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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发(作者:)

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名誉权纠纷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名誉权纠纷

•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裁判时间 】2017.05.15

裁判规则

手机用户使用安全软件对呼入号码进行评价性标注,即使评价带有负面性特

征,也属于公众正当社会评价的范畴。安全软件平台根据公众用户的标注,将被标

注号码的负面性评价在手机用户接听界面中予以自动展示的,其行为不具有违法

性。除号码权利人能够证明平台故意捏造虚假评价外,即使展示内容对号码权利人

声誉产生一定影响,平台也不构成名誉权侵权或帮助侵权。

正文

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法定代表人:徐刚,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该公司总裁。

原告上海法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率公司)因与被告北京奇虎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发生名誉权纠纷,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原告法率公司诉称:2016年6月以来,法率公司发现其公司从事互联网法律

服务咨询所使用的电话号码(021-****1721)被被告奇虎公司旗下的360手机卫士

软件错误地标记为“骚扰电话”。根据法率公司产品服务流程,若客户不下单咨

询,该号码不会主动拨打客户电话,不存在骚扰行为。奇虎公司在未经调查核实的

情况下将法率公司的号码标记为“骚扰电话”,经法率公司多次申诉,奇虎公司仍

拒绝删除骚扰标记,奇虎公司行为对法率公司名誉权造成了严重侵犯,剥夺了客户

对法率公司咨询服务的选择权,给法率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影响了法率公司正常

经营。故请求判令奇虎公司立即停止利用360手机卫士软件将法率公司服务号码标

注为“疑似骚扰电话”的侵权行为;奇虎公司承担侵权行为给法率公司造成的损失

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100000元;奇虎公司消除因其侵权行为而给法率

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在北京青年报、上海东方早报及360网站公开道歉。

被告奇虎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法率公司诉讼请求。首先,法率公司主体不适

格。本案涉案号码为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授权案外人合力亿捷公司使用,根据我国

电话号码实名制管理规定,案外人合力亿捷公司再次将涉案号码授权给法率公司使

用是不合法的,法率公司不应获得该号码的相关权利,包括名誉权。其次,奇虎公

司不存在侵权行为。是使用360手机卫士软件的用户将本案涉案号码标记为“骚扰

电话”,奇虎公司仅通过软件平台对用户的标记予以展示。360手机卫士软件用户

的标记行为并非侵权行为,因此奇虎公司也不存在帮助侵权。360手机卫士符合法

律规定,对“骚扰电话”进行展示保护了用户的安宁权和接受真实信息的权利。再

次,法率公司名誉权并未受到侵害。法率公司无证据证明其未对用户进行骚扰,也

无证据证明该号码为法率公司独家使用,是否存在其他途径的骚扰行为无法查实。

奇虎公司将涉案号码从电话号码、归属地、所有者标识等多个方面进行展示,不存

在侮辱和诽谤,未造成法率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最后,即使奇虎公司不存在侵权

行为,奇虎公司仍积极采取了补救措施。法率公司曾两次发邮件给被告就被标记为


本文标签: 公司法率号码有限公司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