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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发(作者:)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22.09.04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2.09.05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审判机关

正文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5日起,暂停我院现场开庭、现场诉讼服务及现场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二、我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全部延期,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相关通知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审立案、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诉讼缴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工作等事宜。

(一)关于一审立案,如您需向我院申请一审立案,建议选择以下方式:

1.您可以通过微信——发现——小程序——输入“多元调解”搜索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申请在线立案。

2. 您可以登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点击网上立案通道,填写相关立案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3.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点击“我要立案”,填写相关诉讼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4. 如您不便网上立案,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关于涉诉信访,如您需至我院反映涉诉信访问题,建议您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反映至本院:

1. 请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信访接待室。

2.可以登录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login),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三)关于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如您需向我院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立案二庭。

(四)关于诉讼缴费,如您需向我院缴纳诉讼费用,可于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单后的七日之内通过扫描预缴诉讼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线上缴费。

(五)关于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如您需要办理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建议将相应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相应事项印证材料等邮寄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六)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申请报名因疫情防控暂时取消,恢

复报名具体时间将通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31号,邮编550000。(一审立案请寄至诉讼服务中心,涉诉信访请寄至信访接待室,申诉、再审请寄至立案二庭,并在邮皮写明邮寄办理何种业务,例如民事/执行/行政一审立案。)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本文标签: 疫情防控立案贵阳市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