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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发(作者:)

新参保人员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证件照的要求

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我校为每一位新入职教职工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若您从未参加过北京市地区社会保险,办理入职后请尽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个人电子证件

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免因延误参保影响到您的个人权益。

1)个人电子证件照

该电子照片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参保人近期正面端坐免冠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

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

2. 白色背景无边框,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相片无斑

点、瑕疵、印墨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及反光区;

3. 电子版照片尺寸为标准1寸,且为26mm(宽)*32mm(高),脸部宽度(两耳

根之间)为15+1mm;

必须满足: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文件大小:9K—20K,分辨率:358*441,格式

JPG格式。以上条件缺一不可。

电子照片设置方法指南:(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常见问题-单位常见问题-个

人信息登记照片如何裁剪?)

【网址】

重要提示:如照片存在如下问题,将影响正常缴纳社保:

● 由于扫描版本的照片分辨率较低,不能满足政府社保中心的要求,因此不建议使

用;

● 生活照、大头贴(非专业照相馆拍摄);

● 头像不全,头部大无肩部;

● 黑白照片或背景色不符合要求;

● 照片与实际年龄不符 。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同一个身份证的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复印件要求必须边框及底纹清晰,图像及

字体清晰、完整,无切边。注:不可使用扫描件、照片打印件等,必须为1:1原始大小复印

件。

人力资源处社会保险办公室王老师

办公地址:惠新东街10号行政楼109

办公电话:********

本文标签: 照片电子要求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