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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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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是新加坡这个国家所具备的特点。新加坡在独立以后,

找出了很多的方法去解决种族矛盾,其实在种族中,经济的差距是引起问题的主要因素,

还有就是华人和马来人之间的经济差距也是因素之一,只要将这些经济的差距消除掉,为

了可以将这些问题全部消除,新加坡提供了很多机会给马来人,例如上学,就业,使他们

可以在有机会尽快的富裕起来。为了可以使民族之间相处的和睦,新加坡将语言上的障碍

也进行了消除。政府规定,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在同一个国家中就要用英语来作为共同

的语言,但是也不需要将自己民族的语言遗弃掉,对两种语言政策大力推行,而且英语、

华语、马来语、泰米尔语均为官方语言, 英语则为行政用语。这种语言政策对于维护各民

族的团结和国际经济文化的交流是起着积极作用的。

新加坡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

现在的世界惯例中,社会保障在新加坡政府的实施中没有过多的重视(包括社会福利),

新家坡政府针对国民的就业问题是相当注重的,会鼓励国民要依靠自己的能力来致富,不

要指望政府。

就世界惯例的社会保障而言,可以说新加坡政府是不太重视社会保障(包括社会福利)

的,其政府鼓励国民积极就业,鼓励国民靠自己的奋斗而致富、政府不养懒人。按照我们

所说的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中,新加坡政府只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而没有失业、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覆盖了包括大部分公务员在内的所有员工,只

有警察、军队以及小部分高级公务员仍然保留退休金制度。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涉

及养老、医疗、住房、就业和教育五个方面,当然还有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政府对无法

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的救助,如给穷人发放津贴和救助金等。新加坡政府实

行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下面主要介绍新加坡五项

社会保障的实施情况,重点介绍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的住房的基本政策

新加坡住房市场概况

新加坡是出于马来半岛的一个国家,有682.7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超过400万的常

住人口。以2006年美国的兑换率作为依据,新加坡在200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

了1330亿美元,其中有440万人平均对其进行分配,那么人均GDP也会达到30200美

元。

公共住房制度在新加坡实施以来,新加坡制定出来凡是居民都能够得到住房,与此同

时,政府将大力发展组屋建设,将居民住房难的问题进行根本的解决,在此基础上,联合

国评价新加坡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分析居住水平,新加坡在20世纪90年代初人均

的居住面积就已经达到了21平方米以上,一套住房内大概平均会住3人。从1960年开始,

直到2005年年底,新加坡一共建造了大概有97.3万套的组屋,政府组屋中大概居住了

85%的居民。这其中,有组屋产权的人占有93%,一些比较贫困的居民,则是借助政府的

低价租房措施,租住组屋;另外,还有剩余的15%收入较高的居民会去购买商品房。

在之前的将近40年中,新加坡在住房分配上,从兼租屋过渡到了廉价屋;在套型上,

从一房式、二房式过渡到了三房式、四房式甚至五房市;在建筑上,从多层过渡到了高层。

当前,廉租屋的比重在新加坡会逐渐下降,政府组屋在可以保证套数和总面积的同时,还

在不断满足着一些中、高等收入居民的别墅公寓等比较高档的住宅,居民住房居住质量稳

步提高。

新加坡的住房政策体系

市场经济是新加坡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市场并不是新加坡在建设和分配住房的主要

依据,新加坡反而是对政府分配和市场出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采取,也就是针对一些收入

比较低或者中等的居民,政府会出资将组屋建设起来,然后将一些优惠的政策提供给这类

人群,针对高收入的居民,就需要经过市场来购买住房。低收入居民会有政府提供组屋的

一部分的优惠,进行廉租;中等收入的居民是要将政府提供的组屋买下来;高收入的居民

则需要自己花钱在交易市场中购买私人的住宅。

1. 低收入居民

新加坡家庭月总收入低于800新元的居民,就可以租赁政府给予津贴政策的一房式或

者两房式;家庭月总收入在800元到1500新元的居民,可以租住政府给予津贴政策的一

房式、两房式或者三房式的组屋,四房式以上的组屋是不参与出租的。这样的租住方式,

是市场租金的一般剩下的租金是由政府来承担的。

2. 中等收入居民

家庭月总收入没有超过2000新元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两房式的组屋;家庭月总收

入没有超过3000新元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三房式组屋;家庭总收入没有超过8000新

元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四房式组屋或者更大的组屋;家庭月总收入没有超过12000新元

的居民,可以申请购买四房式组屋或者更大的多代同堂家庭组屋。家庭月总收入没有超过

8000新元或者12000新元的居民,可以将自己所购买的组屋公开在市场进行购买和出售,

或者这类人群可以购买私人发展商设计和兴建的组屋。

3. 高收入居民

家庭月总收入超过8000新元或者12000新元的居民,政府不会提供组屋给这类人群,

他们的购房方式只通过市场,他们可以购买在市场销售中的一些标准商品住宅或者更高档

的住宅。

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演变

1. 20世纪20-50年代:陋屋区时代

在上世纪20年代开始的时候,新加坡的很多居民都是在陋屋区生活的,那里的环境

卫生极其恶劣,很多一般的设施都没有。因为不断滋生的住房短缺问题,在那个时候的英

国殖民政府在1927年将改良信托局设立于新加坡,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将陋屋区全部清

理掉,安排住所给那些陋屋区的居民。到1974年,新加坡的人口是20年前的两倍还多,

已经有一百万的人口。1974年新成立的住房委员会,调查发现,有68万人住在城市中心

区,大约占72%的比重,有三分之一的人在4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居住,很是拥挤。1959

年在城市的贫民窟中大概住了25万人,住在棚户区的大概有30万人。在新加坡有了改良

信托局的32年中,有23000个单位住房是在这其中建造起来的,但是这样也只能解决8.8%

的居民住房问题。很大一部分新加坡人的居住环境卫生条件极差,火灾是很容易发生的,

特别不安全。1961年,河水一带发生的一场大火灾,摧毁了数以千计的住房,造成16000

人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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