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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发(作者:)

关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后的应急预

案模板

关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后的应急预案模板

根据《XX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管理办法的通知》(XX 肺炎防控

办〔2020〕 XX 号)、《XX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办

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的通知》(XX 肺

炎防控组〔2020〕 XX 号) 和《XX 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文

件要求, 现对发现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 医学观察对象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一般接触者均为医学观察对象,

可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两种措施。

(一) 观察对象: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其他

需要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

(二)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

形之一, 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 与病例共同居住、 学习、 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在同一办公室、 班级

或宿舍) 的人员。

2. 诊疗、 护理、 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指接诊时未

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指在距离 2 米

范围内, 未佩戴医用外科口 罩或未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 罩) 的人员。

3. 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 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如与病例同乘航班前后排

乘客和同机组人员、 火车及高铁同节车厢前后排乘客、 汽车同乘全部人员、 在

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 近距离接触病人的乘

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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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除以上密切接触者外,

与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有共同环境暴露或其它接触方式的人员, 视为

一般接触者。 一般接触者居家隔离, 保持个人卫生, 注意观察, 一旦有发热、

咳嗽、头痛等症状, 要立即收入定点医院诊治。

二、 医学观察时间

医学观察时间是指自 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

14 天。

三、 解除医学观察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可解除医学观察:

(一)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间, 如果其接触的疑似病例排除人感染新型冠

状病毒的诊断, 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解除医学观察。

(二)医学观察期满时, 如未出现上述症状, 解除医学观察。

四、 集中隔离安排以及配套防控措施

集中隔离适用对象: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包括所在

单位组织实施的集中隔离以及各区、 街道办组织实施的集中隔离。

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由卫生健康部门及

其疾控中心负责。

(一) 集体宿舍(办公室) 人员 集中隔离责任主体是 XX 单位。 集体宿舍

人员要如实向单位告知 14 天内旅居史、 体温情况等。 集体宿舍符合集中隔离

场所要求的, 可优先安排在集体宿舍。隔离场所应满足的条件: 1. 便于封闭

管理。 2. 可以提供基本生活服务, 通风条件良好。 3. 可以满足医学观察服

务需要。 集中隔离场所内住宿、 办公区域有一定的分隔条件, 隔离房间必须

为独立空调系统、 卫生设施。 4. 配备必要的符合传染病安全防护要求的设施

设备。 5. 如有必要, 单位防疫领导小组协调卫健或疾控部门, 按一定比例配

备驻点医护人员。 6. 按实际情况, 尽量安排足够的后勤服务人员, 有相关污

水及医疗废物处理措施。所在单位安排确有困难的, 可以向所在社区工作站报

告请求安排。 社区工作站应及时报请所在街道办予以安排。

(二) 加强单位内部防控。 主要措施如下:

(1) 实行全封闭管理, 减少人员进出单位, 人员进出需申报批准, 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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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拒绝进入。 进出人员要探测体温。 新进人员要仔细询问 14 天内旅行史,

