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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9日发(作者:)

域外法制

三星、苹果“世界专利审判”解析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 王艳秋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冯晓青

从2011年苹果公司打响针对三星公

司的第一枪起,这两家智能手机领域的

巨头已经在10个国家提起了超过50件

的诉讼,相互指责对方侵犯自己的专利

权。从已经报道出的判决结果来看,双

方各有输赢。2012年8月24日,美国联邦

地方法院裁定三星公司在6项专利上侵

犯了苹果公司的权利,三星公司为此要

支付超过10亿美元给对方,更令三星公

司难以接受的是,其部分产品可能因此

会被逐出美国市场。同一天,韩国地方

法院则作出了双方互相侵权的判决。

2012年9月1日,苹果公司在美国加州北

区法院的诉讼中追加了三星公司新发

布的系列产品。

面对苹果公司咄咄逼人的围剿策

略,三星公司也进行了反击。在2011年4

月,三星公司分别向日本、韩国及德国

等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声称苹果公司的

10项专利涉嫌侵权。2012年8月31日,日

本东京地方法院驳回了美国公司针对

韩国三星公司的侵权赔偿诉求。这让

三星公司在美国遭遇惨败一周以后,终

于在日本获得了部分胜利。另外,专家

分析称,这两家公司的专利战争不会就

此结束。据《韩国报道》刊登的消息,

三星威胁,对于苹果即将发布的LTE产

品,其将在该产品发布当时就“立即发

起诉讼”。

这两大巨头之间的专利争夺,不仅

关系到三星公司与苹果公司的生死存

亡,而且对世界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

市场也会产生巨大影响。这场争夺战

也许刚刚开始。

涉及甚少,争论的焦点多是设计和应用

层面的专利。这背后的策略与套路是值

得我们深思的。

原因解析

根据资源依赖理论,社会上没有任

何一个组织能够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

去创造出本组织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因

此它必须与外界进行一定的“交换”。

只有通过用自身创造出的资源同自身

无法创造但是其他组织能够生产的资

源进行交换,才能达到自身发展与资源

充分利用的目标。

长久以来,三星公司与苹果公司都

是相互依赖的合作伙伴。苹果产品核心

部件的主要供应商就是三星公司。三

星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无论是从价格还

是技术,抑或是供货的准时度与应变

突发状况的能力方面,都是目前世界上

少有的能够满足苹果严格要求的厂商

之一。同时三星公司也依赖苹果公司的

市场以及巨大的供货需求,正因为是苹

果的核心零部件的供应者,三星公司能

够接触到苹果公司最机密的技术资料,

在帮助苹果王朝建立的同时也使自己

专利诉讼本身看似维权之争,实则是对

其背后的市场控制地位和市场份额的

争夺,只不过市场控制权需要通过专利

权的垄断性保护才能获得而已。从这个

意义上讲,专利及其负载的技术,充当

了马前卒的角色而已。尤其值得注意的

是,仔细分析这场专利审判的内容可以

发现,真正有重大价值的“基础专利”

专利布局与专利保护的着力点

在电信领域,主流商家通过各种渠

道掌握了数量巨大的专利。但是,这些

专利中的一部分在技术应用方面其实

并没有太大的价值,它们只是用来布置

“专利陷阱”的,阻止竞争对手涉足自

身领域内的核心专利,利用旷日持久的

专利战拖垮对方。这深刻反映了企业专

利战后的战略考量,专利已被企业用于

获取战略竞争优势的工具。

专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在专利案

件中,比较两项技术方案是否相同或相

近似的主体要具有相当深厚的专业知

识。但现实中法官往往不能达到此种要

求,专利的专业性特点使得法官无法精

确判断,在判决结果上往往依赖双方律

师或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论。这在很大

程度上增加了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这

是双方当事人所不能接受的。因此,正

如三星公司和苹果公司之间的争斗,涉

及的专利恰恰多数是设计和应用层面

的,没有多少技术含量。这是现在专利

诉讼者的聪明和无奈之处。

苹果公司将焦点放在设计和应用

层面,不懂技术的普通人亦能作出精

确的判断,易于识别,再加上媒体的造

势,容易赢得法官及普通用户的“感情

分”。所以,恰当地运用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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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5日

