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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1日发(作者:)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传发《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

• 【公布日期】2021.01.27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1.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传发《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县(市)局、贵安新区公安局,市局政治部、指挥中心、警保部、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交警支队、公交(轨道)分局:

按照市安委办、烟花办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局制定了《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现将方案传发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附件: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贵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

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整体部署,切实维护2021年春节期间贵阳市贵安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贵阳市贵安新区烟

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个人燃放环节的公共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版),按照省安委办、省公安厅、市安委办、市烟花办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限放管理的系列通知和方案要求,结合公安机关职责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安全第一和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密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国庆 ?市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局政治部、指挥中心、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交警支队、公交轨道分局、警保部、贵安新区公安局以及各分、县(市)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治安支队,由何捷同志(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指导贵阳市贵安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和情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办公室联络员:刘云萌、朱锴嘉。为促进工作开展,贵安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县(市)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市局各部门、贵安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县(市)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领导和安

排,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结合公安机关工作职责,认真开展2021年春节期间贵阳市贵安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和“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全力配合应急管理、工商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持全环节、全覆盖排查隐患,零容忍、零懈怠查处打击,高标准、严要求安全检查,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烟花爆竹案件、事故。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行业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工作职责

贵阳市贵安新区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不缺位、不越位”和“属地管理、区域包保”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查处打击非法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对应急管理、质检、工商等部门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要及时受理、迅速查办;对查处收缴的涉案烟花爆竹,要按照规定流程就快、控量安全销毁;对阻碍安全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任务分工

1.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要强化对全市烟花爆竹的预警监测,切实发挥好指挥协调作用,对群众举报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事故要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重大案(事)件要迅速启动《贵阳市公安局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立即调配警力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2.市局政治部要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宣传造势。

3.贵阳市贵安新区各级公安治安部门、派出所要积极会同各区(县、市)应急管理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重要环节和涉及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

实做到经常查、反复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特(巡)警支队、贵安新区特(巡)警支队和各分、县(市)局巡警大队要负责街面的巡逻监控,重点加强限放重点地段、时段和部位的巡逻力度,尤其是对党政首脑机关、广场、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等重点地域和油库、加油(气)站、煤气储柜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对违反规定沿街兜售烟花爆竹,向人群、游客投放烟花爆竹及在禁止燃放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要予以制止,对于不听从警告,拒不改正的违法人员坚决严厉查处。

5.各级交警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注意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

6.公交轨道分局要组织协调贵安新区、各分、县(市)局及相关单位,加强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的宣传教育、防范排查,严禁任何人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特别针对轻轨1、2号线人员密集的站点,要加派警力,确保公共运输交通工具及场所安全。

7.各级警务保障部门要围绕相关应急救援预案,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车辆等。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和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抖音、微信等媒介多形式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燃放安全知识,引导群众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为主题,开展多形式、多层面、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合

法燃放烟花爆竹,减少或取消燃放烟花爆竹。

1.突出宣传内容。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提醒引导市民不要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禁止销售及燃放品种的宣传,引导市民到合法销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产品;加强安全燃放知识宣传,让市民了解掌握正确的燃放操作知识,以及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相关处罚条款。贵安新区公安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等76件规章的决定》(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所涉及的禁限放规定,迅速提请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明确各区县禁限放区域,为打击非法燃放行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同时要将禁限放区域在宣传时对群众广为公告,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要求。

2.突出宣传对象。要加强对2021年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城郊结合部的居民和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发动居委会、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及现身说法等形式,重点宣传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杜绝违规燃放行为;要强化对中小学生燃放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尽快将各区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公告,通过区县政府、安委会信息传送渠道,通知到各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

3.积极做好燃放安全宣传周的宣传活动。2021年2月1日至2月7日为全市公安机关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周,其中2月2日为全市集中宣传日。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要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市局燃放安全办公室的宣传部署,灵活机动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各区(县)政府划定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范围;宣传

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级别、包装和外观标识;通过持久有力的舆论宣传,做到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禁放区域群众,重点宣传烟花爆竹的危害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违法燃放的典型案例;对限放、允许燃放区域群众,重点宣传本地允许燃放的品种、时间和安全存放、正确燃放的方法,教育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堵疏结合的宣传,引导市民主动意识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强化“打非”能力

贵阳市贵安新区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打非治危”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社会面上的整治工作力度,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1.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消除非法烟花爆竹需求的“黑市场”、流通的“黑渠道”、制造的“黑工厂”、“黑窝点”,并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2.要在对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日常管理中,加大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储存仓库、物流企业的检查,利用摸排收缴一批私制、私藏、私运的非法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依法严肃追究违反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的出租人的法律责任。

3.在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中,都要追根溯源、顺藤摸瓜,及时顺线深挖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黑火药、引火线来源,在打掉非法生产、运输、销售黑火药、引火线的源头的同时,扩大线索,并及时向涉及地公安机关通报,顺线打掉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黑窝点。

