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530990

2024年3月19日发(作者:)

智慧团建操作指南

团员个人操作步骤:

1. 首先登陆系统: 。电脑浏览器要求: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或Edge、

Chrome、Firefox、Safari等浏览器,若使用360、浏览器必须选择极速模式。

账号是身份证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八位,若改动过密码却忘了的请联系

管理员。

2. 登陆后先查看自己信息是否有误,可以更改的自行更改,无法更改请联系管

理员。

3. 组织关系转出操作: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转入组织务必精确到具体支部。

(1)团员登录系统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左侧“关系转接”菜单。

 升学: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升学)、

填写转入学校名称、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

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团组织)]、填写

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

广东/福建、转接原因[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无团组织)]、填写

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出国(因公出国/境):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

接原因[出国(因公出国/境)]、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所在地

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出国(境)学习研究: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

原因[出国(境)学习研究]、转入组织。

 出国(因私出国/境):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

接原因[出国(因私出国/境)]、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

组织。

 未就业: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原因(未就业)、

填写户籍地或居住地详细地址、转入组织。

 参军入伍等涉密情况:选择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转接

原因(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转往特殊单位团组织无需选择转入组织,

业务提交后由省级团委管理员负责审批。

(2)审批流程

 由转出组织(团员原团支部或原团支部的直属上级)管理员审批。审批

通过后进入下一个节点,由转入组织进行审批。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为

团支部,则该团支部或团支部直属上级管理员进行审批,同意后则转入

该支部,转接完成。

 如果选择的转入组织是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则该组织管理员在审批

同意后会再收到一条审批消息,将新转入的团员分配进适当的团支部,

转接完成。

附件: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1.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本人通过“智慧团建”

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

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

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

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

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转入学校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

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转往北京、广东、

福建的由毕业学校团组织发起),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本人也

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

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

3.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

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

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在线

下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

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

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

“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

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

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应在7月

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

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

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

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校团组

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

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集中管理。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

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

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

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

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学院会统一处理)

本文标签: 转入团员毕业学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