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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7日发(作者:)

漫谈地震及我国地震灾害的特点

连续几年来,全球及我国的地震活动均呈现逐渐活跃的趋势。我国

大陆地区,几年来每年发生的M≥5级地震的次数都明显高于年平均活动

水平。1995年发生的永登、武定地震,96年发生的丽江、伽师、包头及

南黄海地震,人们都还记忆犹新。特别是新疆伽师,自1996年3月19日

6.9级地震以来,已发生M≥6级地震8次,其中7次发生在1997年1月21日

至4月16日。最近的1998年1月10日河北张北尚义6.2级地震也为世人关

注。如此频繁的地震活动及其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引起了

人们极大的关注。

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现象,是运动中的地球在地下,主要是在地壳里

发生的一种剧烈变动。具体地讲,是地壳内岩石在力的作用下突然破

裂,就如向平静的湖水中扔进一块石头引起水面的一系列波动一样。地

壳内岩石引起的这种波动到达地表后使地表面强烈震动,即为地震。

地震造成地表面一定范围内地面倾斜、升降和断裂等变形的原生现

象所造成的灾害为原生灾害;地震的弹性波引起地面震动造成的破坏,

如建筑物、工程设施的破坏,及山崩、滑破、地裂、坍塌、喷砂、冒水

等为直接灾害(原生灾害和直接灾害常因二者紧密联系而无法区分,统

称为直接灾害);由直接灾害导致的其他灾害均属次生灾害,如房屋倒

塌后火源失控导致的火灾,河堤、水坝决口和因滑坡、崩塌造成的河道

淤塞、水位上涨及此后堵塞物溃决造成的洪水导致的水灾,因地震造成

的海水、湖水水体扰动引起的地震海啸、湖啸、地震引起的管道破坏、

化学物的容器破坏致使煤气、毒气、毒液和放射性物质的泄漏,等等;

在一定条件下,由于直接灾害、次生灾害进一步造成的各种社会性灾

害,如停工停产、社会秩序混乱、饥荒、瘟疫等属诱发灾害。上述不同

成灾机制形成的不同灾害可或此或彼、或长或短地连锁而成系列,被称

为“灾害链”。

地震的历史经验表明,一次强震发生后,因直接灾害将造成一定的

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但由直接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和诱发灾害所造成

