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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发(作者:)

公积金你最关心的26个问题

关于公积金你最关心的26个问题

1、什么是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它的用途作用在哪?

答: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就是利用住房公积金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其用途主要是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和政府

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以满足社会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

住房公积金由支持住房消费向满足住房消费领域的拓展,将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

障作用的发挥。

2、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与个人住房贷款的差别在哪?我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

保障性住房时,有优惠条件吗?

答: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放的贷款,是满足社

会中低收入群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针对缴存职工在

购买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前者是满足市场需求,后者则是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消费需

求。

3、在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于职工购

买本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且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担保。由于自建住房

一般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建造,且建造中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故自建住房不具申

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4、为什么职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后,需缴存一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方能具备住

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答: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

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

存12个月,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在公积金贷款资格认定方面作出这样的规定,

主要还是基于住房公积金长期储金互助性的政策本质。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制度参与者共

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依托,通过参与者缴纳的公积金存量互助性作用的发挥,来实现缴

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因此,从权利义务对等的关系角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参与者即缴存职

工,只有在履行互助义务的基础上,才有资格享有互助的权益。

5、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

少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是缴存职工享有的权利。按照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势必影响职工申贷权利的行使。这是因为,单位不

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职工有责任监督和敦促单位履行法规规定

的责任;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缴交不正常或者欠缴,有一种因素是源于单位经营不稳定

或职工工作岗位不稳定,这势必影响职工收入的稳定性,从贷款风险评估的角度,也将影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