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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0日发(作者:)

人民币符号

人民币符号¥的用法

在逐位填写金额的表格中用阿拉伯数字填写金额时,在金额首位之前加一个“¥”符

号,既可防止在金额前填加数字,又可表明是人民币的金额数量。由于“¥”本身表示人

民币的单位“元”,所以,凡是在金额前加了“¥ ”符号的,金额后就不需要再加“元”

字。

编辑本段人民币符号¥的来历

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首次正式确定人民币的符号。因为

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拚音是“yuán”,因此,人民币符号就采用“元”

字汉语拚音首字母的大写“Y”。为了防止与“Y”和阿拉伯数字误认、误写,就在“Y”

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仍为“元”。

编辑本段¥的计算机输入

中文输入法状态下,按Shift+$,就是和数字“4”重复的那个键,可打出¥

英文状态下,按下alt键不放,再输入0165,而后松开Alt键,可打出¥

1.输入数字时须使用小键盘,便携式电脑须开启数字键盘。

+4或其他方法输入的¥可能会因字体改变而错乱。

3.很多网站都不支持显示这一字符(及某些特殊字符)。

编辑本段¥的相关法规、制度

中国银行关于统一使用人民币货币符号的通知

国务院法规(1994)

【颁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颁布日期】 1994/02/03

【实施日期】 1994/02/03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上海浦东分行,总行营业

部:

今年元月1日实行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国外代理行和海外联行已陆续在总行开立人民币

本币帐户,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目前国内外行在人民币本币帐户的货币符号使用上不统一,

为避免帐务混乱,现对通过海外联行、代理行开在总行的人民币本币帐户办理清算业务时

使用的货币符号规定如下:

一、国内联行之间划帐清算时,联行报单上统一使用会计科目中“01”的货币符号

“¥”。

本文标签: 人民币符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