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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发(作者:)
PGIS平台与“天地图”对接相关技术说明
一、背景概述
目前,在公安部统一组织下,全国公安机关已完成部、
省、市三级260余个“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 (简称“PGIS
平台”)建设,平台之间实现了互连互通,形成了全国“一
张图”的应用效果,并在80%以上公安业务领域得到广泛应
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但随着应用的深入,各地普遍都
面临基础地图数据更新困难的问题。如何有效解决好基础地
图数据的更新,直接影响到各地PGIS应用成效和可持续发
展。
“天地图”是近年来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导建设的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它以提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更好地向企事业单位、公众提供地理信息数据与服务为主要
目的。自2011年1月18日“天地图”(公众版)正式上线
运行以来,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余个城市
已经初步建设完成“天地图”,已具备向政府部门和企事业
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
为充分共享测绘部门“天地图”公共基础地理信息资源,
确保全国PGIS可持续发展,推动PGIS平台与“天地图”对
接是必然发展方向。经部PGIS项目办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
局相关部门前阶段多次深入技术交流与探讨,现已明确平台
之间对接思路和需解决的相关问题,具备开展平台间技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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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的条件。
二、对接目的与意义
推动PGIS平台与“天地图”对接,实现两者栅格地图
配图、切图标准一致,充分共享“天地图”公共基础地理信
息资源,避免重复数据加工处理,有效解决PGIS平台基础
地图数据更新问题,降低各级公安机关在基础地图数据更新
方面的投入,确保PGIS平台建设与应用的可持续发展。
三、对接工作总体技术思路和技术路线
(一)技术思路
1、修改PGIS平台地图配图技术规范,使其与“天地图”
在投影参数、栅格地图分级、各级别地图配图方案以及切图
比例尺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2、完善PGIS平台软件,在不影响PGIS平台现有功能
应用的前提下,使其栅格地图生成工具、栅格地图服务、数
据访问更新服务等实现对新技术标准的支持。确保PGIS平
台能使用与“天地图”一致的分级与比例尺标准发布栅格地
图服务,并可以利用PGIS栅格地图生成工具对公安自有数
据按PGIS配图标准配图后,按“天地图”标准进行切图,
同时可实现对“天地图”瓦片地图图片的转换功能。
3、各地PGIS平台仍保留自身“三库”和互连互通技术
体系,但可通过与本地“天地图”对接来进一步丰富完善PGIS
平台基础地图数据源,确保PGIS平台基础地图数据的鲜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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