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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发(作者:)

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打赏主播的钱,能否要回

随着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的盛行,许多未成年孩子喜欢沉迷在网络世界里,尤其今年疫情期间,网络直播和网络游戏更是火爆。

然而,令家长头疼的是,现实中,出现很多未成年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向网络游戏平台或直播平台大量充值、大额打款等现象,家长发现后要求平台退款被拒,进而引发纠纷。

那么小孩子充值或打赏的钱,还能退回来呢?

首先,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有年龄段区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实施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八岁以下年龄段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其游戏充值或打赏的钱,应退还。

二、八岁以上未成年年龄段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读:

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若其父母不同意,则无效,应恢复原状。那么,收款平台取得该游戏充值或打赏的款项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退回。

对此,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也作了进一步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那是不是全额退还呢?

答案: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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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首先确定是否是未成年人实施该消费行为,然后再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支付金额大小、次数、家长是否尽到监护职责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实际返还的金额。

提示:家长应该对未成年孩子的网络打款等消费行为尽到监督和核查义务,更要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密码等信息,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这样不仅可以给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而且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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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网络孩子行为平台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