的伤亡和损失往往大于直接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甚至是数倍到十

倍。

1923年日本关东大震,震级8.2,是日本历史上死伤最多、损失最惨

重的一次大震灾。地震发生在当地时向中午11时58分,正值午炊用火之

际。剧烈的震动使横滨近10万所房屋倒塌,于是众多倾翻的炉火和化学

药品的爆炸使全市60处同时起火燃烧,在消防灭火设备及输水管道遭地

震毁坏的情况下,无法控制的火势迅速蔓延,烧毁了地震时未倒的全部

房屋。在首都东京,地震的直接破坏轻于横滨,但同样的原因造成东京

近200处同时起火并迅速蔓延,当天正通过东京上空的一条冷锋所引起

的地面大风使火势得到进一步加强。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整个东京成

了一片火海,三夭三夜的大火直烧到无可再烧为止。在关东地震死亡14

万和下落不明的4.3万人中,因房倒屋塌压死者不到总数的10%,绝大

部分是在火魔疯狂的翻券中,被大火四面包围无路可逃而被活活烧死、

烤死,还有许多人因大火造成的严重缺氧被窒息而死,仅军事被服厂门

前广场这一个地点,有4.4万人因此惨死,目不忍睹。

1960年5月22日智利大震,震级8.9,震群中M=7.0—7.9级地震10

次,M=8.0—8.9级地震3次,以震级高、释放能量大、持续时间长、波

及面广及史无前例的地震海啸而著名于世。地震使智利南北600平方公

里范围内的建筑物成为一片废墟。从首都圣地亚哥到蒙特港全长800多

公里海岸的城镇、港口、仓库、公用和民用建筑、船舶,不是陷入海

中,就是被巨浪摧毁,交通和通讯全部中断。地震后海底的大幅度变形

使海洋水体扰动,引发了惊人的海啸,海啸巨浪以6米、9米甚至25米高

的浪头反复冲刷海岸,沿岸的一切荡然无存。海啸巨浪以每小时700多

公里的速度横扫太平洋,于震后23小时抵达离震中1.7万公里的日本,

使夏威夷、菲律宾、新西兰及日本相继遭灾。在日本海岸,海啸浪高达

4米,沿海的海港、码头横遭破坏,冲毁房屋3258所,800人丧生,15万

人无家可归。有一艘大船被海浪抛到高出海平面2.4米、距海岸46米已

遭破坏民房的残垣断壁之中。激浪翻腾的太平洋在一个月后才逐渐恢复

平静。

1995年1月17日日本阪神地震,震级7.2,震源深度10公里。此位于

城市下方的“城市直下型”地震,使约3700座建筑物倒塌,约20万幢各

类建筑和民居严重破坏,房倒屋塌造成6000余人丧生,35万人无家可

归,城市生命线工程遭严重破坏,引起500多处起火燃烧.熊熊烈火持

续了二、三天。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00亿美元,是1923年关东地震

后70多年来破坏最重大的一次灾害地震。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关东地

震损失的5倍,是1976年我国唐山地震的37倍。

1920年12月26日在我国西北甘肃与宁夏交界处的海原县发生了8.5级

地震,在大地十几分钟疯狂的颤抖中,使东起固原经西吉、海原、静

宁,西迄景泰的约2万余平方公里的极震区内,山崩地裂,房倒屋塌,

山河改观,劫尘弥天。地震有感范围遍及北京、上海、广州及越南的西

贡。极震区烈度十二度,区内海原、固原、静宁和西吉四县城全部被

毁,海原县城除一座钟楼外,其余建筑物和崖窟、拱窟尽数倒塌,居民

被压于瓦砾、土块之下,死伤十之八九,多有全家遇难及几乎全村被埋

所剩无几者。震后灾区人民“无衣、无食、无住,流离惨状目不忍睹,

耳不忍闻;苦人多依火坑取暖,衣被素薄,一日无所,复值严寒大风,

忍冻忍饥,瑟瑟露宿,匍匐扶伤,哭声遍野,不特饿殍,亦将僵

毙。”大批遇难者的尸骨遍布四野,伏尸累累而无力掩埋,数十里内人

烟断绝,鸡犬灭迹。而当时的北洋军阀政府不采取有力措施救灾,灾民

们呼天不应,哭地不灵,致使灾情进一步加重,共死亡近24万人。空前

惨重的灾情令世界怵目惊心,海原地震遂成世界著名大震。最近张北尚

义地震也是发生在严冬,但在解放军和全国人民的支援下,在零下三、

四十摄氏度的严寒中无一人冻死冻伤,对比起来真有天壤之别。

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地震是近年发生的一次伤亡极为惨重而震惊中

外的大震,震级7.8,极震区烈度Ⅺ度。百年工业重镇在历时十几秒的

震动后被夷为一片瓦砾,几乎没有抗震能力的城市在震源深度11公里的

城市直下型地震的袭击下几乎全毁,数十万群众被埋压在残砖断壁和水

泥碎块、渣土之下,虽经近30万军民奋力抢救,但仍有24.2万城乡居民

失去生命.重伤16.4万人,7218户家庭断门绝户,4204名儿童失去父母

