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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0日发(作者:)

百度联盟会员注册协议

百度联盟的各项服务所有权和运营权归百度所有。百度联盟所提供的服务将按照其发布的服务条款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用户需要完全同意注册协议以及相关规定,并且完成注册,通过审核后,才能成为百度联盟的合作会员。

为了确保百度联盟的质量和信誉,我们将按照以下注册协议审核所有申请加入百度联盟的会员。

如果违反以下注册协议,我们可能会停止对网站提供服务和/或禁用百度联盟会员帐户。如果您的帐户被禁用,则无法进一步使用百度联盟提供的服务。

请注意,我们可能随时更改我们的注册协议和政策,您申请并注册成为百度联盟会员,视为您同意遵守我们在此处发布的最新的注册协议和政策的规定。

一、申请资格

本服务条款中所指的百度联盟会员是指下述符合要求的网站、软件所有人:

1.1 个人网站、软件:其所有人应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

1.2 商业网站、软件:商业网站、软件是指除个人网站、个人软件之外的,从事商务行为的企业法人、实体、组织机构等所拥有的网站。商业网站的所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实体、组织机构。

1.3 对网站、软件的要求:百度联盟会员应保证其向百度联盟提交的网站已经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所有许可和批准,有权进行网站、软件的运行和经营。网站、软件的经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网站、软件所进行的市场开拓、推广及相关经营活动合法。网站、软件不得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且不得链接到有以下内容的网页):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网站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排版清晰美观;

单纯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广告页面;

百度客户禁用内容;

无论个人网站还是商业网站,网站的所有人对自己的网页应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等相应权利,并确保其网站的网页能够在1024×768的解析度下正常显示。

1.4 网站的所有人或软件作者必须拥有一个固定的常住地址或办公地址,并具有经常上网收发电子邮件的能力。

1.5 百度联盟会员是个人的,应如实提交身份证号码,否则将因为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导致无法取得分成收入。

1.6 百度联盟有权随时终止与百度联盟会员的合作,合作自百度联盟向百度联盟会员发出通知之日起终止,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7 对于被百度联盟暂时停止或者永久终止帐户的会员,百度联盟不再提供其系列服务。

二、百度联盟会员注册以及服务投放流程

2.1 用户按照百度联盟网页提示申请并注册后,百度联盟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资格,并发出确认或者拒绝加入百度联盟的邮件。

2.2 审核完成后,该用户即成为百度联盟的有效会员。用户使用自己的会员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百度联盟后台,自行进行代码获取、嵌入等操作,相关介绍请看百度联盟的常见问题。

2.3 百度联盟会员自行将获取的代码投放到在自己的网站页面中,通过百度联盟会员的网站上的代码引导的有效显示、点击以及由百度服务播放而产生的效果数据将被记录下来作为百度联盟与百度联盟会员结算的依据。(注:此依据不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百度联盟会员在违反注册协议或者百度联盟相关政策时,其结算的依据将会随之改变。)

三、百度联盟会员的权利

3.1 百度联盟会员在注册登记、得到百度联盟的确认后正式成为百度联盟的有效会员享有百度联盟提供的服务。

3.2 百度联盟会员在不违反注册协议或者百度联盟相关政策时,有权按百度联盟支付条款的规定获得百度联盟的分成。

四、百度联盟会员的义务

4.1 如果百度联盟会员的资料、信息等发生变化,包括网页地址、Email、联系电话等,应立刻通过百度联盟后台的个人资料修改及时更改,如由于百度联盟会员资料填写有误而导致的延误百度联盟与百度联盟会员的联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百度联盟会员自己承担。

4.2 在您出售网站或进行其他交易时,百度联盟帐户不可随同转让、过户或者转售。例如,当某个网站的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动时,先前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撤消此网站的 百度联盟帐户,而新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注册新的百度联盟帐户。

4.3 百度联盟会员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透露给第三方。由于百度联盟会员对自己的帐号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将有百度联盟会员自己承担。

4.4 百度联盟会员应该通过正当手段引导浏览者点击百度服务,而不能采用任何欺骗性质的行为,如会员的不恰当行为造成对百度客户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我们将追究会员的责任。

4.5 百度联盟会员不可擅自修改来自百度联盟,或来自百度联盟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来自与百度联盟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的源代码;未经百度联盟同意,也不得将此源代码提供给其它任何第三方使用、参考等。否则,由此产生任何第三方向百度联盟的追偿、索赔,百度联盟有权向百度联盟会员追偿。百度联盟有权对联盟代码及代码展现形式进行自主调整,此调整不以通知联盟会员为必要。

4.6 百度联盟会员有义务根据百度联盟,或向百度联盟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网站、公司,或与百度联盟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对百度服务的内容、文本、图像等的修改、补充、删减、更新等,在其网站上对相应的服务做出变更,以保证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4.7 百度联盟会员应向终端用户提供清晰的说明,说明与本服务相关的终端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并事先征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4.8 百度联盟会员有义务保证其网站的正常经营,且不出现违反联盟规范的内容和行为

