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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作者:

如对产品有任何问题

请联系我们的VIVE MARS CAMTRACK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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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 VIVE MARS CAMTRACK产品有限质保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请详细阅读本有限质保声明以知晓您的权利和义务,本有限质保声明包含了一条仲裁条款。

使用HTC 产品或配件,则意味着您同意受本有限质保声明的约束,包括受本有限质保声明中所包含的仲裁条款的约束。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有限质保声明:

1. “产品” 指HTC VIVE MARS CAMTRACK 虚拟现实系统,仅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授权经销商或零售商处购买

的在其产品包装盒中所包含的 StreamVR Base Station 2.0, VIVE Tracker (3.0), Vive Rover, Vive Mars。

2. “配件” 指在购买产品时与产品一起搭配并包含在包装盒中的其它次要的零部件,包括Vive Mars CamTrack数据线、

USB数据线、电源适配器、前提是它们是由HTC生产或为HTC所生产并且是从授权经销商或零售商处所购买,而且在最初供应的零部件上还标注有“HTC” 或 “VIVE”商标、商号或标示。

3. “质保期” 对"产品" 与 "配件"而言,指您从授权经销商或零售商处购买之日起的12个月(含本数)内。HTC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调整该期限,并公布于/cn/ 或产品使用手册内,请您参阅。

4. “您或您的”指从授权的经销商或零售商处购买产品的最初购买者和/或产品的最初终端用户。

5. “正常使用条件” 指普通终端用户根据产品或配件所附随之使用说明(或网络公告之说明)与用户手册(以下定义) 所载

明之使用环境与操作步骤而为使用。

6. “用戶手冊“ 是指与产品或配件一起包装,或公告于网路上的产品使用说明文件。

本有限质保声明所涵盖的保证内容

在质保期内,HTC保证在依据产品或配件包装盒中所附的用户使用说明资料或在线公布的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或配件使用时无材料上和工艺上的缺陷。

本有限质保声明仅只是向您做出,您不得全部或部分出售、转让、让与或给予任何产品或配件的随后的购买者或获取者或任何其它人。本有限质保声明赋予您一些具体的法律权利。

本有限质保声明所不涵盖的保证内容

本有限质保声明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购买的产品或配件,不适用于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不适用于在非HTC授权的经销商或零售商购买,亦不适用于产品或配件以外的其它任何商品。更进一步本有限质保声明不适用任何非HTC设备或配件、任何非HTC软件(例如: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和Android应用程序包(APK)),即使这些设备或软件被标注与或拟与产品一起使用。第三方制造方、供应方或发布方可能会对其自身产品提供有质保服务,因此,就第三方的产品和服务,您可直接与他们联系。

在下列情形下,就您所购买的产品或配件而言,本质保声明不适用:

1. 若产品或配件的序列号、日期代码、水印标示或保证章(无效标签)被删除、擦掉、涂掉或篡改或难以辨认;

2. 由于正常损耗所导致的产品或配件外观磨损;

3. 消耗性零件,如:操控手柄上的挂绳、面部衬垫、安装工具包、耳机孔封盖或保护性涂层,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性能将合

理地减损,但该等减损是由于故障所引起的除外;

4. 因您或他人不适当地安装电池所导致的故障,如电池外壳或电池的密封条有破损或篡改的迹象,或电池被用在所指定设

备外的其它设备上所导致的故障;

5. 因电浪涌或其它非因产品或配件导致的电流问题所导致的故障;

6. 未遵守用户使用手册或不是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所导致的故障;

7. 粗暴放置、直接阳光曝晒、液体接触、置放于潮湿或极度高温或其他严苛环境下或在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下的使用、腐蚀

或氧化,液体造成的损坏不在保障范围内;

8. 因商业目的使用所导致的故障,本产品仅用于个人娱乐目的;

9. 意外事件、自然力量或其他非HTC所能合理控制的原因所导致的其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消耗性零件之缺陷),除非该等

缺陷是由故障所直接导致;

10. 对产品或配件的物理损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或配件(包括任何屏幕或镜头)表面上的裂痕或划痕;

11. 可与产品相连接的任何计算机或其它产品,HTC并不保证产品或配件的运行不会因此而中断或无错误;

12. 在产品上安装的软件需要更新,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和/或固件需要更新,您能够进行下载更新;

13. 操作系统和/或固件已被更改的任何产品,包括任何对操作系统进行任何不成功的修改,无论该等修改是否经HTC授权、

批准或以其它方式所禁止;或在固件更新过程中,拔掉产品或配件上的任何数据电缆连接线,或因断电所造成的故障;

14. 将产品或配件与非经HTC批准或提供的任何产品或配件一起使用或连接所导致的故障,或以其指定用途以外的方式使

用所导致的故障,而该等故障缺陷不是产品本身的缺陷故障。使用非HTC的配件将导致排除本质保声明的适用。

适用国家

本有限质保声明仅在销售产品或配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和具有可执行力。而且,产品或配件根据本有限质保声明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被退回维修。各国对可获得的保证服务和响应不一样。

如何获得质保服务

在发现产品或配件故障时,您应采取下列措施和步骤:

1. 参阅用户手册和/或访问 网站上可获取相关信息资源以识别和解决问题。请注意拆卸产品或配件可导

致本有限质保声明所不涵盖的故障或损坏。

2. 若通过参阅用户手册和/或访问 网站上的信息仍不能解决问题, 则您应联系购买产品或配件的经销商或

零售商、HTC服务中心或访问 /cn/support

以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帮助。仅HTC或HTC授权服务中心可在产品或配件上进行维修服务。

3. 在您联系经销商或零售商或HTC时,请确保提供下列信息:

a. 产品或配件的型号和序列号;

b. 您完整的地址和联系信息;

c. 购买产品的原始发票、收据或销售单。您根据本有限质保声明提出任何索赔时,您须出示有效的购买证据。

在完成这些步骤后,HTC将指示您如何及何时将产品或配件退回。您可能须承担将产品或配件退回给HTC所产生的运输、包装及保险费用,同时您应采取合理的、足够的包装保护措施,避免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任何撞击、压迫或暴力装卸货所致的损害等。在您寄回任何产品或配件进行保固维修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将头戴式装置中的任何机密资料、资讯全部备份并从头戴式装置中删除。针对您未备份之任何程式、资料的任何损坏或遗失,HTC 均不负任何责任。

在您准备寄回任何故障产品给HTC进行维修之前,除非HTC明确要求您将附属配件一并寄回之情形外,您必需先行将配件取下并自行保管(附属配件包含但不限于micro-SD记忆卡等); 若该类配件于维修过程发生毁损、遗失等情事,HTC不负赔偿责任。若您在质保期内将产品或配件退回,且能满足本有限质保声明项下的条款,HTC或其授权的售后服务代理商(下文简称“代理商”)将自行决定维修或更换产品或配件。维修或更换可能会涉及使用性能和功能条件等相同的产品和/或零部件。HTC或其代理商将已经维修好或更换的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产品或配件退还给您。根据本有限质保声明条款所更换的任何产品、配件或其零部件将成为HTC的财产。

如果HTC维修或更换产品,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应保持原质保期的剩余时间,或自维修或更换日期起三(3)个月,以较长者为准。如您同意在HTC要求时将被替换的零部件退还给HTC的,HTC可选择直接向您提供用户能自行安装的零部件以履行HTC在本有限质保声明项下的义务。HTC 保留仅在产品或配件销售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质保服务的权利。您可获得本有限质保项下的任何救济的前提条件是您必须将在所适用的质保期间内的发现的故障通知HTC。除非HTC要求您退回产品或配件,否则,请不要将您的产品或配件直接寄回给HTC。若您需要获取质保服务而需要退回产品或配件,则您必须遵守上述步骤。

其它保证和权利的排除和限制

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本有限质保声明及其项下的救济具有排它性并替代所有其它的保证、救济和条件。HTC排除所有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适销、适用于特定用途、不具有任何隐藏或潜在缺陷等一切法定及默示的担保。

责任限定

除非在本有限质保声明另有规定,且以法律所允许的最大程度为限,HTC不应对任何性质的附带或间接损失或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商业损失、营业中断、商业信息丢失、数据遗失、隐私损失或保密信息损失)等承担任何责任。尽管有前述规定,且即使在任何救济未能达到其预定目的的情况下,HTC和其供应商在本有限质保声明任何规定项下的全部责任应仅限于顾客购买产品所实际支付的金额。即使在HTC已被告之可能会发生这些损失的情况下,这些排它性规定仍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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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以仲裁解决争议的约定

因本有限质保声明以任何形式所引起的全部争议或因与销售、条件、使用产品或配件以任何形式所引起的全部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HTC及您均具有约束力。

若您拟根据上段规定寻求仲裁,您应在提起仲裁前30天首先书面通知HTC。向HTC发出的前述通知应寄至HTC仲裁程序管理处的如下地址:

宏达通讯有限公司法务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2557号中国芯科技园D幢1楼整层,邮编:201206。

同样,若HTC拟根据上段规定寻求仲裁,HTC也应在提起仲裁前30天首先书面通知您。前述通知应说明权利主张的性质和寻求的救济。若您和HTC未能在30天内解决争议,您或HTC均可提出仲裁请求。

除非在您购买产品或配件日起不低于30个日历日前已书面通知HTC您不同意仲裁,否则,同意争议适用仲裁解决的约定将适用。您须在给HTC的通知中写明(a) 您的姓名和地址; (b)您购买产品或配件的日期; (c) 产品型号;和(d)产品或附件序列号。这些号码应在产品包装以及产品或配件上可见。您应将您的书面通知寄至HTC仲裁程序管理处的如下地址:

宏达通讯有限公司法务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2557号中国芯科技园D幢1楼整层,邮编:201206。

您以其它形式做出的不适用仲裁的通知将无效。若您选择不同意仲裁,本有限质保声明将仍然对您适用。

一般性规定

1. 法律适用: 本有限质保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可分割性: 除非另有特别规定,若本有限质保声明的任何规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该等无

效或不可执行应不应影响本有限质保声明其他条款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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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HTC VIVE MARS CAMTRACK 产品有限质保声明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