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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发(作者:)
文件编号
编写人员
批 准
FST-PZ-09
李安芬
版 本
版 序
发行日期
A
1/6
2012.6.10
手机电池检验规范
1 范围
适用于富仕通通信公司对于手机电池成品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标准引用了GB/T 18287-2000和YD/T 998-1999以及本公司手机电池企业标准。
3 测试条件
无特别的说明的情况下,电池测试的环境为:
温度:20ºC±5ºC;相对湿度:40%-60%;大气压力:90kPa-108kPa。
4 定义:
4.1产品:针对本公司生产的各类手机配用电池。
4.2额定容量: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0ºC±5ºC条件下,以4.5h放电,放电电流0.2C至终止电
压2.75V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
5
表示,单位为Ah(安培小时)或者mAh(毫安
小时)。
4.3循环寿命:电池按寿命测试方法,当容量为额定容量的70%时,电池所循环的次数。
4.4终止电压:如果无特殊说明,上限终止电压是指4.2V,下限终止电压为2.75V。
XC充放放电:指电池在XC倍率情况下,充电至电池终止电压,然后恒压(为终
止电压)到电流小于0.01C,充电结束。放置10分钟后,以XC倍率放电。
4.5满充电电池:是指电池在1C倍率情况下充电结束的电池。
5 实验方法
5.1基本性能测试方法
5.1.1容量测试方法:
5.1.1.1容量测试方法1
以0.2C
5
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
<0.01C
5
A,停止充电。静置10分钟,以1C恒流放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3.4V时,
结束放电。
5.1.1.2 容量测试方法2
以1C
5
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当充电电流<0.01C
5
A,
停止充电。静置10分钟,以1C恒流放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下限电压2.7V时,结束放电。
备注:对照试验采用美国ARBIN测试仪器;筛选试验采用设备为擎天测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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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池检验规范
5.1.2寿命测试方法
5.1.2.1 寿命测试方法1
静置10分钟,以0.4C
5
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
当充电电流<0.01C
5
A,停止充电。静置10分钟,以0.2C恒流放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下限
2.75V时,结束放电。按此方法循环30次,静置2个小时,重新循环。
5.1.2.2 寿命测试方法2
静置10分钟,以1C
5
A恒流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压4.2V时,改为恒压充电,当
充电电流<0.01C
5
A,停止充电。静置10分钟,以1C
5
A恒流放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限制电
压2.75V时,结束放电。按此方法循环20次,确定电池循环过程容量的衰减率作为寿命判
断的依据。
备注:测试设备使用Arbin测试仪器。
5.1.3 内阻测试
使用1KHz的交流电压,使用内阻测试仪器测试内阻。
5.1.4荷电保持能力
环境温度(20±5)℃时,电池完全充满电后开路搁置30d。以0.2C
5
A恒流放电其放电时间
应不少于4.5h。
5.2环境性能
5.2.1高温性能
已充满电的电源在温度为(65±2)℃条件下放置2h实验后,观察外观,并能进行正常的
充放电。
5.2.2低温性能
已充满电的电池在温度为(-20±3)℃条件下放置24h实验后,观察外观,并能进行正常
的充放电。
5.2.3恒定湿热性能
已充满电的电源在(40±2)℃,相对湿度为93%±2%条件下放置48h实验后,将电池取出
在环境温度20℃±5℃条件下放置2h,外观良好,并能进行正常的充放电。
5.2.4 振动实验
满充电电池将电池安装在振动台上,按下面的振动频率和对应的振幅调整好实验设备,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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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三个方向每个方向从10Hz—55Hz循环扫频振动30min,
振动频率:10—30Hz 单振幅0.38mm;
振动频率:30-55Hz 单振幅:0.19mm.
震动结束后电池外观良好,电压大于3.6V.