五、违约责任

5.1 如百度联盟会员网站或其联盟业务运营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百度联盟规范文件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或行为,百度有权暂停或终止与百度联盟会员的合作,要求其卸载联盟业务代码,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费用,百度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有权决定是否通知百度联盟会员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百度对整改满意的,可以恢复合作,分成费用重新计算;联盟会员拒绝整改、不按期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百度有权终止联盟会员的帐户。

5.2 如百度联盟会员在网站或其联盟业务运营中实施了或百度的反作弊机制有理由认为其可能实施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百度联盟规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和附件3】或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或行为,对百度及百度客户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有侵犯或可能侵犯百度、百度客户合法权益及百度网络用户体验的,百度有权暂停或终止百度联盟会员的账户,并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

部分成费用。情节严重,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3 百度联盟会员承诺其向百度联盟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一旦百度联盟发现百度联盟会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欺骗手段,有权暂停或终止百度联盟会员的帐户,并保留追究百度联盟会员责任的权利。

5.4 百度联盟会员若违反本注册协议,则百度联盟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违约的百度联盟会员必须承担因此给百度联盟带来的所有损失。

附1:百度服务投放的相关细节问题,具体请查阅百度联盟的公告、优化技巧和常见问题。

附2:违规处理

严禁百度联盟会员通过设备、程序以及其他不合法或不正当的手段提高百度联盟会员的收入。百度的反作弊机制一经发现百度联盟会员帐户数据异常,百度就有权单方面暂停与百度联盟会员的合作,要求其卸载联盟业务代码,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和/或追回已支付的全部分成费用,百度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有权是否通知百度联盟会员限期提交备案。百度对备案内容满意的,可以恢复合作,分成费用重新计算;联盟会员拒绝提交备案、不按期限提交备案或备案内容不充分的,百度有权终止联盟会员的帐户。同时,该百度联盟会员应当承担因此给百度带来的所有损失,百度保留进一步向其追索责任的权利。

附3:联盟业务合作规范

【总则】

所有可能对百度推广客户权益造成伤害、对用户体验造成损害、对联盟市场合作秩序造成扰乱、对百度各产品及百度品牌商誉造成不利影响、对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百度合法权益的行为均为联盟所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自己点击

重复手动检索、自行点击,煽动他人检索、产生点击。

2.强制点击

以资源交换为条件,强制用户点击;或无休止弹出搜索结果窗口。

3.程序点击

通过程序或脚本模拟用户的点击,自动化点击和检索产生工具、第三方产生点击或检索(例如付费点击、自动浏览、点击机,代理服务器Ip点击,假Ip点击,相互点击,自动刷新)。

4.推广方式违规

通过病毒程序、强设首页、强制劫持地址栏、搜索引擎作弊、虚增展示次数等非常规手段进行推广。

5.排他条款违约

虽已与百度约定排他性条款,但违反该约定投放竞争性业务。

6.竞业混淆

修改联盟产品或竞争性业务的布局形式,误导用户造成混淆。

7.其他违规

其他百度认为已经或可能将要对百度客户权益、用户体验以及百度品牌或商誉造成损害、对百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百度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搜索推广合作】

8.预设关键词

在搜索框中预设关键词或者在网页中预设指向搜索结果页的直接链接。

9.修改搜索结果页

9.1采用任何方式编辑、修改或过滤任何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中所包含的信息或更改其顺序,或者删除、隐藏任何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或者将其最小化,或通过软件在浏览器百度搜索结果页窗口内添加任何非百度提供的内容。

9.2将最终用户从任一推广页或搜索结果页重定向到别处、所提供的推广页或搜索结果页版本不同于最终用

户直接访问推广页或相应的搜索结果页所看到的网页。

9.3在本规范明确许可的范围之外,通过任一软件应用程序、其他网站或会员网站以外的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访问、启动和/或启用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或采用其他方式将推广内容或搜索结果合并到其中。

9.4对由任一搜索结果获取的信息或信息的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采用“抓取”、“spider”、索引或任何其他非暂时性方式加以存储或缓存。

10.直接调用搜索结果

对最终用户单击搜索结果的任一网页进行加框链接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

11.投放页面违规

11.1 将业务代码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11.2 在非配置域名进行代码投放。

12.诱导点击

12.1对搜索结果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12.2对搜索结果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12.3对用户点击行为进行奖励。

13.投放数量违规

每页投放搜索框数量超过三个。

14.流量劫持

14.1通过程序或插件等任何方式篡改代码计费参数,劫持百度、hao123以及其他联盟会员流量。

14.2通过任何损害用户体验的推广方式,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方式篡改其他联盟会员的用户首页。

14.3以任何手段修改用户设置的百度()或hao123()首页。

14.4以任何手段修改百度或hao123页面。

15.推广hao123违

未经授权通过修改代码或其他特殊方式进行调用。

15.1通过嵌套等违规方式推广hao123。

15.2未判断用户首页是否是百度或hao123页面,篡改用户首页。

15.3非合作网址跳转至hao123页面。

15.4通过程序或插件等任何手段将用户首页锁定为hao123页面。

15.5其他不正当推广hao123的违规行为。

16.百度软件捆绑合作违规

百度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百度浏览器、百度工具栏、百度地址栏、千千静听等客户端产品

