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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日发(作者:)

英汉致使交替事件的语义特征分析

郭印;张艳

【摘 要】跨语言中大量存在的作格现象,应该具有统一的心理表征。通过对致使

交替事件的语义成分分析发现,就致事而言,其“可移性”在时体标记词的互动下,

与动词的可交替性呈正相关。就共有客体而言,可交替性与动词结果义的语义指向

以及内外论元生命度的级差有关。就动词语义而言,状态变化是致使交替的必要条

件,而非充分条件。致使性可进一步分为“发端致使”和“延伸致使”,只有“发

端致使”才具有参与交替的可能。%T he cross‐linguistic ergative phenomena

should have a shared psychological representation . The semantic

componential analysis reveals that the transferability of the causer is

positively related to causative alternation strength with the interaction of

aspectual markers .As regards the shared themes ,the alternatability is

associated with the result‐state reference and the animacy divergence of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arguments .The result‐state is an essential

condition of causative alternation rather than an ade‐quate

condition .Onset causation rather than extended causation ensures the

possibility of alternatability .

【期刊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4(000)006

【总页数】7页(P116-122)

【关键词】作格;致事;客体

【作 者】郭印;张艳

【作者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青岛266033;青岛理工大学外国语

学院,山东青岛266033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509

一、引言

关于作格交替现象的研究,在认知语言学内部存在两种相矛盾的观点:一是将作格

模式和及物模式并列视为人类语言的两种基本模式;[1]二是基于“无同义原则”

的认知构式语法,[2]基本上否定了致使构式和反致使构式之间的相关性,从而给

作格性本身的存在价值打上了问号。

我们认同构式语法的基本框架,接受构式是语言中的基本单位的说法,同时承认作

格性的存在价值,赋予动词以更大的自由度,认为作格交替动词参与的句式在意义

上与其他同形的句式存在不同。语法系统主要是由象征单位构成的范畴化网络系统。

[3]我们认为,大量存在的作格句式也是象征单位,是对言语实例抽象而成的在人

们大脑中固化下来的形义结合体,应该具有统一的心理表征。

本文将试图构建统一的致使交替事件域,并详细分析其事件成分的语义特点。

二、致使交替事件域的构建

作格性反映了人们观察世界的视角之一,而作为作格性的核心概念的致使交替现象

是具有认知理据的语言现象,是一种理想化认知模型。致使现象中的过程是一种受

外驱力或内趋力驱动而发生的现象,该现象的承担者是“客体(theme)”或“中介

(medium)”。作格性分析是一种核式(nuclear)解读,其核心是“过程”和“客

体”,该核心向左开放可以吸纳致事,构成致使句,致使句是一种外驱力所致的行

为。由于“过程+客体”的独立性,反致使句中并没有明示或隐含施事,而是内趋

力所致的行为。我们借助Langacker对ICM的表征方式,尝试将致使交替事件表

征为图1,致使句和反致使句视为事件成分的不同程度的显影(profile)。

图1 致使交替事件域

外框代表事件域,内圈分别代表致事(causer)和客体(theme)。如图所示,致使交

替事件域由致使行为和致使事体两大核心要素组成。

对于致使交替事件的构成成分的表征我们可以参照王寅。[4] [5](P238-259)王寅

在Langacker、Talmy、Lakoff、Panther & Thornberg以及Schank &

Abelson等构建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事件域认知模型(Event-domain

Cognitive Model,简称ECM)的分析方法,认为一个基本事件域EVENT(即E)主

要由行为(Action)和事体(Being)这两个核心要素组成。其中行为包括动态性行为

和静态性行为,由许多具体的子行为A1,A2…An构成。事体由许多个体B1,

B2…Bn构成,事体既包括具体的实体,也包括抽象的概念。一个事件域可能会包

括施事、受事、作用力、场景等若干要素,构成层级性关系。

事件域认知模型考虑到了先行理论框架的不足,兼顾了线性和层级分析,适用于动

态和静态场景的诸多语义、语用和语篇现象。我们可以据此构建致使交替事件域认

知模型,将致使现象和反致使现象纳入其中(图2)。

图2 致使交替事件语义成分

在图2中,虚线代表隐现状态,粗线代表被显影的部分。箭头代表能量传送。外

框代表辖域。如图所示,致使交替事件域由行为和事体两大核心要素组成。而行为

又分为动态性行为和静态性行为。静态性行为总是和客体一起,构成事件的核心部

分。反致使事件可以进行独立识解(absolute construal),并不包含明示或隐含的

外力。事体(being)包括致事、受事等角色。

王寅认为,每个动作和事体又都带有很多典型信息。下文将对模型所显示的动作

(含致使动词和反致使动词)和事体(含致事和客体)等语义成分的典型信息进行具体

描述。

三、致使交替动词核心语义特征

对于动词义的考察应该以使用为基础,并以其所出现的构式语境作背景来展开。因

为我们无法孤立地讨论词义,所以常常需要通过其所带论元的特征以及两者之间的

关系来探讨致使交替动词的语义特征。本部分主要从导致致使交替的三个语义特征:

