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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发(作者:)

2023年漫游费取消的经济意义-漫游费取消的经

济影响

交了20多年的国内漫游费将取消

既然漫游费成本并不是所谓的“微乎其微”,运营商收取漫游费也就有了

正当的理由。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发现,运营商的有些套餐会收取高昂的

漫游费用,而有些套餐则完全不收漫游费,难道运营商也搞歧视么?

由于中国的国土面积巨大,运营商在进行网络建设的时候,通常是以市为

单位进行的。北京移动负责北京的覆盖,上海移动负责上海的覆盖,这本身就是

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如果上海的用户在北京使用了业务,上海的运营商就需要给

北京结算相应的费用。一般来说,通话结算费大致是6分钱一分钟。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为了鼓励用户尽可能多的在本地使用业务,运营商

推出了价格极为优惠的套餐。在一些校园营销现场,激进的运营商甚至推出了十

几元包打全国的套餐。然而有得必有失,享受这些优惠的前提条件被牢牢限定在

了特定的校园区域。一旦离开了指定区域,通话的费用就会大幅上升。另一方面,

那些所谓“长途市话漫游一口价”的套餐往往单价并不便宜。虽然长途漫游资费

下降了不少,但是本地通话费却比那些收取漫游费的套餐贵得多。此消彼长,对

于本地通话较多的消费者并不划算。

现在问题来了,假如彻底取消漫游费,情况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不用说,

本地通话极为优惠的套餐必然会被销售到全国各地,而所谓的“长市漫一口价套

餐”则会因为价格相对较高而无人问津。而套餐的随意销售不仅会冲击运营商的

收入,还会使管控出现问题。一旦运营商无法承受亏本带来的冲击,这些本地通

话较为优惠的套餐必然会被彻底取消。无论是否漫游,未来的套餐资费都只能是

一个价,最终吃亏的还是本地通话较多的消费者。虽然很多人不愿承认,漫游费

的存在的确保证了本地通话较多人群的利益。而出差较多的人群,也可以选择全

国通话一口价的套餐,只是本地通话相对贵一点。

漫游费取消的经济意义

7月27日,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官方微博宣布,从9月1日起取

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

历时2年余 国内手机长途漫游费将取消

7月27日,中国电信董事长杨杰在第九届“天翼智能生态博览会”上宣布,

9月1日起,中国电信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比年初计划提前一个月完

成,预计将惠及8000万用户。

随后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宣布,9月1日起,全面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

费,比原计划的10月1日提前一个月实施。今年3月6日,三家基础电信企业

曾表示,10月1日起正式取消国内手机长途漫游费。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漫游费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在大哥大时期就已经

产生。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对于跨地区使用的手机设立了类似于关税性质的“漫

游费”。

今年,三大运营商提前取消国内手机长途漫游费早有端倪。7月25日,工

信部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张峰表示,关于取消手机国内长途漫游费工作,工信

部按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力争提前实施的原则,持续推动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加

快工作进度,“三家企业正全力以赴地推进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力争提前实现

目标。”

记者注意到,官方计划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的工作始于。7月6日,工信

部相关负责人在关于“提速降费”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工信部目前在研究探

索取消漫游费的可能性。”

漫游费存在有何意义

——从经济学角度看漫游费取消的必要性

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宣布,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

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并将于本月中下旬举行听证会,对方案进行

公开听证。有电信专家透露,听证会之后,移动电话的国内漫游费很可能会从

0.6元至0.8元,降低至0.25元到0.3元左右。

但是,对于漫游费降低的听证民众并不满意,更多的人认为移动电话漫游

费应该是彻底取消而非降价问题。这其中既有法学界专家、电信专家,也有普通

消费者。那么,漫游费到底应该不应该取消?这首先要看电信的性质。

经济学家萨谬尔森认为,纯粹的私人物品是指只有获取某种物品的人才能

消费这种物品,或者说,私人物品一旦被消费或使用就不可能再被他人所用,私

人物品是排他的、具有很强竞争性的物品,其价格等完全由市场决定。显然,电

信不属于私人物品,电信的价格也就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定。

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是公共物品,而公共物品又可分为三类:一是纯公共

物品,即任何一个人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别人对其消费的物品。二是俱乐

部物品,即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三是公共池塘资源

物品,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却无法有效地排他。后两类又可以被归结到准公

共物品范畴。

纯公共物品是应有政府提供的,即使政府委托私人去做,对于纳税人而言

也应该是免费的。而准公共物品的情况则具有双重性,一方面,需要考虑公众利

益,价格不能太高;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企业的'持续。那么,电信属于哪一类呢?

世界上基本上都充分肯定电信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性质。事实上,各国运营商都

需承担国际电联(ITU)规定的“普遍服务”义务,即“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能以

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业务,而且业务质量和资费标准一视同仁。”

准公共物品应该是持平、微利而绝对不应该是暴利,而无论是持平、微利,

都是与成本相对应的。由此,要判断移动电话漫游费是应该降价还是取消,必须

参照准公共物品提供者的成本。

目前,我国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标准为:预付费业务每分钟0.8元,其他

为每分钟0.6元,除套餐外,运营商目前都按最高上限收取。而根据北京邮电大

学教授阚凯力等专家的研究,手机漫游的成本“几近为零,仅仅是为建立漫游而

传送的几个信息而已”。也正因此,美国同一公司网内通话不仅没有漫游费,连

国内长途费都没有。欧洲更彻底,连国际漫游结算费也已被强制性取消。这也从

一个侧面印证了漫游零成本的事实。

实际上,我国手机漫游费的设计本身就是建立在零成本基础上的,是“无

中生有”而来。1998年前后,为了平衡东西部差距,让西部地区可以较快地积

累资金、发展网络,有关部门才在明知没有成本的情况下开始全面收取漫游费。

建立在零成本基础上的从0.6元至0.8元的漫游费,即使与正常通话收费标准相

比,也是高得非常离谱的。这一做法即使不是世界上仅有的,也是非常罕见的。

而早在5年以前,中国移动的全部省一级公司就都已经实现盈利,“资助西部”

的必要性已经不再存在。

建立在零成本基础上的漫游费与电信作为准公共物品的特征相冲突,并且,

由于漫游费的存在,消费者自主选择电信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在事实上被剥夺,这

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相抵触。另外,由于“无中生有”带来的暴利构

成了电信运营商利润的主体(,中国移动的漫游费收入大约为490亿元),电信企

业通过技术革新、改善经营状况以全方面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动力不足,制约了电

信企业的发展。这与存贷利差过大导致的我国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缓慢如出一辙。

因此,手机漫游费无论降多低,都不具有合法、合理存在的基础,其唯一

的选择只能是取消。当然,鉴于中国的国情,取消移动电话漫游费可以分阶段进

行,但应该规定一个明确的期限,以防止漫游费永远“漫游”下去。


本文标签: 漫游费取消运营商手机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