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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5日发(作者:)

尽职调查常有网站整理

一、主体信息查询

1、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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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日正式运行,目前已经能查询全国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依据国务院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市场主体的下列信息:(1)注册登

记、备案信息,具体包括公司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类型、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住所地、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经营状态、投

资人信息、公司主要备案的高管人员名单、分支机构、清算信息、行

政处罚信息等;(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4)

行政处罚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这些信息都应当自产

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在该系统内予以公示。

企业年度报告也将通过该系统予以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包括:(1)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

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

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

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

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

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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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

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第(1)项至第(7)项规

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

社会公示。

企业的下列信息也将在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通过系统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

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

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

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

信息。

目前公示系统的部分功能已经开放查询,部分信息模块已经建成

需要后续由各地工商管理局配套跟进后逐步开放查询。

2、各省、市级工商局网站

这些地方性的网站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上线之前,可以说曾发挥巨大的作用,这些网站以前提供过信息公

示系统所查询的主要信息,如果各位不能在国家级的网站上查到,说

不定到这些地方性工商局网站可能会查找到。但随着“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的强力推进,估计各地方性的工商局网站必将被取代。

3、各省、市级信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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