状态变化、致使性、终结性,以及致事的可移性和客体的生命度展开讨论。

(一)状态变化并非充要条件

很多致使交替动词都具有表示状态变化或程度变化的跨语言特性,如(1)a,另有少

数属于非施事性移动方式动词,如(1)b。我们可以将能够进行致使交替的动词限制

在广义的状态变化动词(包括表达方位变化的非施事移动动词),主要描述实体的物

理形状或表现的变化。

(1) a. break, close, cool, dry, freeze, melt, open, thicken, whiten, widen, …

b. bounce, move, roll, rotate, spin, …

Levin & Rappaport Hovav(下文称“L&RH”)和RH&L对致使交替动词提出了

如下语义表征形式:[6][7]

[[x DO-SOMETHING] CAUSE [y BECOME STATE]

其中,BECOME STATE代表状态变化,是判断动词能否参与作格交替的主要语义

标准。

(2) a. *The comedian laughed the audience.

b. *The book read.

此处非作格活动动词laugh不能表示状态变化,故不能参与交替。同样,及物活

动动词read也不表示状态变化,故不能出现在反致使句(anticausative)*对比汉语:

a. 他老笑我。a' 我笑了。b. 我读过这本书了。b' 这本书读过了。a与a'中的“笑”

意义不同,前者多半含有“笑话”、“嘲笑”之义(对应laugh at),无致使义,后

者对应laugh,属常规义。故两句不应视为致使交替句。b'的合法性值得怀疑,即

使可用,也只是纯话题句,而非反致使句。。

可见,如果动作没有带来结果变化,则交替性受限,说明状态变化是致使交替的必

要条件。但是表示状态变化的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都有较多不能参与交替的情况

(如3),说明并不是充要条件。

(3) a. 玫瑰开花了/玫瑰花开了*此处“开”与“开花”均可以视为状态变化动词,

但是两者都不能参与交替。即使我们将a中“玫瑰开花了”与“花开了”两句视

为交替现象,也只是“领主属宾句”,主语的性质带有强制性,不是我们所定义的

致使交替句式。。

a’ *园丁/*好天气开花了玫瑰。

a’’ *园丁/*好天气开了玫瑰花。

b. 恐怖分子暗杀/谋杀/杀死了总统。

b’ *总统暗杀/谋杀/杀死了。

我们说某动词是致使交替动词,是指该动词在构式的环境中,动词及其论元均满足

所需意义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致使交替。脱离语言环境则无法讨论动词是否可以参

与交替。事实上,在某些语境下,很多致使交替动词则会失去可交替性,形成分裂

作格现象。比如:

(4) a. She baked the potatoes.

b. The potatoes baked. [8](161)

(5) a. She baked the cake.

b. *The cake baked.

(4)两句中,bake可以很自然地归为状态变化动词,能够参与致使交替。但是(5)

两句中,将potato换为cake,其反致使用法变得不合法。原因在于baking the

cake隐含了“创造义”,而非单纯的状态变化,此时就不能参与交替了。

“创造义”和“状态变化义”的不同,通过修饰同一名词的动结式词组的不同也可

以看出:

(6) a.面包/土豆烤熟/烤好了。

a’. 面包/*土豆烤成了。

(7) a.作业/文章写完/写好了。

b’.*作业/文章写成了。

与汉语不同的是,英语中具有在状态变化意义之外附加“创造”意义的动词不能用

于不及物用法,即对“创造”的结果名词有限制,而汉语中受限制的似乎并非结果

名词(如“面包”、“文章”),而是经历该过程的名词(如“土豆”、“作业”)。

我们继续考察bake的汉语对应词“烤”:

(8) a.她烤土豆/面包了。b.土豆/面包烤了。

我们发现,“烤”类动词虽然具有交替性,但并没有致使义,不是致使交替动词,

按曾立英[9]设定的使役检验和反身检验标准,我们既不能说“她使面包/土豆烤

了”,也不能说“面包/土豆自己烤了”。但是如何解释诸如“面包烤了”、“文

章写了”、“作业做了”、“合影照了”、“土豆炖了”等作格化现象呢?首先,

起决定作用的是时体标记“了”,作为完成时态的标记,“了”将结果义强加给了

本没有结果含义的单音节动词,其功能与事件谓词BECOME相当,这样就赋予了

作格化的资格。其次,既然被赋予了结果义,这些单音词通常可以替换成相应的动

结式。如:

