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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发(作者:)

20l2年5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May.2012 

第5期总第128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NO.5 Ser.NO.128 

iPad商标之争 

朱斌斌 

(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44) 

【摘要】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应适用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进行审理。台湾唯冠无权转让属于 

深圳唯冠的中国大陆地区iPad商标。台湾唯冠与英国IP公司签订转让iPad商标协议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表见代理。 

【关键词]iPad;商标;表见代理 

【中图分类号]D9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2)05--0113--02 

曾经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有三个著名的苹果。一个被 标也是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所以本案应当适用中国大 

亚当和夏娃偷吃了;一个砸在了牛顿的头上;还有一个就是 陆地区的法律。而且苹果公司提起诉讼是以我国《合同法》 

乔布斯的苹果。苹果公司作为当今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 为依据的,这也间接证明了苹果公司选择适用中国大陆地 

当之无愧地成为了这个时代的骄子。苹果公司近十年来陆 区的法律。另外就其提出的香港法院判决问题,我们姑且 

续推出的iPod、iPhone和iPad系列产品成为其称霸全球的 

不讨论香港法院是否有权受理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一案, 

三大支柱。然而就在苹果公司享受着这三大系列产品给自 就算其受理了,并作出了苹果公司胜诉的判决,也不会对大 

己带来的丰厚利润之时,许多棘手的问题也应运而生。在 陆地区法院的审理构成任何影响。因为大陆地区和香港地 

中国大陆地区,iPad商标之争已经进入了二审阶段。iPad 区分属不同法律体系,二者判决互不影响,司法彼此独立。 

在中国的命运将走向何处,我们将拭目以待。在判断iPad 关于台湾唯冠是否有权转让属于深圳唯冠的iPad商 

商标权归属之前,笔者先对该起纠纷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 标,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的关系。本 

2000年,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 

案其实涉及四家公司,即苹果公司、深圳唯冠、台湾唯冠和 

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了iPad商 

英国IP公司。 

标;2006年,苹果公司在英国起诉唯冠闲置iPad商标败诉; 

苹果公司我们已经熟知,笔者在这里简要介绍下深圳 

2009年,台湾唯冠将iPad全球商标(含中国大陆地区)转让 唯冠和台湾唯冠以及英国IP公司。深圳唯冠是香港上市 

给了苹果公司旗下的英国IP公司;2010年4月,深圳市中 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中国大 

级人民法院受理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陆地区的子公司;台湾唯冠是唯冠国际在中国台湾地区的 

2011年2月,案件开庭审理;2011年12月,苹果公司一审 子公司;英国IP公司是一家在英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主 

败诉;2011年12月,深圳唯冠在深圳福田、惠州起诉了苹 业就是为苹果公司在全球收购商标。由此可见,深圳唯冠 

果公司的当地经销商;2012年1月,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 和台湾唯冠是有一定关系的,并且这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都是杨荣山。但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法人之间是相互 

从以上简单的梳理中我们不难发现,当事人双方争论 独立的,即便是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关系上也是相互独 

的焦点在于:(1)适用何地法律进行审理?(2)台湾唯冠是 

立的。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虽然都是唯冠的子公司,但并 

否有权转让属于深圳唯冠的中国大陆地区iPad商标?(3) 不能因此认为唯冠国际或台湾唯冠拥有深圳唯冠的代表 

台湾唯冠与英国IP公司签订转让iPad商标协议的行为是 权。如果台湾唯冠要转让属于深圳唯冠国际的iPad商标, 

否能够被认定为表见代理? 

其唯一的途径就是获得深圳唯冠的授权。笔者认为,在苹 

苹果公司在一审时提出,此案应当适用中国香港地区 果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深圳唯冠授权台湾唯冠转让其在中国 

的法律进行审理,并且提出其同样的诉讼已经获得了香港 

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的情况下,法院应当认定台湾唯冠无 

法院的支持。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由于本案被告深 

权转让该商标。 

圳唯冠是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双方争议的商 在此案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程序后,苹果 

【收稿日期】2叭2~O3一O8 

【作者简介】朱斌斌,男,安徽六安人,上海大学法学院。 

・ 1l3・ 

朱斌斌:iPad商标之争 

公司认为深圳唯冠是知道台湾唯冠转让iPad商标权一事 

的。深圳唯冠和台湾唯冠的法定代表人均是杨荣山,因此, 

苹果公司虽然无法证明深圳唯冠授权台湾唯冠转让iPad 

商标,但其认为台湾唯冠转让属于深圳唯冠的中国大陆地 

由此可见,即使台湾唯冠与英国IP公司之间的商标转 

让协议能够约束深圳唯冠,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被一 

并转让给了英国IP公司,苹果公司也并不享有在中国大陆 

地区的iPad注册商标权。这一转让未经商标局核准就是 

非法的。既然是非法的,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 

协议也就是无效的。在中国商标网上可以查询到,注册号 

为1590557和1682310的iPad商标仍旧属于深圳唯冠。 

当然,我国《商标法》第44条也规定:连续三年未使用 

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改正或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法 