16.1捆绑百度软件无明确提示,强制安装。

16.2增加非百度软件的自带功能,或删除百度软件的原有功能。

16.3修改百度软件标准安装包,捆绑其他软件,使安装用户可能把所述其他软件的行为误认为百度行为。

16.4修改百度软件的下载地址。

16.6其他对百度软件不正当捆绑使用行为。

【网盟推广合作】

17.预设关键词

在网页内容、源代码中堆砌关键词以干扰正常主题匹配。

18.修改推广内容

18.1将用户点击的推广页重定向到别处,与最终用户直接访问推广页所看到的网页不同。

18.2对由推广内容任一部分、副本或衍生信息,采用“抓取”、“spider”、索引或任何其他方式加以存储或缓存。

18.3推广内容显示后,改变推广内容属性,比如:改变推广位置、推广内容大小等, 推广元素的任何属

性。

19.投放页面违规

19.1将推广内容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弹出窗口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19.2为了展现主题推广在无实质内容的垃圾页面投放主题推广业务。

19.3在非配置域名或软件中进行推广内容的投放。

20.诱导点击

20.1对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20.2在推广内容旁边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或误导性图片。

20.3对用户点击推广内容的行为进行奖励。

20.4推广内容距网页正文内容或点击区域(如:翻页按钮、导航链接、视频窗口等)的距离过近,造成无效点击(建议不要将推广内容放置在翻页按钮上下方)。

20.5将推广内容伪装成为网页正文内容,使推广内容与网页内容区分不明显。

20.6通过js等手段将点击打开的界面隐藏或自动屏蔽,导致用户点击后仍无法看到推广界面。

20.7除使用“贴片推广”外,进行特殊加载区域的代码投放,未经授权修改代码或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贴片调用效果。

20.8遮挡、隐藏主题推广显示区域的任何部分,或造成推广内容与页面内容发生重叠。

20.9除使用“主题描述悬停”外,将推广内容做成浮动效果或其他特殊展示效果。

21.投放数量违规

21.1每页投放的“主题描述”产品代码超过三个或“主题链接”产品代码超过六个。(同一页面中“贴片推广”的投放数量不计入在内)

21.2除投放“主题描述”及“主题链接”代码外,每页增加投放的 “主题悬浮”代码超过一个,每页投放的“主题悬浮”形式(侧栏/按钮/视窗)超过一种。

21.3同一个播放窗口,投放的“贴片推广”代码超过一个;同一网页中存在的多个播放窗口,可调用的“贴片推广”代码超过三个。

22.调用违规

未经授权通过修改代码或其他特殊方式进行调用。

22.1使用iframe调用网盟产品。

22.2 对推广内容进行重复检索。

【新业务合作】

23.投放页面违规

将推广内容展示在任何错误页、注册页或“感谢”页(如在用户注册了相应网站后对用户表示感谢的网页)或任何电子邮件中,或包含任何色情内容、煽动仇恨的内容或暴力内容的任何网页或网站。

24.诱导

24.1对合作推广内容加以“精彩推荐”、“相关链接”、“欢迎点击”等言语描述。

24.2对合作推广内容放置箭头图形、下载指示图形或其他指引性图形。

24.3对合作推广内容附近放置色情图片。

24.4对用户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进行奖励诱惑。

24.5仿冒合作推广厂商官方网站。

25.投放数量违规

每页可展示、投放任何类型的合作推广单元超过三个。

26.自我引导

重复进行手动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煽动他人进行安装、注册、购买等行为。

一旦发现联盟会员存在上述任一违规行为,百度有权针对违规行为予以惩罚。在发现及查处联盟会员违规行为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应以百度统计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无效点击数据和流量劫持数据。

附:处理方式

违规将可能被百度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相应处理措施:

1.扣减信誉指数

2.扣减累计积分

3.扣减分成

4.封禁违规业务

5.关闭分账权限

6.限制注册信息

7.曝光违规案例

百度对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享有最终的解释权。百度可能会适时更新本联盟业务合作规范,请联盟会员保持对相关内容的持续关注,以及时了解并遵守最新规定。

六、定义

百度联盟各项服务和服务条款、书面协议中涉及到以下词语的,均具以下特定含义:

6.1 中国法律:任何中国现行及未来颁布的法律及法规。

6.2 商业秘密:属于双方和(或)其分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商业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1)不为公众所知悉;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3)具有实用性;

(4)被权利人视为秘密并对其采取了适当保护措施。

6.3 不可抗力:对于因百度联盟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百度联盟延迟或未能履约的,百度联盟不对百度联盟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6.4 区域:您的客户与百度客户群体。

6.5 渠道:包括代理渠道和直销渠道。

6.6 本协议适用于移动应用联盟合作业务。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约定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八、最终决定权

百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保留对百度联盟的注册协议、相关服务政策等内容作即时更改之最终决定权。

本文标签: 百度会员内容推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