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530885
2024年7月24日发(作者:)
2023年最新的P2P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监管出手弥补空
白
P2P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监管出手弥补空白
P2P行业的合规整改已经持续了近2年。根据中国互金协会数据,自专项整
治以来,已有5074家从业机构退出,不合规业务规模压降4265亿元。
然而,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P2P平台在经营中性质发生根本性变化、资
金流向不明、搭建资金池、底层资产不透明等新的金融乱象也相继显现。
近日,多家明星平台先后因非法集资问题被立案调查,例如,唐小僧于6月
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调查;7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
局对投之家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行业非法集资犯罪形势严峻。
“法院判决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的依据,主要是区分
平台非法集资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
员李虹含表示,比如募集资金并非用于借款项目而是资金流入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个人账户,并将募集资金抽逃、私分、转移,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
挥霍等。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表示,在互金整治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应加
大对各类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违规营销、商业欺诈等非法金融
活动的打击力度。
整治新的金融乱象
“我们所说的‘两非’是指非法集资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P2P平台
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包括自我融资、资金池、庞氏骗局、伪平台等模式,有必要
对其予以刑事治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据悉,对P2P平台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刑事规制的罪名主要是刑法第一百七十
六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集资诈骗罪。
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23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
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23年
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
第 1 页 共 4 页
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
持续上升,特别是互联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大量民间投融资机
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
30%以上。
P2P平台爆雷的同时,新的风险特征也相继暴露。例如,发案地区相对集
中,7月6日、7日,仅杭州市警方就连续发出八份通告,对八个涉嫌非法吸收
公众存款案的平台进行立案侦查。
同时,恶意逃废债的投资行为、平台恶意倒闭、一地整治另一地死灰复燃等
监管套利行为等风险也不断显现。
由于资金流出剧增,大批还款人还款意愿丧失或还款能力不足,给平台经营
造成了重大影响,多家平台宣布清盘。一批恶意逃废债的投资人以及恶意倒闭
的平台也掺杂其中。
针对恶意逃废债现象,中国互金协会发文表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打击
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维护规范合同的存续效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司法协作、
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信用信息共享等基础设施手段作用,形成失信联合惩
戒。
另外,一些平台也相继发布清盘公告,表示仍需2~3年时间进行投资用户的
兑付。例如,某平台清盘公告显示,目前平台在贷余额约为10亿元人民币,平
台将分36个月进行投资用户的兑付。第1~12个月,每月兑付用户本金2%;第
13~30个月,每月兑付本金3%;第31~36个月,每月对付本金4%。
就如何确保资金追偿流程、稳定投资者情绪,多地监管积极处理回应,避免
留下隐患问题。
上周,深圳互金协会要求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务必严格
遵守《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在退出过程中定期向市、
区金融办报送平台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清退进度,确保退出方
案落实到位等。
中国互金协会也表示,要持续开展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对确已不具备继续
营运条件、拟退出市场的机构,应警示和督促其制定清退计划,增强退出全过
第 2 页 共 4 页
程透明度。
另外,由于P2P企业普遍跨区经营,监管难度较大。一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
表示,在P2P的清退整治过程中,应建立全国统一标准,防止出现监管套利以
及一地整治另一地死灰复燃的现象。监管部门要做好源头管理,金融业必须持
牌经营,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类金融机构的准入要严控,同时加强监管
科技建设,持续开展合规、验收工作,发展监管科技,开展动态分级以及白名
单试点等。
理性看待市场风险,监管发力弥补空白
“现在新增非法集资,基本上都是2023年之前注册的。”某地方监管部门
人士介绍。据了解,非法集资犯罪往往持续数年,犯罪潜伏期比较长,从作案
到案发有2~3年的周期或更长,在被告人无法兑付时才会案发。由于大量集资
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的赃款去向不明,导致结案后赃款无法追
回、损失得不到补偿、参与人不满意等。
例如,在近期立案的平台中,有平台投资人认为平台应定性为集资诈骗而不
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此,肖飒表示,定性平台负责人为集资诈骗罪,则必
须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投资人钱财的目的,并一定使用了诈骗方法。“需要重
点查明行为人对非法集资资金的管理、使用、退赔能力以及集资参与人参加集
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损失等方面。集资诈骗犯罪中,还应进一步查
明行为人编造、夸大经营业绩,虚构集资用途,虚假承诺高额回报,隐瞒事实
真相的相关证据。以上几点在目前的认定上尚且较为困难。”
“目前出问题的,很多不是真正的P2P,或者本身模式就有重大缺陷,风控
有问题,里面有一些平台实际本来就是诈骗,这些平台退出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投资人和行业长远都有好处。”业内人士表示,“监管根据历史累积数据建
立行业评级或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接连爆雷后,市场担忧情绪蔓延。多家平台发布的运营报告显示,平台正承
受资金流出加速带来的压力。债转数量大幅提升、投资人不投长标改投短标等
情况都是投资者信心缺失的直接体现。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虽然陆续出现一些问题平台,但整个网贷市场一直
第 3 页 共 4 页
在自身净化和出清。
“发展是以规范为前提,整治是为了更好的发展。”针对近期网贷市场多家
平台逾期、倒闭,中国互金协会与上海、广州、深圳、江苏三地互金协会先后
发声,呼吁市场理性看待网贷行业市场。
中国互金协会表示,广大从业机构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整改,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整改合格机构顺利
纳入规范管理创造条件,并对整改不合格机构实现无风险退出和有效处置。
在地方监管方面,据了解,某市监管部门正拟定白名单标准,目的是分化
P2P企业,鼓励健康发展,严格限制违规交易行为。上述监管人士表示,建设
风险监测预警,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舆情监控,实现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全生
命周期的监管。p2p非法集资案件频发
第 4 页 共 4 页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2023年最新的P2P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监管出手弥补空白 内容由热心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m.elefans.com/dongtai/1721814326a898869.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