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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发(作者:)

一、安全监理的责任范围

㈠、安全监理的责任

1、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

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

单位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

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㈡、安全监理的范围

1、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要

求。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建

立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检

查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危险作业审批制

度,并组织实施。

5、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

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

家的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书,严禁无证上岗。

6、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到位,

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7、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对参加安全

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8、督促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9、检查施工单位各种设备是否完好,证件是否齐全;物料是否

堆放整齐,设备安置是否合理;安全标志是否设置合理有效;《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

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10、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在

发生职工伤亡和安全质量事故时在现场积极组织求援,及时上报,配

合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督促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11、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

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2、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选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

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

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并参与对各施工

单位的定期考核。

本文标签: 施工单位是否作业施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