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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发(作者:)

嘉实300ETF简介

一、产品简介

嘉实300ETF基金以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为原则,通过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透明且成本较低的指数投资工具。

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嘉实300ETF基金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基金的申购、赎回流程参照国际通行的ETF运作方式,采用组合证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

二、产品特点;

1、 标杆指数,投资价值凸显

沪深300指数作为现有股指期货唯一标的指数,是反映沪深两个市场整体走势的“晴雨表”。自推出以来深受市场认可,是被国内基金采用业绩基准最多的指数,也是被指数型基金采用标的最多的指数。

沪深300指数股票总市值约18.87万亿元、流通市值约12.66万亿元,分别占A股全部股票总市值和流通市值的67.4%和68.2%(数据来源:天相,2012.3.2)。从2011年3季度的数据看,沪深300指数涵盖股票的净利润达10659亿元,占A股全部股票净利润的71.7%(数据来源:天相),可见沪深300指数是中国A股市场的标杆指数和主流指数,具有很好的市场代表性。

从估值水平来看,沪深300指数当前市盈率为12.36倍(数据来源:天相,2012.3.2),接近2008年熊市最低估值,市盈率处于历史底部区域,显现出罕见的投资价值。

我们预计2012年中国经济将从衰退走向复苏,货币政策也会从2011年的紧缩转向适度宽松。从历史经验来看,衰退后期到复苏阶段,股票市场都有比较良好的表现,同时指数型基金表现优于大部分股票基金。

2、 交易便利,资金效率提高

对于投资者而言,嘉实300ETF不仅可以申购赎回,还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不但交易的便利性得到提高,交易成本也大幅降低。更加重要的是,由于嘉实300ETF基金取消了5%的现金配置,有别于传统指数基金最多用95%的资产跟踪指数的限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3、 创新工具,丰富投资模式

作为跨市场、采用实物申赎方案的金融创新产品,嘉实300ETF交易成本确定,克服了用两只单市场ETF进行组合的不足 ,强化了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价格发现等市场功能。并且能够有效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二级市场套利、期现套利、套期保值

等多种投资模式。

举例说明如下:

(1)一二级市场套利:当二级市场ETF价格高于一级市场ETF净值时,投资者可先在二级市场买入一篮子股票,将其申购为ETF,并在二级市场卖出获取溢价套利收益;而当一级市场ETF净值高于二级市场ETF价格时,投资者可先在二级市场买入ETF基金,在一级市场赎回,并卖出一篮子股票获取折价套利收益。

(2)持仓套利模式下的“T+0”套利

在T日溢价套利机会出现时,投资者买入组合证券并申购沪深300ETF,同时将已持有的ETF份额在二级市场上卖出。同理,T日出现折价套利机会时,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沪深300ETF,同时将已持有的组合证券卖出。

(3)利用融资融券进行“T+0”套利

对于没有ETF份额及组合证券的投资者而言,借助融资融券同样也能实现“T+0”套利。具体来说,当T日沪深300ETF出现溢价时,投资者可以向证券公司通过融券融入300ETF份额并卖出获取溢价收益,与此同时以合理价格买入组合证券并申购为沪深300ETF份额,T+2日将所申购的沪深300ETF份额偿还融券,此时的套利收益为买卖300ETF的差价扣去各项交易成本后的余额;同理可知,当T日当沪深300ETF折价时,投资者可以通过融入组合证券并卖出、同时买入300ETF份额来锁定一、二级市场价差,并在T+1日将交收可用的ETF份额赎回,T+2日将赎回所得组合证券用于还券。

(4)期现套利

当期货的价格高于现货价格时,投资者可以在卖空期货时买入现货,当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于收敛时通过对冲平仓或者交割获得差额利润。反之当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时,买入期货时卖出现货,当期货价格及现货价格趋于收敛时进行冲平仓或者交割赚取差额利润。4、系出名门, 领军指数投资。

嘉实指数投资团队拥有优秀的人才、科学的投资流程、严谨的风控流程和丰富的经验,在控制指数跟踪误差方面业绩突出。

截至2011年底,嘉实300LOF基金拥有420亿份额,将近156万户投资者,是基金份额最大的开放式基金,曾荣获《中国证券报》颁发的“2010年度指数型金牛基金”、“2009年度开放式指数型金牛基金”等奖项。

简而言之:嘉实沪深300ETF基金是执行被动投资策略的交易型指数基金,其标的指数沪深300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投资价值,适宜中长期投资者纳入资产配置,分享A股市场中长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其次,投资者可利用ETF基金及时跟踪指数的特点,波段操作,把握市场阶段性机会;第三,充分利用ETF的实物申赎设计模式以及股指期货良好的对应关系,把握一二级市场套利、期现套利、套期保值等多种投资机会。

二、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认购份额

M<50万份

认购费

50万份≤M<100万份

M≥100万份

嘉实300ETF基金

认购费率

1.0%

0.5%

每笔1000元

申购费

赎回费

管理费

托管费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赎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0.5%每年

0.1%每年

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基金费用。指数使用许可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日计提,按季支付。根据

指数费

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供应商签订的相应指数许可协议的规定,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自然季度)人民币50,000 元,当季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足50,000 元的,按照50,000 元支付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现金进行的认购;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认购限额:

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三、 产品概要

基金名称 嘉实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159919

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

类别

业绩比较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

基准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投资目标

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以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为原则,通过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投资理念 力求获得该指数所代表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平均收益率,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透明且成本较低的标的指数投资工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投资于标的指数成投资范围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

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资产配置的表现,正常情况下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范围

产净值的90%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投资策略 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杨宇 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和金融学系,具有13年证券从业经验。现任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证券分析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拟任基金中心基金交易室主任、天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经理; 2003年3月经理

15日至2004年7月7日任万家(原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4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8月29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杨宇先生对指数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

制、指数化交易等方面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

张宏民先生,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学历。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0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研究部从事定量研究工作。2008年起任公司结构产品投资部高级数量分析师,从事指数化投资管理与研究工作。2010年9月30日至今任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收益分配 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认购开户事项: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如投资者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

(3)如投资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

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并注意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4)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并注意投资者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否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5)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过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H股指数(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级份额(包含嘉实多利优先份额及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黄金(QDII-FOF-LOF)的投资者,其所持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可用于认购本基金。

(6) 已购买过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所持有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1日确认,申购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用。如投资者需要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者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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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基金指数投资认购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