了民法的开放性,亦是合同自由
原则的体现,让实务中合同书、招拍挂等难以归结为简单的要约承诺方式订约的操作有了
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外,《民法典》第495条还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
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
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该规定吸收了买卖合同司
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但不局限于买卖合同,扩大了适用范围。
二是订约过程。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前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民法典》
还增加了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但需要注意商业广告
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而要约则是希望对方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
于标的物的数量、单价等合同主要内容必须是具体明确的。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需
要撤回或撤销要约的,要注意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对方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被要约人;除
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
销的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两种情形外,要约可以撤销。承诺是同意对方要
约的意思表示,表现方式可以是明示或者默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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