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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发(作者:)
【法学与法制建设】
年
12
月
,总第)(第期
296
期
2021
12
社会科学家
SOCIALSCIENTIST
Dec.,2021
(No.12,GeneralNo.296)
网络用户协议中的UGC授权条款:
40
个———以我国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为样本
现实图景与规范设置
,
胡丽,何金海
122
(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南宁
530006
;西民族大学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广西南宁
530006
)
1.
广
2.
广
摘要:
用户生成内容(授权条款是网络平台的默认设置,其约定了网络用户对其发布、上传至平台
UGC
)
的内容或信息的处分权利。通过对我国网络平台用户协议中的权条款进行实证分析,发现部分平
40
个
UGC
授
台的用户协议的可见性及权条款的可感知性不强,权模式呈现多样化和动态化特征。虽然
UGC
授
UGC
授
UGC
授权条款的形成有其商业逻辑,但从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规范及竞争法之视角对其进行合规性审查
权条款不具有正当性。在效力上,若网络平台未对权条款尽到合理的提示后发现,大部分平台的
UGC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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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说明义务,用户可主张该格式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若权条款显失公平,用户可以主张予以撤销,若
UGC
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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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497
条权条款符合我国《民法典》第规定之情形或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为无效。为保证网络产业健
权条款的规范化具有现实必要性,其设置应以平台、用户二者利益的平衡为出发点,遵循数据安康发展,
UGC
授
全、知情同意、有限授权及限制垄断原则,并兼顾形式与内容的双重要求,以合理、规范的形式予以展现。
关键词:
用户协议;权条款;用户生成内容;电子格式合同;数据利用
UGC
授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D923A1002-32402021
)
12-0125-07
根据网络平台的运营安排与技术设计,用户可在大多数网络平台的公共空间(如讨论区、分享区、论坛
等)发表或上传“用户内容”或“用户生成内容”,即“(”。学理上“,用户生成内容”
UserGeneratedContentUGC
)
Web2.0
环既泛指“以任何形式在网络上发表的由用户创作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亦是“境下一种
新兴的网络信息资源创作与组织模式”。随着数据价值的不断攀升,网络平台为获取授权,通常将
UGC
授
权条款内嵌于其用户协议中。然而,“独家的”“不可撤销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可再许可的”“免费的
甚至部分平台要求用户将任何可转让的权利转移至许可使用”等核心词汇已是条款中的常见表达,
UGC
中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网络用户协议中的UGC授权条款:现实图景与规范设置——以我国40个网络 内容由热心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m.elefans.com/dongtai/1715815843a471680.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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