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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发(作者:)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12333综

合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12.01.06

• 【字 号】宁人社[2012]3号

• 【施行日期】2012.01.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全市12333综合咨询

服务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2〕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电话咨询

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0〕92号)精神,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

进县级12333综合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86号,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我

市区县12333综合咨询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遵循“金保工程”建设“数据向上集中,

服务向下延伸”原则,针对社会公众对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加的现状,充分发挥各

区县积极作用,以整合资源,拓展服务平台,扩大服务范围为目的,推进市区县电

话、网站和其它服务介质相结合的12333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业务工作、服务人

群、服务功能、服务网络四个全覆盖,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12333公益咨询服务品

牌。

二、总体目标

我市统一使用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咨询服务号码,采取市、区级

集中建设,县级设立远端坐席的模式,建立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电话咨询

服务体系。2012年6月底前在高淳、溧水两县开通12333咨询服务电话,实现市

区县业务联动。

三、工作内容

(一)高淳、溧水县建立南京12333县级咨询服务分中心,每县部署咨询服务

坐席不少于3个,管理人员和咨询员配置不少于4人。两县要按省厅《通知》要

求,对照考核体系,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执行,抓好队伍建设、基础建设、制度

建设。

(二)各区要落实咨询服务责任部门,确定与市级12333联系电话,由专人负

责业务沟通、信息采集、流转报送和事务处理等工作,实现市、区纵向联动服务。

(三)各区县应综合利用、整合现有对外咨询服务资源,运用电话、传真、短

信、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市民卡挂失、劳

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政风行风投诉等服务。

(四)已建立网站或开通网页的区县应建立规范的网站运行管理考核机制,增

强网站与电话咨询平台的互动作用。扩大政务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高信息发布的

权威性、时效性和影响力,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提升信息发布水平,主动、准确、及时地组织发布热点

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政府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2012年1月底前,各区、县向市局报送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与市级

12333对接的责任部门、电话号码、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本文标签: 咨询服务工作服务人力资源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