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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0日发(作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用事业局
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2.07.24
• 【字 号】郑政办[2002]48号
• 【施行日期】2002.07.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用事业局机构编
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
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
[2001]16号),郑州市公用事业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授权行使城市市政建
设和公用事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机构规格为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建设、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地方
性法规和规章的起草工作。
(二)拟定城市市政建设和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
理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和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市
政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企业资质审核;指导县(市)、区行
业管理工作。
(四)编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
负责施工勘测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建、大修、扩建、改建项目计划编制、施
工管理、质量监督、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批,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
题。
(六)负责城市供水工作,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负责城市水资源
费、超计划加价水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局管理的城市饮用水源建设和
保护工作 。
(七)监督管理局系统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配合有关部门对局系
统企事业单位实施财务监督和审计。
(八)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标准和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指
导行业质量管理、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
(九)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与调查处理;负责
市政公用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十)负责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系统思
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管理;负责局机
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公用事业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秘、档案、机
要、保密、信息、对外联络、督办查办、保卫、信访、接待、综合治理、计划生
育、后勤服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全市市政建设和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
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讼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有关公用事业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培训;对市政
公用事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研,负责办理人大、政协议案和提
案。
(三)综合管理处
研究制定城市市政建设和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
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城市供水工作,管理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编制城市用水
(供水、节水)计划,负责局管理的城市饮用水源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供
水、燃气、热力和公共交通等生产经营性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负责行业统计工
作。
(四)工程建设管理处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
期准备工作;审批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市政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环境
雕塑的研究和建设;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新建、大修、扩建、改建项目计划编
制、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批,贯彻国家有关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规范,组织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和交接;参与市政公用工程重大质量事
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报批。
(五)安全与科技处(郑州市燃气管理处)
负责全市燃气行业及系统内的生产、技术、设备、设施等安全工作,拟定安全
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和调查处理;负责市政公用行
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技术标准和新产品质量
(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指导行业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组织科技情报
交流。
(六)财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预决算,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参与制定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公
共交通、污水处理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工作;负责城市水资源费、超计划加价水费
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监督管理局系统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配合有
关部门对局系统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
(七)组织宣传处
负责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局系统的思想政
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局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
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群团工作。
(八)人事劳动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因公出
国考察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工人调动的报批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承担局
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申报工作;负责行业职工教育和岗位
培训工作;指导局系统企业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
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郑州市公用事业局机关事业编制5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
领导职数21名(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
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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