4.对公安机关自行发现查处和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要求和《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令,依法严厉查处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三)重点加强对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1.2021年春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要结合自身职能,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统一排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及时通过媒体对严厉打击情况进行宣传,形成高压态势,警醒提示潜在的涉烟花爆竹违法人员,尽力消除相关安全隐患,确保节日安全。

2.从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贵阳市贵安新区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交警巡逻点、出城警务站为依托,在进入我市和贵安新区的主要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铁路和车站出入口以及进入主城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采取设点检查与巡逻查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入城车辆及人员的排查。不放过一辆可疑车辆和一个可疑人员,坚决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的异地流动;对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要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及时移交属地治安部门处置。

3.在除夕、正月初一和十五燃放高峰时段,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要组织相应的警力到重点目标、路段、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巡查,严厉查处打击在禁止时间、地点、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省、市党委政府等重点禁放区域和重要目标的绝对安全。

4.为加强2021年贵阳市贵安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工作力度,贵安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县(市)局,特别是南明、云岩、观山湖等重点城区公安分局,要结合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安排警力在相应禁放区域出入口设置卡点,加大排查力度。全市各级特巡警部门,交警部门要重点围绕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加大巡逻排查力度,发现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迅速固定证据,控制违法行为人,上报各级指挥中心,由各分、县(市)局治安部门和

属地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市局各相关警种、各分、县(市)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责和方案,认真开展好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打非治违”等相关工作。各分、县(市)局要迅速提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明确各区县禁限放区域,为打击非法燃放行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各部门、各警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对查获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肃进行处罚。

(三)各单位对在节日期间查处、收缴的烟花爆竹按照“确保安全、少量分散存放(严禁收缴物品与合法产品同库),收缴一批销毁一批”的原则,严格依照相关销毁程序及时组织销毁。

(四)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信息渠道。市局各相关部门、贵安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县(市)局要加强与市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联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贵安新区公安局和各分、县(市)局要成立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和烟花爆竹燃放工作联络员,确保信息的报送畅通。

(六)市局各相关部门、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联络员名单和值班表,请于2021年2月1日前报市局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治安支队一大队);工作总结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市局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治安支队一大队)(联系人:刘云萌、朱锴嘉)。

附件: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附件

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水平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公安局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坚持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监管的原则,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销毁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有备无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攻坚作用,积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强化实战应用,提高我市公安机关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重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二、目的意义

(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

境。

(二)尽快恢复事故发生地或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稳定人心,消除群众的不安情绪。

(三)防止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及时查清和处理事故责任者,严厉查处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违规、违法行为和涉案人员,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区(县、市)、贵安新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爆炸,造成一次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的事故现场。

四、组织领导

对重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实施、责任到人的指挥机制。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及时、快速、稳妥处置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市公安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

组 ?长:郑国庆 ?市局党委委员、治安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局指挥中心、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交警支队、公交分局、警保部、贵安新区公安局及各分、县(市)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治安支队,由杨卫兵同志(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和情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办公室联络员:刘云萌、朱锴嘉。为促进工作开展,各分、县(市)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五、处置程序

(一)启动预案

贵阳市公安局在接到发生重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

案。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情况,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程序向所在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上报事故情况并迅速通知各成员单位组织警力赶赴事故现场;要设立现场指挥部,做好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人员抢救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视情况设立各个现场工作小组,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处置工作有序地开展。

(二)现场处置

设立8个工作小组,并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1.现场交通管制和警戒组(由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负责);

2.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组(由刑侦、治安负责);

3.案件处理组(由贵安新区公安局、辖区公安分局治安、刑侦支队和直属分局负责);

4.宣传报道组(由政治部负责);

5.预备机动组(由特巡警支队负责);

6.后勤保障组(由后装部负责);

7.现场医疗救护组(由后装部负责)。

六、处置事故的基本原则

(一)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原貌,紧急救护受伤人员,排除险情,抢救物资,及时发现和控制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现场勘查人员的安全。

(三)对发生事故地点进行实地调查,注意发现痕迹和物证,为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查找责任者或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物证或法律依据,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四)准确判断、确定事故原因和性质,依法追究、处罚事故责任者和肇事人

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杜绝隐患,防止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事故报告

重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发生后,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市局指挥中心和治安支队。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根据局领导的指令向有关部门发出指令,同时按规定做好事故处理的报告工作,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市局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做到有备无患,常抓不懈。

(二)加强演练。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市局各相关部门要增强演练意识,及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和相关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协调。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市局相关部门要抽调专门警力成立专门应急队伍,随时准备应对各种重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发生。在应急救援中各警种要协调配合,加强联系,听从指挥,服从命令,绝不允许马虎应付、推诿扯皮,影响事故救援。

(四)保障畅通。贵安新区公安局、各分、县(市)局要保障信息渠道的畅通,及时反馈现场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五)严守岗位。各值班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迅速、准确、及时接处警。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工作燃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