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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发(作者:)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海南省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07.12.11

• 【字 号】琼建监[2007]248号

• 【施行日期】2007.12.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正文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琼建监[2007]248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即将陆续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办理阶段,依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现将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企业审查范围

(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

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不再进行审查,但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

二、延期工作内容、程序

(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建筑施工企业需登录海南建设信息网()海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系统填写延期申请表,并将所需材料报送到我厅服务窗口。

1.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该表格登录海南建设信息网()海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系统填写延期申请后导出打印)。

(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7)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8)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9)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0)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其中,第2(复印件)至第12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2.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提交上述第(1)、(2)项材料。

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我厅建设监理处对属于本次延期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的企业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一次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应及时补正并重新申报;对不属于本次延期范围或者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受理。

(三)审查

对于需要重新审查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并随机对企业1到2个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持有铁道、交通、水利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由相关部门做出意见。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于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查和经重新审查合格的,准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经审查不合格不予延期的将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可再次提出延期申请。

(四)发证

1.对于准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将通知企业交回全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并换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不变,副本采用新的样式。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审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采用新的副本;对于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可以使用原来的副本,待有效期满准予延期后再换领新的副本。

(五)监督管理

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将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我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实行信息化动态监管,结合此次延期工作,启用海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系统,将实现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变更、暂扣、撤销等工作的网上申报和动态监管。为保证企业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报送信用信息的合法性、不可抵赖性,系统要求使用电子密钥登录,每个企业需配备一个电子密钥(该电子密钥可以同时登录“三类人员”管理系统,并享受海南建设信息网的各项信息与技术服务),请各企业于2008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前往海南省建设信息协会办理入网。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使用系统网上申报,将委托省建设信息协会组织系统培训,培训通知另行下发。

建设监理处电话:65338732

地 址:省建设厅313室

联 系 人:曾德坤

海南省建设信息协会电话:65368680,65367287

地 址:省建设厅510室

联 系 人:林燕,云薇薇

海南省建设厅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文标签: 企业生产延期建筑施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