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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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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韩国经验谈我国网络实名制建设

作者:周之童 徐达 董承瑞 秦天

来源:《电子世界》2013年第14期

【摘要】网络诽谤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的网络现象,尤其是“网络水军”的兴起,严重破坏了

网络的健康秩序和社会的道德秩序。网络的虚拟性和网络匿名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某些网络

行为的失范,对现实中公民的合法权益、社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产生很大影响,而网络实名制

在促进网民自律、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世界上实施网

络实名制最成功的国家,韩国的经验给了人们有益的启示。我国网络实名制应当在完善相关法

律法规、完善相关技术的基础上分网站、分板块逐步推行,在实施模式方面,应该采取有别于

韩国的改良的后台实名制,但实名制本身的实行仍旧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旨在探寻一种最大

化优点的模式。

【关键词】实名制;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

1.导论

互联网诞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至今已活跃于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越来越多的人

不断参与其中。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同样成为了世界上网民人数最多的国家。

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

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2012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达到5.64亿,全年新增

网民5090万;互联网普及率较上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达到42.1%。

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由它引起的种种问题。2012

年6月7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7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稿)》,对实名制、网站准入条件、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的出

台顿时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被争议多年的网络实名制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随后2012

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决定。

2.网络实名制的必要性

网络实名制的起因,一般认为源于滋生与网络匿名传播环境的网络不文明和网络犯罪的存

在,如散布虚假信息、披露他人隐私、侮辱谩骂造谣、传播色情内容等。由近些年我国先期的

一些网络实名制的经验看来通过用户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登记,可以有效地遏制这类不当活动,

并在公民遭受侵权时,可以追究发帖者的法律责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网络实名制可以减

少政府在追究网络犯罪是的难度和成本,有利于网民形成文明习惯和责任意识,体现了网络监

管部门的意志,是政府肃清网络环境,打造国民言论严谨意识的重要举措。

3.韩国网络实名制的现状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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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韩国信息通信部举行听证会,提出在大型门户网站实行有限实名制,并要

求网民在这些网站的留言板发表回复时有义务使用实名。当时,相关官员在解释这一政策时,

措辞十分谨慎,表示此举是为了“减少以匿名进行诽谤等副作用”,并强调“为了不损害网络匿

名性的正面作用,制定细则时会把持平衡”。

但在2006年,韩国政府着手制定《促进使用信息通讯网与信息保护法》修订案时,已经

开始准备扩大涉及网站的范围。到2007年2月,信息通信部的官员在描述即将实行的网络实

名制时,语气已经不同。《朝鲜日报》引述称,该法律的目的是为“净化网络文化”,以及“大

力治理最近成为韩国社会问题的恶意留言和利用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现象”。

从提出到正式实施,历时将近两年,韩国从2007年7月开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从那以

后,每天访问人数超过30万的35家主要网站要求网民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并通过验证

后,才能在各网站上写帖子和跟帖。从2009年4月起,互联网实名制的范围扩展到每天访问

人数超过10万的153家主要网站。时至今日,几乎所有韩国网站都要求网民在注册和评论前

必须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对网络实名制的致命一击发生在2011年7月,当时韩国一家著名门户网站和一家社交网

站被黑客攻击,约有3500万名网民(韩国2010年的总人口为4800余万)的个人信息外泄,

包括名字、身份证号码、生日甚至地址。此次事件让民众和政府都意识到网络实名制的巨大危

害。

在2011年年尾提交给韩国总统李明博的2012年业务计划中,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将

取消这一做法,并禁止网站收集用户身份证号码,彻底检讨在线身份验证制度。

韩国的教训一方面给了我们的实名制很高操作性的参考,但同时也警示我们网络实名制的

基础必须是建立在网络实名信息被高度保护的基础之上的。

4.我国网络实名制的现状

4.1 网络实名制目前面临的困难

网络实名制的问题争端出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在网络世界里用于交流的基本方式是匿名,

这为在现实世界确定法律关系主体增加了难度。而推行网络实名制的目的就在于将网络空间的

行为与现实的法律关系制度进行对接,规范网络行为,预防、制裁网络犯罪。但是,现实社会

的复杂性却对网络实名制付诸实施提出了挑战。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条件做保障、没有法律上明

确赋予国家的公权力时,怎么从公民手中得到其个人信息,并且保证公民言论自由权、个人信

息安全等相关权利不受影响,这是我们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

4.2 国内I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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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5年中国网络实名制已经揭开大幕,注册账户数已经达到4亿,活跃用户突破1.5

亿户的腾讯QQ成为了首批试点。随着实名制的进一步普及,微博+V实名认证、论坛实名注

册、电邮实名制、游戏实名注册等也进一步兴起。由于缺乏可靠的检验手段,要求用户提供实

名信息注册的部分运营商也无法判断用户提供的注册信息是否准确或者盗用他人信息注册。为

解决此类问题,手机入网实名制作为网络实名制的基础也逐步登上实名制舞台,工信部宣布从

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手机实名是新一代移动商务搜索技术,它

是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手机短信功能相结合,用户注册实名后,即将相关信息存储在互联网

数据库上,通过手机短信查询的方式,随时随地获取相关信息。手机实名制将在日后网络实名

制发挥重要角色,也为服务商提供便利、经济的检验手段,进一步提高用户注册信息的可信

度。

5.结论

公众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反对与质疑,主要是担心个人信息不能得到保护,所以,能否建立

一个安全的能够保障个人信息不受侵害的系统是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关键所在。结合当今的社会

状况与时代发展,笔者认为,设立第三方信息管理机构可以很好地解决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

5.1 第三方管理机构的选取

首先,第三方管理机构一定是公众能够信得过的一个部门。公安机关的职能是维护国家稳

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大多数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表示放心。

其次,公安机关保存着几乎全国人民的个人信息,经过这么多年的实践和观察,个人信息

被盗取的情况极少,公民的隐私得到有力的保护。

此外,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公安机关掌控着大量人口数据库,有着先天的优势,假如全国

实行了网络实名制,公安机关不需要对众多网民的信息进行重复录入,仅需从数据库中调出相

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大大提高了效率,会极大促进全国网络实名制的推广。

5.2 具体实现方法

为了防止冒用他人个人信息的现象发生,信息管理机构也就是公安机关有必要在现实世界

采集个人信息,即通过采集数据,与数据库内的信息进行对比,从而确定每个人的真实身份,

所以在实现上具有可执行性。此外,信息管理机构需建立一个基于PC端的验证系统,用于身

份验证。对于已经确定身份的网民,可以获得一个唯一的序列号和密码,成为网民在互联网世

界通行的“网络居民身份证”。网民在上网之前登录验证系统时输入该序列号和密码,验证系统

根据其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比对,之后仅向网站出具比对结果,网站仅仅知道了用户的序列

号,并不知道该用户的真实身份。这与当今使用真实个人信息进行验证的方法相比,对公民的

隐私有着很好地保护作用。此外公民可以通过输入密码来追踪自己被哪些网站验证过。从理论

上讲,此方法可以有效地推进网络实名制,同时也有利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此外,网民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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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输入密码来追踪自己被哪些网站验证过。从理论上讲,此方法可以有效地推进网络实名

制,也有利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发布.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http:

///gywm/shzr/shzrdt/201301/t20130115_.2013-01-15.

[2]裴亚南.推行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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