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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日发(作者:)

华为“辞职门”事件

2008年1月1日,中国将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新的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的

保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2007年10月,一则《华为公司对工作十年以上的员

工即将开始买断工龄》的消息传遍中国,给本来对新劳动合同法十分敏感的劳资双方投下

了一颗重型炸弹。进入十月底以后,随着各大媒体对此事的纷纷报道,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为)斥资十亿鼓励5100名员工主动辞职事件的各项细节也开始浮出水面。

据经过证实的报道,目前在华为连续工作满8年以上(即1999年前入职)的所有员

工(包括总裁任正非)需要在2008年元旦以前上交一份千字辞职报告,向公司提出主动

辞职,达成自愿离职共识后,员工统一离职五天,并在此后的六个月之内通过竞聘决定是

否重新上岗,重新上岗后员工职位和薪水不变。所有离职员工都会得到公司的相应补偿,

补偿方案为“N+1”模式(N为员工在华为连续工作的年限),即经济补偿税前总额=(N+1)

×员工月补偿工资标准(税前)。月补偿工资标准不仅仅是员工的月标准工资,还包括员工

上年度奖金月均摊值。也就是说,以一位员工在华为连续工作8年,月工资2万元,年终

奖6万元来算,他最终得到的补偿金额为(8+1)×(2+6/12)=22.5万元。在办理离职

手续之后,华为会为离职员工停交一个月的社保,而由员工自行交付。而员工所持股票则

依照离职前签订的协议由华为公司保留6个月,如果员工决定辞职之后不再续签合同,华

为将按照股价给员工兑现成现金。离职员工重新上岗之后,华为将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

所有工号打乱重排。

11月7日,华为方面表示,长达一个多月的“集体辞职事件”已经结束。据透露,有

100多人没有得到华为的续约。

面对华为的这一“辞职门”事件,社会上广泛认为这是为了规避2008年1月1日起

实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然而对此,华为

也有它自己的解释:这样的人力资源调整是为了破除工号文化的积习,提升企业活力。那

么,何谓 “工号文化”呢?

华为给它的每个员工都按照进入公司的时间顺序安排了一个工号,这个号码现在已经

排到十万多位了。在华为,工号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代号,也是身份的象征——工号越靠前,

表明进入华为的时间越长,其地位也就越高(当然,任正非的工号是001)。以2001年为

分水岭,之前进来的都算“老员工”,其工号在20000以内,而之后进来的则是“新人”。

华为内部的邮件使用notes系统,工号会出现在邮件中。于是工号的排序就成了“老员工”

们判断邮件是否回复的依据了。而在“新人”眼里,“老员工”们20000以内的工号则不

仅仅代表着资历,更代表着财富。华为早年创业时期实行了一套“全员持股”计划,所有

员工按照一定比例,都可以每股1元的价格购买股票,华为员工每年从公司享受固定分红。

而从2001年开始,华为开始实行期权改革,员工获得股票的资质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而老员工的股票也逐渐转化为虚拟受限股,以后员工从期权中获得收益的大头不再是分红,

而是期股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的增值部分,期权的行使期限为4~10年。这使得新员工所

获得的期权远远不如创业初期的老员工。华为的管理层认为,这种带有官僚主义意味并与

公司内部备受诟病的新老员工分配不均的状况直接联系的“工号文化”已经成为内部分裂

的隐患,而这次的运动正是为了打破工号制度,为后续的人事改革做铺垫。

回顾华为的“狼”史,我们会发现,这种先集体辞职再竞聘上岗的事件在华为并不是

第一次发生。1996年,当时任华为市场体系总负责人的孙亚芳(现任华为董事长)就曾经带

领自己的团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起因就是任正非现在常挂在嘴边上的“一个组织时间

久了,老员工收益不错、地位稳固就会渐渐地沉淀下去,成为一团不再运动的固体:拿着

高工资、不干活”的“沉淀”现象。当时号称为华为打下江山的市场部以孙亚芳为首,主

动辞职,重新竞聘上岗。这次被称作“再创业”的“运动”,后来经常被华为内外部的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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