出版

CHINA TRIAL 中国审判新闻月刊・总第80期

域外法制

在诉讼的过程中利用提起诉讼争取到

的时间,着力于自身有市场竞争优势

的基础专利的研发,一方面可以拖延对

手,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自己产品更新换

代、抢占下一轮的竞争制高点,同时也

能在心理上给潜在的侵权者压力,阻断

新的侵权,可谓一举多得。这也就可以

解释很多高科技产品生产者为何对专

利如此重视了。

在案件的背后永远是商业利益的

争夺,法律诉讼实质上只是一种手段。

苹果公司意图将法律上的胜利迅速转

化为商业利益,将三星新发布的产品也

列入了第二轮诉讼的行列之中,意图借

用连环的重击击垮对手,不给对手喘息

之机。而三星公司则威胁如果苹果公司

发布LTE产品,其将“立刻发动诉讼”。

然而,在这个争夺战中,我们也应当冷

静地看到此中包含的问题。

当企业的主要精力放在没有多少

技术含量的外观设计与应用设计上,花

费大量的资源运用诉讼的方式打击对

手却不对自身技术继续更新换代时,

真正有价值的基础专利就会被冷落。

但是,推动科技向前发展的往往是这

些包含有深厚技术知识的专利。如果

大公司都舍本逐末地偏向于选择诉诸

法律牵制对手而非技术创新,将对行业

的前景造成十分消极的影响。未来的

智能手机的卖点将不仅仅集中于外观

和应用上,如何与环境互动,如何更好

地被语音和手势控制,摆脱外观和触

摸屏的限制才是未来智能手机市场的

发展方向。要想真正地引领未来的智

能时代,还是要在真正有实施价值的

专利方面占领制高点。因此,企业尤其

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应该对自身的

专利资源有整体的规划,不应对外观

设计与应用有过多的依赖和热情,防止

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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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是一个离不开专利的时

代。因此,一个企业投入资源进行研发

要想取得最大的回报,必须在开始之

前有一个专利的“蓝图”,划分清楚各

个专利的功能。恰当地布局专利网络,

可以有效地阻断其他公司意图绕过权

利限制,窃取核心专利及单纯模仿的行

为。从技术研发到专利申请再到专利的

维持与再创新,都有一个完整的计划,

在有重大价值的基础专利上倾斜大量

资源,同时有计划地申请一定量的外围

专利。

另外,国外大公司善于利用防御型

专利战略,公布大量的过期专利或者技

术含量低的技术方案,利用专利的新颖

性要求,将某些对对手可能有用的信息

公开以阻断其申请可能对自己不利的

陷阱专利。这种利用方法也可以被纳入

到公司的规划蓝图中。通过一个重点突

出、详略得当的专利规划,企业在发展

的过程中才能掌握主动权,有攻有守,

占领市场制高点。很明显,三星公司和

苹果公司都是在这方面做得很成功的

典型,为后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领

域的厂家们提供了很好的效仿榜样。

不同判决结果出现的原因

三星公司和苹果公司的专利战争

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结果,这一现象

出现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影响一个判

决结果的因素主要有对于本国利益的

考虑、对于竞争的影响、申请内容的差

异、对消费者权益的考量、鼓励创新的

实现等。分析这些原因,有助于认清这

场“世界专利审判”的实质,为企业选

择诉讼策略提供参考。

(一)诉讼内容的差异

首先,限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

再理”原则,如果三星公司或者苹果公

司在一个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在其

他的法院中就不能再提出相同的诉讼

请求了。无论是三星公司还是苹果公

司,在不同国家起诉的内容是不同的。

对不同内容的审理就不具有可参考性,

所以,在不同地区出现有差异甚至是相

反的判决结果是在意料之中的。这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同时,由于双方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它们互相掌握着对方的大量技术,在诉