5.2.5 碰撞实验
振动结束正常的电池,将电池平均按X、Y、Z三个相互垂直轴向直接或者通过夹具固定在
在台面上,按下面的要求调节好加速度、脉冲时间,进行碰撞实验。
脉冲峰值加速度:100m/s
2
每分钟碰撞次数:40—80
脉冲持续时间:16ms
碰撞次数:1000±10
电池外观良好,电池电压大于3.6V。
5.2.6 自由跌落实验
电池在碰撞实验结束后,将电池样品由高度1000mm的位置自由低落在置于水泥地面上的
18mm—20mm的厚的硬木板上,从X、Y、Z正负方向自由跌落一次。
自由跌落实验结束后,将电池以1C电流放电到终止电压。然后按1C充电循环三次,其中
至少一次放电时间超过51min。
5.3 安全保护性能测试:
5.3.1过充电保护:
满充电电池,用恒流恒压源持续给电池加载8h,恒流恒压源电压为8V,电流为2C的外接
电流,电池外观良好,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不漏夜。
5.3.2 过放电保护:
电池在以0.2C放电至终止电压后,外接30负载放电24h,电池外观良好,不爆炸,不起
火,不冒烟,不漏夜。
5.3.3 短路保护:
满充电电池,将正负极接上0.05短路1个小时,电池外观良好,不爆炸,不起火,不冒
烟,不漏夜。 将电池正负极断开,以1C电流对电池充电5s,测量电池的电压,电池电压大
于3.9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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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试尽量在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
5.4 安全性测试:
下述试验应在有强制排风条件、及防爆措施的装置内进行。在试验前所有电池都要按1C充
电,并搁置24h后,再进行以下试验。
5.4.1 重物冲击
电池放置于冲击台上,将10kg重锤自1m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已固定在夹具中的电池(电
池的面积最大的面应于台面垂直),冲击过后,电池允许发生变形,但应不起火、不爆炸。
5.4.2热冲击
电池放置于热箱中,温度以(5℃±2℃)/min的速率升至150℃±2℃,保持30min,电池
应不起火、不爆炸。
5.4.3过充电
电池拆除保护电路后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连接正负极于一恒流恒压电源,调节电流至3C
5
A、电
压为10V,然后对电池以3 C
5
A充电,直到电池电压为10V,电流降到接近到0A。试验过程
中监视电池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约10℃时,结束试验。电池应不起火、
不爆炸
5.4.4短路
电池拆除保护电路后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短路其正负极(线路总电阻不大于50mΩ),试验过程
中监视电池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约10℃时,结束试验。电池应不起火、
不爆炸,电池的外部温度不得高于150℃。
5.4.5 储存
进行储存试验的电池应选自生产日期到试验日期不足3个月的电池,电池储存前应按1C充
电的制式给电池充入40%-50%的容量,然后在环境温度,相对湿度45%-85%的环境中储存。
储存期12月后,电池按1C进行充放电后,进行0.2C放电时间应大于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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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缺陷等级
缺陷等级
项目 缺陷
严一轻
重 般 微
正负极标识或打码处标识错误、不清、缺漏
正负极标识或打码处标识不正
金手指表面有异物,不干净
标签未贴
所贴标签错误
规定贴
标签的
外
观
塑焊
位置
塑焊出现冒胶,冒胶面积大于0.5mm
出现明显的压痕
金手指偏移距离大于0.2mm
金手指位置偏移影响供电
金手指外观以及外壳外观缺陷手机外壳的测试标准
其他区域缺陷参考手机电池外壳的缺陷等级规定
1尺寸不符合具体手机电池的设计要求,但不影响配
合。
结
构
2
×
×
×
×
×
标签不正
未贴标签
所贴标签破损
塑焊位置出现缝隙大于0.2mm
×
×
×
×
×
×
×
×
电池
×
2尺寸不符合具体手机电池的设计要求,但影响配合。 ×
3 电池与手机配合不良,振动的情况下掉电
4电池与手机配缝隙大于0.2mm。
×
×
×
×
×
额定容量
基
本
性
能
寿命
内阻
容量小于设计要求
寿命小于设计要求
内阻大于设计要求
荷电保持能力 放电时间小于4.25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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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性能
低温性能
环
境
电池变形、爆裂。
电池变形、爆裂。
×
×
恒温恒湿性能 电外观变形,锈蚀,冒烟,爆炸;放电时间小于36min ×
外观机械受损,漏液,冒烟,爆炸;电池电压小于3.6V ×
外观机械受损,漏液,冒烟,爆炸;电池电压小于3.6V ×
电池漏液,冒烟,爆炸,插入手机锁扣不良;放电时
间低于51min
电池外观不良,但无电池爆炸、起火、冒烟、漏液现
过充电保护
象
电池爆炸、起火、冒烟、漏液
电池外观不良,但无电池爆炸、起火、冒烟、漏液现
过放电保护
象
电池爆炸、起火、冒烟、漏液
电池外观不良,但无电池爆炸、起火、冒烟、漏液现
短路保护
象
电池爆炸、起火、冒烟、漏液
×
性
抗振动性能
能
抗碰撞性能
自由跌落
×
安
全
保
护
性
能
×
×
×
×
×
×
×
×
×
电
池
安
全
性
重物冲击
热冲击性能
过充性能
短路性能
起火,爆炸
起火,爆炸
起火,爆炸
起火、不爆炸,电池的外部温度高于150℃。
放电时间小于4h。
能
储存
7.运输和储存说明:
×
7.1运输过程中应该防止剧烈的振动、冲击或者挤压,防止日晒雨淋。
7.2应该避免同腐蚀性物质接触,应该远离火源、热源。
7.3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电池产品,必须重新进行检验。
7.4同类型产品的安全和环境实验在未改变工艺的情况下,不用每批检测。但要保证在半年内检测一次的频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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