通过移动、 联通或电信现场查询手机漫游信息。

(2) 减少员工集中活动时间, 采取错峰分餐。

(3) 每天开展健康筛查, 重点查看有无发热、 咳嗽。

(4) 设立健康管理员, 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 按要求每天向社康机构报

告员工健康状况。

(5) 从其他地区返回单位人员实行隔离 14 天, 隔离满 14天无恙方可安

排上班, 不得组织参与聚餐、 聚会。

(6) 每天对单位办公大楼进行 2 次消毒, 电梯关闭停用。

(7) 区分不同接触者情况, 实行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等不同隔离措施。 集

中在宿舍隔离的, 对于重点隔离人员, 安排单人单间宿舍, 该人员不得外出

隔离宿舍, 单位实行严格管理并安排保障其基本生活所需; 居家隔离的按照 XX

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工作指引执行。

(8) 密切接触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后, 要及时对其所住房

间和到过的场所、 所接触物品终末消毒。 密切注意其它被观察者的健康状况,

遇有异常变化, 及时向健康管理员报告, 由健康管理员报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

组。

(9) 购置储备足够的口 罩、 消毒液等物资。

(10) 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定 XX 同志为健康管理员。

(11) 若卫健部门或疾控中心派人到单位驻点管理的, 隔离人员应遵守有关

规定, 服从安排。

(三) 集中隔离人员 基本要求

1. 集中隔离期间, 重点隔离人员不得离开房间, 其他隔离人员尽量减少离

开隔离房间, 原则上每天最多离开房间 2 次( 每次不超过 30 分钟), 活动

范围仅限于集中隔离场所范围。

2. 离开房间期间要单独活动, 不与别人接触。

3. 尽可能不使用电梯, 不使用健身器材等公共用品。

4. 隔离期间每日 至少进行 2 次(早晚) 体温测定, 检查是否出现急性呼

吸道症状或其他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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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每天开窗换气、 消毒, 保持宿舍(办公室) 卫生, 自觉进行身体锻练。

6. 每天网上填报《XX 单位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7. 在区、 街道隔离点集中隔离的人员应服从卫健部门或疾控部门的隔离管

理。

(四) 集中隔离服务保障基本要求

1. 不得安排重点集中隔离人员与其他人员混合居住。

2. 应在集中隔离场所醒目 位置张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场所实行集中

隔离管理” 的告示牌。

3. 派出专门人员实施 24 小时轮流值守, 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安保、 重点隔

离对象行踪管理等工作。

4. 每天对集中隔离区域的电梯、 楼道等密闭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5. 统筹设置防疫专用垃圾桶, 每天定时收集集中隔离对象的生活(医疗) 垃

圾, 做好垃圾桶、 垃圾堆放场所的消毒工作, 并协助到单位驻点工作人员做

好其他防控工作。

6. 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对象开展核酸检测。

7. 每天由物业管理处安排非集中隔离人员送餐至隔离人员宿舍门口 。 隔离

人员用餐完毕后, 统一用报纸包裹饭盒, 再由物业管理人员消毒统一处理。

8. 单位按实际需要给集中隔离人员派发一支水银温度计, 隔离人员每天上午

9 时、 下午 17 时各测量一次体温, 自查有无发热、 咳嗽情况, 并及时报告

真实情况。

9. 如有必要, 由单位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 加强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点配备工作, 工作人员由卫生(包括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 公安等相关

部门人员组成, 各部门人员按职责分工开展医学观察和人员管控工作。

五、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实行三位一体工作模式,

包括社区工作站、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社区民警。各社区工作站负责统筹、 组

织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并提供各项保障措施, 包括医学观察工

作保障和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等。 居家隔离人员要配合相关部门人员做好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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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居家隔离人员原则上应相对独立居住, 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

接触。 原则上不得外出。 如果必须外出, 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如

有此要求), 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 罩, 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配合属地公

安社区民警做好出行管控工作。

(三) 每天上午 9 时、 下午 17 时各测量一次体温, 随时监测自己的身体

健康状况, 重点检查有无发烧、 咳嗽、 胸闷、 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和体征,

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单位健康管理员。 每天网上填报《XX 单位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档案》。

六、 其他事项

1. 集中隔离与居家隔离相结合, 确保“应隔离尽隔离”。

2. 对集中、 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人文关怀, 采取心理疏导等方式, 进行心理

干预, 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

3. 加强协调, 视情况及时联系区、 街道相关单位对集中隔离场所进行检查

指导, 确保满足相关要求。

4. 各部门应落实本部门人员的管理责任, 物业管理处、 安保队要切实落实

主体责任。

5. 如工作人员出现发烧、 咳嗽、 胸闷、 气促、 呼吸困难等症状和体征等

不适, 须及早到医院医治。 单位相关部门须立即做好消毒工作, 视情况安排

本单位与该人员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 并做好其他管控工作。

XX 单位

xxxx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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