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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4日发(作者:)

人员定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管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是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能监测井下人员的大致位置,并对下井员工进行考核。

一、人员定位系统基本功能

1、系统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

2、系统具有识别携卡人员出/入巷道分支方向等功能。

3、系统能对乘坐电机车等各种运输工具的携卡人员进行准确识别。

4、系统能识别多个同时进入识别区域的人员识别卡。

5、系统具有人员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每位下井人员携带1张卡唯一性检测功能。

6、系统具有寻呼功能。

7、系统具有呼救、告急功能。

二、管理规定:

1、矿灯实行一人一灯制度,严禁携带多个矿灯入井。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2、人员定位系统发射块实行一人一卡制,严禁私自拆卸发射块。信控中心必须做好无线编码发射块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发放和回收台帐,并随时对矿灯房内的矿灯及发射块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发现矿灯内无发射块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3、下井人员严禁携带发射块入井。携带发射块入井是人为造成失爆的行为,对矿井的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

4、任何个人不得无故更换矿灯,由此造成的统计、考勤错误等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并对责任人处以IOO元的处罚。因矿灯损坏,需更换调整矿灯时,必须由矿灯房将其原矿灯内的无线编码发射块调整到新矿灯内,并及时进行相应的信息调整。

5、下井员工由于调入、调出或变更工作单位时,必须持劳资科出具的人员调动证明,到信息中心变更定位系统资料,同时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出具该员工变更单位前的下井考勤记录,交由劳资科备案。新入矿的员工所在单位要将其个人简历情况报信息中心备案,员工姓名、出生日期等重要信息要与劳资科一致,否则造成的下井考勤错误等一切后果自负。

6、下井员工人员定位系统发射块丢失的,罚款200元,单位人事员出条并经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签字,到信息中心补办。

7、矿属所有有下井人员的部门和单位,每月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下井考勤记录到信息中心与定位系统进行校对(中旬一次,下旬一次)。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校对的单位,后果自负,并给予单位行政负责人50元/次的罚款处理。

8、确属系统原因造成下井员工无法考勤的,由员工单位出具下井证明,信息中心进行核对签字后及时送交劳资科。

9、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安装人员定位系统客户端软件,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理。如有需要可到信息中心查询。

10、矿灯房必须保证灯、架、无线编码发射器的对应,必须建立《矿灯人员定位维护记录》并备案。出现换灯、调架及安装、更换、撤除发射卡的情况,必须及时记录备案,并将调整情况及时通知信息中心人员进行相应的数据调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将给予50元/次的罚款。

矿灯房在对矿灯进行维护、维修时,要保护好无线编码发射器,不得造成人员定位无线编码发射器的损坏,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无线编码发射器的线路中断。

12、矿灯房必须建立《员工备用灯使用记录》,当出现因矿灯损坏等原因需要使用备用矿灯时,矿灯超市必须做好员工备用灯的使用记录并备案。每周一及每月26日,将上个周和上个月的备用灯使用情况报信控中心技术组。

13、各单位要教育职工对人员定位系统设施的保护和爱护,未经信息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改动。严禁私自移动监测设备、电缆,否则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行政领导和责任人进行IOO元处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监测设备、电缆,否则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设备原价两倍进行处罚。属于故意破坏系统设施的,按照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14、当拆除和改变与监测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机电科和信息中心写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

15、上井口出口处必须设置检测仪,对上下井人员的无线编码发射块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和校对。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读数不灵敏或故障发射块必须立即给予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允许下井,并将调整结果在《人员定位维护记录》上记录备案。

16、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矿灯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同时要教育职工形成自觉性,每次上下井都要到上井口定位发射块检测仪前对本人的发射块进行校对,发现发射块不正常的,必须立即联系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给予维修或更换,维修更换后方能下井,否则后果自负。

17、矿灯房对矿副总以上领导的矿灯要固定发放,不得随意更换,如果出现矿灯发放错误,每发现一次,对后勤中心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18、为加强对外来人员下井的管理,矿灯房要建立《外来人员下井矿灯发放记录》,及时将外来下井人员的资料情况,包括姓名、灯架号、日期等在《外来人员下井矿灯发放记录》上工整书写后送交信息中心,以及时修改人员定位系统,并备案。对客人资料书写不规范、无法识别的、外来人员下井资料无备案的,将给予责任人50元/次的罚款处理。

19、信息中心设专人负责定位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资料调整,负责对各单位下井考勤记录与定位考勤的核对。

20、信息中心在接到后勤中心《外来人员下井矿灯发放记录》后,必须及时对下井人员资料进行调整。

21、信息中心要确保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Φ

本文标签: 人员矿灯下井进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