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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4日发(作者:)

新型传销手段[我国新型传销的特点及手段解析]

1 我国新型传销的主要特点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

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

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我国新型传销犯罪

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欺骗性

传销活动有着很强的欺骗性。传销组织者通过各种途径组织人员打着 “连锁销售”、

“资本运作”、“网络销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

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振兴东北老工

业基地”等,利用一些群众急于摆脱贫困、快速求富的迫切心情,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

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传销;有

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网络电话”、“网赚”、“基金”、

“网络教育”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上传销;有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以销售

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

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的团队计酬传销行为的传销公司。

1.2 隐蔽性

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传销组织制定了相关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五种人不能加

入:本地人、公务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两劳人员和逃犯;传销组织内部具有严格的管

理制度,传销人员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行业内部不使用真名,而多以

外号相称,就连通信录中的住址也以编号代替;二是没有公司注册,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他

们通常以小区住房、酒店等开展活动,且为了掩人耳目经常每隔一段时间就更换地点;三是

不定期更换手机等通信工具,逃避侦查。

1.3 广泛性

传销活动具有广泛性。现在全国除了西藏自治区外,所有省份都活跃着“异地传销”的

身影,目前全国参与“异地传销”的人员很多,数目触目惊心。全国传销猖獗的省市有:广西、

山东、天津、河南、安徽、陕西、湖北、湖南、辽宁、江西、贵州、云南、山西、江苏、吉

林、浙江、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宁夏等省份的大部分大中城市和部分县市,均聚集了很

多传销分子。

1.4 流动性

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流动性。一是全国流动,2009年广西抓获的传销分子涉及全国各

省市自治区,其中四川、湖北、湖南、安徽、黑龙江、新疆籍人员居多,沿海发达城市人员较

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年末,在广西来宾市发现200多名来自西藏、青海等省份的

藏族同胞参与传销。二是传销人员分散,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广西资本运作中的传销活动

的组织者通常居住在南宁或者区外,定期在南宁召集相当级别的人员会议,对组织的经营实

施遥控指挥。

1.5 多样性

传销活动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主要包括传销欺骗手段的多样性和参与人群的多样性。

由于传销活动具有很强的蒙蔽性,传销分子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网络销

售”、“特许经营”、“直销”、“加盟连锁”的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

发”、“中国—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等旗号,并冠以“合法的资本运作”欺骗群众。

1.6 反复性

由于传销人员经过了“洗脑”,他们对于传销活动执迷不悟、深信不疑。公安机关打击

处理的传销人员主要出现三种状态:一是另找其他体系,重新加入;二是另起炉灶,自己坐庄;

三是害怕打击,不再参与。但是第三种情况的人员很少。很多传销人员在被打击处理以后,重

复再干,甚至重复大干,屡教不改,甚至多次犯罪。

1.7 国际化

传销活动具有国际化的趋势。很多外籍人员和外籍公司参与和组织传销活动。最近查

获的传销犯罪活动中,新加坡派隆、香港佳源、香港巨能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鸿顺贸易有限

公司等公司利用传销人员实行所谓“直销”。另外广西查获的传销案件中,发现有来自香港、

台湾的人员参与传销活动。甚至还有很多人到香港、台湾等地参与传销,在这些地区传销是

不违法犯罪的,情况严重令人堪忧。

1.8 暴力性

传销组织组织严密,活动隐秘,流动性大,发展迅猛,以几何级数层层制造骗人者和受骗者。

传销人员往往采取通过人身、精神、资金等达到控制的目的。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

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

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2 我国新型传销的组织形式

2.1 五级三阶制

“五级三阶制”是当前我国异地传销组织惯用的一套奖金分配制度。“五级三阶制”

最早是由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实行的,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

机”当年传遍大江南北,通过约15个代理公司从大陆卷走大量资金。“五级三阶制”顾名

思义包括五个级别和三个阶段,这套奖金分配制度是传销组织核心内容:五级是该公司的五

个级别:一是业务员,业绩点数是70~200点;二是组长,业绩点数是300~900点;三是主

任,业绩点数是1000~6400点;四是经理,业绩点数是6500~*****点;五是老总,业绩点数

是*****点。三阶是指三个晋升阶段:一是从会员到培训员。当你的业绩点数达到时,你会在

当月当日当时,就成为这三个级别中的任何一级别;二是从培训员到代理员。当你的业绩点

数达到时,你会在次月一号的时候成为该公司的一名代理员;三是从代理员到代理商。当你

的业绩点数达到时,你会在次月日升为该公司一名代理商。

2.2 双轨制

双轨制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21世纪以后,双轨制迅速电子商务化,E化的双轨

制正在成为当今网络传销的发展趋势。在山东聊城、潍坊等地查获的网络传销案件很多都

是实行的双轨制传销模式。双轨制和传统的阶梯制(级差制)有很大不同,它有以下特点:

第一,经营业绩(消费积分)无限代累计,能把市场倍增效益放到最大,这是与传统制度所

不同的。第二,在组织经营上,传统制度竞争性强,合作性差,双轨制则更能发挥团队精神。传

统制度下,人都喜欢自己开线,并且离自己越近,奖金领得越高,虽然每个人都说帮助下线,可

是开线都开在自己的底下。第三,双轨制度下,每个人都只有2条直推线,但是每个人都不止

有2位下线,上线可以将人脉不断往下安置,间接帮助到能力较弱的人。由于没有第三条线,

每个人的组织都是往下扎根,所谓成功的机会比别人大。第四,传统制度以月为单位,每次业

绩从头开始;双轨制度可以累计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就可领取奖金,只要中途不放弃。双轨制

的平衡奖虽然奖金比率不高,但是不论高阶、中低阶都可以领到。第五,传统制度奖金一般只

能领到7~8代,有组织脱离,双轨制则没有这方面顾虑,因为无限代领取奖金,组织扎根很深,

不会脱离、动摇,经销商领得的奖金高。

2.3 其他制度

应该值得注意的是出现在广西的“资本运作”。“资本运作”又称民间富人俱乐部、

民间资金重组、民间成功人士约定俗成的资金二次分配等,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拉人头式传

销,只是组织者不再通过封闭式管理,而是通过向新人收取一次性高额入门费来迫使新人深

陷其中,该组织没有成立公司,没有办公地点,而是通过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洗脑为新人灌输传

销理念,教唆、诱骗发展下线。

3 我国新型传销的主要手段

3.1 异地邀约型传销

异地邀约型传销是指传销组织通过传销人员以旅游、包食堂、服装生意、承包工程、

找工作等借口为名,将其亲朋好友骗至外地后,对新人进行信息封闭、集中洗脑,威逼利诱让

新人交钱入会,购买劣质甚至虚假产品,以获得发展下线拉人头资格的运作方式。目前,异地

邀约型传销是我国传销人员参与最多的一种,其范围已经分布我国大陆各省份。特别是在广

西南宁、北海、来宾等地尤为严重,犯罪嫌疑人以资本运作为名开展大规模传销活动。

3.2 互联网网络型传销

利用互联网实施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变种,传销犯罪分子通常利用自己建立的网站,

假借电子商务、网络电话、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

易等旗号,通过互联网进行虚拟交易,通过拉人提取报酬,人拉人然后发展下线的方式利用网

络等手段进行传销。其具有无地域限制、传播快、隐蔽性强等特点。

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是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

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第二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

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

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

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第三种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

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例如,江苏省昆山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

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传销载体是北京欧

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

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

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

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

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形”的拉人传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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