成为孤儿,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唐山地震是本世纪以来全世界损失

最为惨重的地震。

地震造成的危害不仅取决于地震的强度、震源深度及地震本身的其

他要素,还与震中位置、发震时间、地质背景及受灾地区的工程、水文

地质和地貌条件,与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及施工等情况有关,并因上述

各因素的不同组合造成种类不同、形式各异的灾害。

地震以其突发性及释放的巨大能量在瞬间造成大量建筑物和设施的

毁坏而成灾,因而使人们对地震产生了一定的恐惧心理,甚至在某些人

群中几乎是“谈震色变”。确实,就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死亡人数而

言,全世界死于地震的占各种自然灾害死亡总人数的58%,我国大陆地

震占全球大陆地震的1/3,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的1/2。所以,我国是

世界上遭受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地震在我国成为危害最大

的众灾之首。但是,对地震并不是无所作为的。一方面,由于专业人员

的奋发进取、积极探索,我们对地震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地震预报的对

应率也在逐步提高;另一方面,事实已经表明,只要认真进行预防,实

施综合防御,就可以大大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1975年海城7.3级

地震,因准确的预报,虽然地震使房屋、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但直接的

人员死亡只187人,至少使10万人免遭死难。1995年7月12日云南孟连西

南中缅边境7.3级地震是当年我国大陆最高级别的地震,对该地震做出

了较成功的中、短、临预报,把震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取得了防震

减灾的实效。所以,我们虽然不能制止地震发生,但通过努力,可能做

到把地震灾害的损失大大减轻。因而,在现今让人们了解地震、地震灾

害及我国地震灾害的特点会有利于防震减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从而有

效地防震减灾。

基于构造地震的活动特点,加之我国特殊的自然条件、社会条件及

历史因素,我国的地震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震灾频次高

我国地处世界二大地震带的交汇部位,有明显较高的地震活动性。

我国仅大陆地区(不含台湾省),本世纪以来至1993年,7级地震平均

0.7次/年,6级地震平均4.4次/年,5级地震为20次/年。由于地震频度

高,加之不少地区房屋建筑物抗震性能较差,地震的成灾率亦较高。据

不完全统计,本世纪以来至1993年,我国大陆(不含台湾省)M≥5级地

震,成灾的有720多次,平均每年7—8次,其中5级地震的成灾率为

1/3。如1995年6月30日孟连5.5级地震,损坏民房9000间,伤5人;9月

20日苍山5.2级地震,伤141人;10月24日武定6.5级地震,死46人,伤

7000人。再如1996年丽江7.0级地震属严重地震灾害,伽师6.9级地震、

包头西6.4级地震属较重地震灾害,天祝—古浪5.4级地震、宜宾5.4级地

震属中等地震灾害。

2.灾情重

我国大陆地震一般震源较浅,大都在地壳内10~25公里左右,破坏

性强,更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居民用房的抗震能力普遍低下,所以,近

震4.5级以上、远震6级以上就会造成倒房,致人伤亡。如l974年4月22

日江苏溧阳5.5级地震,倒房1万余间,死亡8人,214人受伤;1995年7

月22日甘肃永登5.8级地震,死亡12人,伤60余人。更有甚者,1995年1

月4日的广西大化地震,震级仅3.8,但因震源深度小,只2.5公里,因

而造成倒房1100多间的损失。

如果强震发生在居民较稠密的地区,城市附近,倘或是类似于唐山

地震那样的城市直下型地震,必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全世界造成死亡人数在20万人以上的地震共8次,中国占4次。1900—

