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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发(作者:)

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条款,并在订立合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或定型化条款,

它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无须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的条

款。我们在制定格式条款中要注意: 1、

什么叫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

制定的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按照《合同法》

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

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

以说明。”由此可见,格式条款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重复性。二

是预先性。所谓重复性,是指同类型的格式条款在一定时期内,反复

适用于相对人,就会产生对当事人自己不利的后果。预先性是指格式

条款的制作需要当事人经过谈判协商。

一、格式条款概念及特征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

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第

40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

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规

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

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

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由此可见,格式条款分为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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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格式合同条款,也叫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

先拟定的条款;( 2)格式附加条款,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条

款不作具体约定,只是附加在合同后面,或者合同后的备忘录;( 3)

格式解释条款,是指当事人对格式条款作出的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解

释。目前学术界比较倾向于将第1种称为格式合同条款,将第2种称

为格式附加条款,将第3种称为格式解释条款。格式合同条款的内容

是当事人预先确定的,对于缔约人和相对人来讲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

力。它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不利变更条款。这些条款被称为不利

变更条款,如履行地点、价款或酬金、违约金、损害赔偿范围、履行

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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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条款格式当事人对方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