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531479

2024年5月31日发(作者:)

2023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文章属性

• 【公布机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

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24.04.24

• 【分 类】其他

正文

2023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4日,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召开新闻

通气会,发布《2023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目录

1.王某玉与海南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2.优酷公司与成都某网络科技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某设计院公司与四川某建设工程公司、某某机械厂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4.天津某种业公司与四川某农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5.龚某与长某社、北京某公司出版合同纠纷案

6.某优公司与某宇公司、陈某某、林某某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

7.周某某与某铁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8.某计算机公司等与某信息服务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9.某科技公司与某计算机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10.刘某龙、刘某飞、许某某复制发行“蓉宝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案

01.王某玉与海南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11 日,原告王某玉在其新浪微博账号发布 案涉作品,该作品为

美术作品改编的动态视频,时长23秒,该视频可免费下载。被告海南某科技公司

未经王某玉许可,在其运营的数字藏品交易平台网站铸造并发售了30个被控侵权

的数字藏品(即NFT作品)。该30个被控侵权数字藏品的首次发售金额为599元/

个,经多次转售后出现大幅溢价,截至2021年6月21日,30个被控侵权数字藏

品的成交金额 为578495元(即首次发售金额及多次转售溢价之和)。王某玉遂提

起诉讼,请求该公司停止侵权、披露转售者实名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

计584215元。

裁判结果

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数字藏品的“铸造”实质上是将拟铸造对象(如电子图

片、视频等)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智能合约、NFT数据上传至选定的区块链,并被该

区块链的网络服务器分布式存储。故数字藏品的铸造符合以信息网络方式传播作品

的特征,被告铸造数字藏品的行为构成对案涉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审理期

本文标签: 公司侵害作品数字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