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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发(作者:)

建筑内防火墙与防火隔墙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以下简称《建规》)术语部分的解释,防火隔墙与防火墙的定义如下:

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从规范对两者的定义来看,防火墙与防火隔墙主要区别如下:

一、设置部位不同

防火墙用在建筑之间,或者是建筑内防火分区之间。而防火隔墙用在建筑内部或者防火分区内部,简单理解就是用于房间隔墙。

二、耐火极限要求不同

防火墙一般要求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而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按照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一般不会高于3.00h。

关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要求,目前争议较多的是厂房内中间仓库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建规》3.3.6条第2款的规定: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而根据《建规》3.2.9条规定: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根据这两条规范规定,甲、乙类厂房内的甲、乙、丙类中间仓库与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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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分隔的防火墙及仓库内部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4.00h,这是没有疑问的。那么,丙、丁、戊类厂房内的甲、乙、丙类中间仓库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应是多少呢?是按照厂房耐火极限要求还是按照中间仓库的耐火极限要求呢?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白规范要求甲、乙、丙类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的目的是什么,根据《建规》3.3.6条的条文说明:“甲、乙、丙类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大,故厂房内的这类中间仓库要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甲、乙类仓库还需考虑墙体的防爆要求,保证发生火灾或爆炸时,不会危及到生产区。”很明显,规范要求甲、乙、丙类中间仓库采用防火墙与厂房其他部位分隔的主要目的是保证中间仓库发生火灾或爆炸时不会危及生产区。所以,同甲、乙类厂房一样,丙、丁、戊类厂房内的甲、乙、丙类中间仓库与厂房分隔的防火墙及仓库内部的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4.00h。而且,所有厂房内的甲、乙类中间仓库的防火墙还需考虑墙体的防爆要求。

三、耐火完整性要求不同

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防火隔墙则没有这个要求,火灾时防火隔墙可能会随着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的破坏而倒塌。

四、开口和管道穿越要求不同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而防火隔墙上的开口可以根据隔墙所处位置的耐火极限要求设置不同等级的防火门、窗,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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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其他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确需穿过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应在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防火措施。防火隔墙对管道穿越则没有限制,对封堵也没有要求。

五、砌筑要求不同

防火墙的砌筑要求比较高,特别是在屋面、天窗、外墙、内墙转角等地方,要做如下专门处理:

(1)当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2)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3)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

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4) 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确需设置时,内转角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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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

对于防火隔墙砌筑时则没有上述这些要求。

六、其他方面: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从结构设计的角度来看,防火隔墙也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当然,对于一些自重比较小的轻质防火隔墙,在楼板、地面承载能力能承受这些隔墙重量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设置在楼地面上。

2、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建规》第6.2.4 也规定:“建筑内的防火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也就是说,防火隔墙要想起到防火分隔的作用,也应当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当然,对于一些轻质防火隔墙,可以在楼地面或梁、板底面装饰层施工完毕后再安装,此时防火隔墙就是从楼地面装饰层分隔到梁、板底面装饰层。如果是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防火隔墙底部的楼地面和顶部的梁、板底面各装饰层必须是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与该防火隔墙相同,而且防火隔墙底部、顶部与装饰层之间、各装饰层之间不应空隙。比如有的防火隔墙只分隔到吊顶底部,吊顶内部空间完全连通就是错误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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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防火防火墙隔墙要求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