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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9日发(作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第五批支教人员赴宁夏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03.07.03

• 【字 号】闽教人[2003]89号

• 【施行日期】2003.07.0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第五批支教人员赴宁夏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03〕8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

在各地教育部门和省直有关学校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对口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贫困地

区教育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深受当地师生和群众的欢迎。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对口工

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开发战略决策,根据教育部的部署和宁夏自治区

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继续选派第五批支教人员赴宁夏支教一年,具体事项按我厅闽

教[2001]人105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教人员应办妥临时行政、组织关系转移的手续,报

到时随带日常生活用品(被褥由宁夏学校提供)和有关教学参考用书,注意备足冬

衣。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厅属学校应于8月上旬前将选派的支教人员名单报我厅人事

处,并于8月15日前将《福建省赴宁夏支教人员推荐表》寄至我厅人事处。

第五批支教人员赴宁行程时间约在8月下旬,人员、学科安排见“福建省第五批赴宁

夏支教人员、学科安排表”。具体出发时间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支教工作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既能帮助贫困地区缓解师资紧缺的问题,又能锻炼

年轻教师,增长见识。各地应大力宣传前几批优秀支教老师的先进事迹,鼓励广大教师踊

跃报名参加支教。同时组织各有关学校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开发的有关文件精

神,自觉服从上级组织安排,克服本单位的困难,选派优秀人员参加支教,为西部开发做

贡献。

附:福建省第五批赴宁夏支教人员、学科安排表(略)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三年七月三日

本文标签: 支教人员宁夏有关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