区iPad商标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按照法律规定,该协议 

对深圳唯冠是有效的。 

表见代理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的一项制度。《合同法》 

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 

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因为突破了一 

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有上述情况出现,任何人都可以向 

般代理的相关规定,因而在其认定上,法律也有着更高的要 

求,其中最核心的就是相对人必须善意无过失。本案中,台 

湾唯冠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表见代理呢?笔者认为不应当认 

定为表见代理。 

苹果公司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各项制度相对完 

善,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高,在国际商事领域有着相对丰富 

的经验,因此,其在签订商事合同时能够充分地对合同相对 

方进行调查,对合同适用的法律进行查明。事实也证明,在 

台湾唯冠和英国IP公司签订iPad商标转让协议前,苹果 

公司聘请了专业机构和英国、中国香港地区以及台湾地区 

的律师进行调查。由此可以说明,最起码苹果公司是清楚 

中国大陆地区iPad商标是属于深圳唯冠的。如果明确了 

这一点,那么苹果公司在与台湾唯冠签订协议转让中国大 

陆地区iPad商标之时,就应当负有更加严谨和审慎的义务, 

否则很难说明其是无过失的。那么,苹果公司究竟有没有 

担负此更高的审慎义务呢?如果苹果公司仅仅根据转让协 

议上有杨荣山的盖章就认为深圳唯冠对此事是知情的,并 

且是被授权的,那么很难说苹果公司是无过失的。两家公 

司协议转让属于另一家公司的商标,合同当事人一方最起 

码会要求对方出具授权代理书,抑或是在最终的协议上由 

拥有商标的一方盖章。苹果公司不可能不明白法人之间相 

互独立这一基本原理。在合同的签订存在瑕疵的情况下, 

苹果公司仍然签订该协议,就证明其是有过失的。表见代 

理的观点不应得到认可。 

关于这起商标之争,还有一个与转让协议无关但相当 

关键却又被苹果公司忽视的问题,那就是根据我国《商标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还需要一道行政 

手续,即要经过商标局的核准并公告,受让人才能取得商标 

所有权。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 

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 

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 

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 

标专用权。《商标法》第44条规定: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法实 

施条例》第25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 

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 

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 

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l14・ 

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如果苹果公司认为深 

圳唯冠连续三年未使用iPad商标,则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 

销深圳唯冠iPad商标的请求。 

经过分析,笔者认为,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并未转让 

给英国IP公司或苹果公司,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仍 

应由深圳唯冠所有。本案一审判决也持此种观点。然而苹 

果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深圳唯冠也不甘示弱,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申请禁止 

销售iPad产品的禁售令。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以双方 

商标权属争议仍处于诉讼过程中为由,裁定中止审理。除 

了法院的诉讼外,许多地区的工商部门也开始针对苹果公 

司侵犯深圳唯冠iPad注册商标的情况进行调查。此案如 

果深圳唯冠胜诉,那么等待苹果公司的将是天价罚单和退 

出中国大陆地区市场。然而鉴于目前深圳唯冠已经被债权 

人提请破产的实际情况,双方未来的选择也必然是和解。 

唯冠抱着iPad商标不放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苹果公司也 

不可能放弃iPad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市场。双方目前的角 

力只是为后期的和解增加筹码。如果苹果公司胜诉,那么 

等待唯冠的就是破产清算。此案将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的判决而告一段落,但其留给中国企业和知识产权界的 

影响必将是长久的。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尤其是著名企业的驰名商标, 

更足以影响企业的生死存亡。企业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 

避免被人抢注,同时也要避免陷入对方的商标陷阱。要做 

到这一点,除了在作出商事决定前保持审慎的态度以外,还 

必须对当地的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和尊重,才可以尽可 

能地减小风险。如何制定企业的商标战略,如何避免此类 

事件的再次上演,考验着企业管理者,而如何在法律的框架 

内协调注册在先者的权利和实际使商标产生商业价值的使 

用者的利益,也考验着我们的立法者和司法实践部门。商 

标法保护注册在先的商标,也不忽视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因此,在二者出现冲突时,到底如何进行权衡,不仅事关当 

事企业的利益,也关系到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在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制度逐渐走向完善的大背景下,商标立法和实践 

也需要注重对商业道德的考量。唯有这样,我们的商标制 

度才能做到规范合理。 

【责任编校:王欢】 


本文标签: 苹果公司深圳转让商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