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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发(作者:)

新冠肺炎风险人员判定与管控

一、疑似病例诊断与管理

(一)疑似病例诊断。

(1)发病前 14 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者居住史;

(2)发病前 14 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

染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 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

发 热或者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会萃性发病(14 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

学校班级等场所,浮现 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者呼吸道症状

的 病例)。

(1)发热和(或者)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

(2)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者降低,淋巴细胞计数

正常或者减少。

疑似病例诊断标准:任 1 条流行病学史+任 2 条临床表

现;同时符合 3 条临床表现;任 2 条临床表现+新冠病毒特

异性 IgM 抗体阳性(近期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者不作为参考

指标)。

(二)疑似病例管理。

1.转运。发现可疑新冠肺炎病例,应即将用负压救护

车单独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隔离排查与治疗。

2.诊断与报告。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检查,可疑

病例符合疑似病例诊断标准时,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在 2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即将调查核实,于 2 小时内通过

网络直报系统完成报告信息的三级确认审核。

3.订正报告。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订正为“确

诊病例”或者排除。

排除标准: 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间隔 24h),

且发病 7 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 IgM 和 IgG 仍为阴性(有 疫

苗接种史者,血清学 IgM 和 IgG 不作为排除指标)。

二、确诊病例诊断与管理

(一)确诊病例诊断。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或者血清学证据之一者或者具

备 以下病原学或者血清学证据之一且有(可测量)新冠肺

炎临床 表现者:

1.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新冠病毒特异性 IgM 抗体和

IgG 抗体均为阳性。

(二)确诊病例管理。

1.转运。确诊病例应通过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

疗 机构隔离治疗,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报告与订正。确诊病例应在 2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

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在“临床严重程度”中

本文标签: 新冠报告病例病毒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