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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发(作者:)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

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11.05

• 【字 号】常政办发[2012]144号

• 【施行日期】2012.11.0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14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有效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更好地提供公众服务,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政府

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

2012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由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常州市政府

网络资源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委托第三方测评公司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和部分

长期从事政府网站建设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在线打分,并汇总测评分数,最后形成

绩效评估报告,及时向各单位公布,考评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评估范围包括各辖市、区政府网站(7个)、市级政府部门网站(38个)及垂

直管理机构网站(8个)(详见附件1)。

评估工作按照《2012年度常州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进

行,重点对相关地区、部门和机构通过政府网站提供公众服务的情况(包括政务公

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等)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式

2012年网站绩效评估工作采用在线测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辖

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省垂管单位三类进行排名并公布评估结果。其

中辖市区按在线测评占50%、政府信息公开占5%、“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占

10%、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占20%、网站管理占15%的标准折算计入总分。政

府部门按在线测评占55%、政府信息公开占10%、“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占

10%、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占15%、网站管理占10%的标准折算计入总分。垂

管单位按在线测评占65%、政府信息公开占10%、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占

15%、网站管理占10%的标准折算计入总分。

加分项: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全年满分1200分,辖市区每满1000分加

0.3分,政府部门每满500分加0.3分,垂管单位每满300分加0.3分;不足部分

不计分。

四、工作步骤

1.2012年11月上旬,发布《常州市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2013年1月4日— 1月10日,采集数据;

3.2013年1月11日— 2月15日,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采集数据进行打分,并

形成评估结果;

4.2013年3月,数据汇总分析,专家复核后完成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对照指标体系认

真分析并积极改进,共同完成好本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以此

为契机,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高效、便捷的网

本文标签: 政府网站工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