讼中这些材料将被用来作为互相攻击

的理由。因此,鉴于对手之间都彼此熟

悉优缺点,诉讼出现各有输赢的场面是

理所当然的。

(二)维护本国利益

商场没有天生的敌人,更不会有永

远的朋友。这个准则放之国家间也同

样。一个国家的专利政策,从立法到司

法到执行,总是在为自身的利益考量。

三星公司与苹果公司的这场专利战双

CFP

方各有输赢,除去两者每次的诉讼内容

的差异外,管辖地的政策考量无疑是很

重要的一个原因。三星公司在韩国、日

本等地的诉讼比较占优势,而在美国则

大多以失利告终。反之苹果公司的情况

也差不多,双方各有主场。

三星和苹果两个品牌无疑是智能

手机市场中最能带来盈利的品牌,其带

来的销售、售后以及周边产品市场能为

一个国家带来巨大的利润。因此,在诉

讼中,毫无疑问的是各个国家都会对自

己的产业给予一定的保护。这也是影响

这场专利诉讼中不同判决结果的因素

之一。

(三)维持良性竞争,控制垄断

一个拥有脆弱或无效专利的专利

权人,尽管他知道如果提起诉讼自己很

可能会输掉官司,但有时候仍会以提起

侵权诉讼来威胁竞争对手或竞争对手

的客户。这是英国法中关于以诉讼的方

式滥用知识产权的表述。根据该理论,

如果专利权人是诚实地提起侵权诉讼

的,则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这场

“世界专利审判”中,三星公司抑或苹

果公司都可以看作是诚实地在运用诉

讼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恶意滥用

的意图并不明显,但是并不能说适当的

行为就一定有恰当的后果。

在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的专

利权诉讼中,三星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垄

断了“圆角矩形的外观”。这一判决作

出后,很多人担心会影响到手机行业的

竞争格局。三星的众多设备有可能因此

在美国遭到禁售,苹果公司在手机行业

的优势地位更加巩固。Iphone赢得胜利

以后,其他的Android厂商都要在手机

外观设计上面更加谨慎,避免遭到苹果

公司的起诉。倘若这种结果继续维持下

去,原本实力就雄厚的苹果公司在智能

手机行业及在平板电脑市场将变得一

家独大,“竞争”的格局将名存实亡。

对中国的启示及应对策略

中国在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方面

有着巨大的市场,一直是商家瞩目、争

夺的对象。中国的手机生产商们大多

依靠的是模仿和再创造,在核心专利

创造方面能力较弱,对外国公司的依

赖性较强。这种局面的改善绝非一朝

一夕可以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只有

宏观的政策加上微观的企业努力,才

能为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之路保驾

护航。

(一)秉承经济利益与鼓励创新平

衡的宗旨

立法机关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始

终把这个宗旨放在第一位,努力实现专

利法的目标。这个问题建立在维持良性

竞争的基础上。正如一位苹果产品的

使用者所言,就算苹果的产品很好用,

但是整节车厢的人都拿着同样形状的

产品,还是让人很难接受。就算是利用

合法的途径得到了足以影响市场的力

量,但产生了垄断的效果,就应当得到

规制。有竞争才有创新的动力。因此,

在企业合并、收购方面,监管部门应当

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经济方面的利益固然是很重要的,

但是如果不能保证市场主体的创新热

情,经济发展也就会失去其不断发展的

动力。所以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给立

足自主创新的主体以倾斜保护,用政策

引导企业向技术开发领域进军,增强我

国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

(二)司法机关应运用司法智慧,慎

重司法

政策的影响是迅速而直接的,适度

的宏观干预和引导往往能克服市场的

不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司法方

面,专利的保护范围要根据专利的权利

要求书来确定,但是说明书能够解释权

利要求书,这就为权利要求书的范围提

供了自由裁量的空间。法官在这个问题

上是可以运用司法政策有所偏重的。我

国的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的时候可以

利用这种裁量权为我国的企业争取到

更多的利益。

正如在这次专利大战中,日本东京

法院判决驳回苹果公司针对三星公司

的侵权诉讼,这个裁决的结果可能对于

两家公司在日本的市场策略有着深远

影响一样,一个经典的司法案例带来的

影响是具有辐射性的,可能会影响到一

个企业的生死存亡,甚至行业的发展方

向。所以司法者在司法的过程中要更多

地从宏观的角度考虑问题,注重判决结

果的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 宣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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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专利诉讼苹果公司企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