1980年80年间,全球震灾死亡人数120万,中国死亡61万,占全球死亡

人数50%。

3·严重的次生灾害

在一定的条件下,地震的直接灾害常引发火灾、水灾、滑坡、泥石

流、海啸、瘟疫及恐震、盲目避震等物理性、心理性次生灾害,造成数

倍于直接灾害的严重损失,此为灾害的续发性。如l786年6月1日四川康

定南7.5级地震,大渡河沿岸山崩引起河流壅塞,断流十日后突然溃

决,水头高十丈的洪水汹涌而下,漂没民众十万余,为地震—滑坡—水

灾灾害链;1556年陕西华县8级地震,震后“疫大作,民工疫饿而死者

十之四”,共死亡83万人,为地震—瘟疫;1239年宁夏平罗8级大震,

因隆冬时节取暖的炉火被震倒及人员死伤甚多无人救火,致使许多同时

起火的着火点之火势迅速扩大蔓延,火灾焚毁衣物粮食和地震未倒的房

屋,多处大火燃烧了五昼夜方尽,灾民无衣无食无住,造成一大批余生

者冻饿而死。地震的次生火灾肆虐,大大加重了地震灾情;江苏溧阳在

1974年曾有一次5.5级地震,倒房1万余间,死亡8人,在群众中造成一

定的恐震心理。当五年后1979年7月9日再次发生6次地震时,恐震心理

导致部分群众震时慌乱、盲目外逃,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伤亡,6540名

重伤员中有80%的伤者、41名死亡者中有90%的死者均为盲目外逃时被

倒塌的前檐和墙体砸死或砸伤在门口。

4.成灾面积广

一次较大地震,直接灾害时发生在震中周围几十或一、二百公里范

围。1976年唐山地震震级7.8,震源深度11公里,极震区烈度Ⅺ度,造

成严重破坏(大多数房屋遭破坏,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Ⅸ度区

面积达1800平方公里。唐山地震使百公里之外的天津达Ⅷ度破坏,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60亿元,使二百公里外的北京为烈度Ⅵ度,老旧建筑物遭

不问程度破坏;1966年邢台地震震级6.8、7.2,震源深度9公里,极震

区烈度X度,Ⅸ度区面积约1600平方公里;1970年通海地震,震级

7.7,震源深度12公里,极震区烈度X度,Ⅸ度区面积约700平方公里。

在一般居民区,烈度达Ⅶ度即可造成较明显的灾害,在房屋建筑物

抗震性能较差的地区,烈度Ⅵ度就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按1990年

新的地震烈度区划图,烈度≥Ⅵ度的区域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79%,烈

度≥Ⅶ度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41%。这是不容忽视的重要现实。

5.突发性

地震的孕育是缓慢的,但地震发生却是突然的,在几秒——一、二

十秒的时间内足以使一座城市被彻底摧毁,成为一堆瓦砾。经验表明,

地震的突发性是造成人员伤亡最重要的原因。

6.周期性

地震活动的周期性决定厂地震灾害也呈现一定的周期。1966-1976

年十年间连续发生了邢台、海城、唐山、龙陵等7级以上地震共14次,

造成27万人死亡和数百亿元的经济损失。这大致相当于我国大陆的第四

个地震活跃期。现在,我国大陆正处于本世纪来的第五个地震活跃期,

也即找国大陆进入了地震灾害的一个频发时段,这个活跃期可能持续到

下世纪初。

7.明显的地区差异

我国西部地区地震活动相对较强,东部地区相对较弱,但东部地区

的人口密度大于西部,且东部地区多冲积平原,所以震灾东部重而西部

轻。1906年新疆玛纳斯8级地震,死亡300人,伤1000人。发生在东部地

区的1966年邢台6.8、7.2级地震,死亡8000人,伤3800人。更有江苏溧

阳1974年4月22日发生的5.5级地震,倒房1万间,8人死亡。

8.强烈的社会性

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震撼了大地,也震动了人们的心,给人类

社会带来十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唐山地震

后,地震谣言、谣传此起彼伏,我国东部地区大范围内群众产生普遍的

恐震心理,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很多人不敢进屋居住,最多时约有

四亿人住进防震棚,打乱了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的秩序,给国家经济

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山于农村文化教育水平偏低,在一些交通闭塞地

区,防震减灾意识几乎为零,因而个别地区封建迷信活动伺机兴风作

浪,1976年8月27日四川省安县红光村的反动会道门制造地震谣言,蛊

惑群众,造成61人集体投水,41人溺水死亡。

9.灾害程度与社会和个人的防灾意识有关

众多震害事件表明,在地震知识较为普及、有较强防灾意识的情况

下,可大幅度减少地震发生后造成的灾害损失;相反,则会明显加重灾

情,并造成很多本不该发生的或完全可以避免的人身伤亡。1994年9月

16日台湾海峡7.3级地震,粤闽沿海震感强烈,伤800多人,死亡4人。

此次地震,粤闽沿海地震烈度为Ⅵ度,本不该出现伤亡,伤亡者中的

90%因缺乏地震知识,震时惊慌失措、争光恐后、拥抢奔逃致伤致死。

如广东潮州饶平县有二个小学,因学生在奔逃中拥挤踩压,伤202人,

死1人;同次地震,在福建漳州,中小学校都设有防震减灾课,因而临

震不慌,同学们在老师指挥下迅速避震于课桌下,无1人伤亡。

本文标签: 地震灾害造成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