(9) a.土豆烤熟了。

b.房子建成了。

c.文章写成了。

d.合影照完了。

值得关注的是,“了”并不能赋予双音动作动词同样的用法。如果我们剥除上述动

结动词的结果义,换成单纯的双音动作义单词,则通常不能成立(如10)。有学者

甚至认为作格动词不是单动词结构,而是动结式[10]。

(10) *a.土豆烧烤了。

*b.房子建筑了。

*c.文章撰写了。

*d.合影拍照了。

(二)致事对事件的控制度

Smith讨论了能否出现在致使句的不及物动词的区别。[11]Break和open一类的

动词所描述的事件受到了外部使因的控制。非作格动词如laugh, play, speak等

只能受动作参与者“人”的控制,即内部控制,而不能被释放给任何外部施控者。

控制说有着显而易见的弊端,对于上述施事性动词而言,内部致使的概念确实包含

了施事性,但是还有些不能参与交替的不及物动词并不含施事性,如blush,

tremble等。再如无生命发散动词(verbs of emission)如glitter, burble, roar,

bubble等,既没有致使句形式,也无所谓控制与否。

对此,L&RH、Samardic & Merlo认为动词描述的事件性可以概念化为内部致使

和外部致使动词。[7][12]外部致使动词隐含施事、工具、自然力或环境等“外部

使因”的存在,因此,所有的外部致使动词都会有及物致使的形式,但不一定有反

致使形式。外部致使动词在不明确或明示其外部使因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反致使用

法。所以可以假设具有致使用法的不及物动词受外部致使,反之受内部致使*下文

还将分析这一说法的例外情况。。因此这两类动词对使因论元的选择限制有所不同,

内部致使起始于唯一论元并存在于其中,外部致使动词通常不能对外部使因施加限

制。

上述作者尝试以内外致使的概念来区分非宾格与非作格动词,也存在一些问题。首

先,L&RH将break类和laugh类词汇表征进一步抽象化,提取出内外致使动词

的词汇语义表征形式:

(11) a.[[x DO-SOMETHING] CAUSE [Y BECOME STATE]]

b.[x PREDICATE]

根据词汇表征,她们以致使句为基点,将所有外部致使动词说成是二元谓词,对此

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这样就无法解释跨语言中无致使形式的反致使句。我们可以

借助突显的概念,说明这只是致使交替动词未经突显的原始图式,该动词同时具备

一元和二元潜势。其次,有些内部致使状态变化动词是非宾格性的。再次,汉语的

动结式致使交替现象,如“小红哭湿了手帕”,很难解释是内部致使还是外部致使。

英语中有些空间构型动词(verbs of spatial configuration)(如sit, stand, hang,

lean, lie等)是外部致使动词,可以参与交替:

(12) a. I leaned the ladder against the wall

b. The ladder leaned against the wall.

但是与lean意义接近的slouch则是内部致使动词:

(13) a. The surly youth slouched against the wall.

b. *I slouched the surly youth against the wall.

对此,需要引入“发端致使”(onset causation)和“延伸致使”(extended

causation)的概念。[13] [14]当施事和外部致事的作用仅仅是起始事件,而缺少对

后续事件的控制时,称为发端致使。而不能参与交替的不及物动词的施事或外部致

事能够控制后续事件并参与整个过程,这种致使称为延伸致使。如:

(14) a. Mary smeared paint on the wall.

b. *Paint smeared on the wall.

(15) a. Mary splashed paint on the wall.

b. Paint splashed on the wall.

Kiparsky分析说,smear是施事-方式(agent-manner)动词,需要施事或致事起

始事件并持续参与过程,是延伸致使。施事或致事不能从过程中剥离出去,所以没

有反致使形式(见15b)。而splash是受事-方式(patient-manner)动词,外力虽然

起始事件,但并不持续参与整个过程,因而是发端致使。施事或致事可以从过程中

剥离出去,所以存在致使交替的可能(见16b)。

“发端致使”和“延伸致使”的概念核心是能否将施事或致事从过程中剥离出去,

也就是说要看过程和客体有没有独立识解的可能。这一点,与Langacker的自治-

依存(A/D)和独立识解观(absolute construal)有异曲同工之妙。用这一理论解释

汉语的动结式致使交替现象非常有效。在“小红哭湿了手帕”中,尽管手帕湿是由

哭所致,但这一过程并不要求哭者的持续参与,可以视为发端致使,因而有反致使

形式“手帕哭湿了”。

(三)终结性

终结性(telicity)是界定汉英致使交替特性的另一语义特征。终结性与论元是否在场

有关。在这一方面,作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的表现不同。如break是终结性的,

而eat只有在双论元出现时才是终结性的:

(16) a. Open(John opened the door;the door opened):[NP,(NP),终结

性]

b. Eat(John ate;John ate an apple):[NP,(NP,终结性)]

我们以时间状语为诊断式考察英汉动词的终结性,发现汉语动词终结性不如英语明

显,对比open与“开”:

(17) a. *John opened the window for an hour.

b. *The window opened for an hour.

c. 张三开了一小时门了。

d. 门开了一小时了。

James Tai考察了英语的完结动词paint、kill与汉语的对应词“画”和“杀”的

用法区别:[15]

(18) a. * Lao Wang drew a picture yesterday, but he didn’t finish it yet.

b. * Lao Zhang killed Lao Wang, but Lao Wang wasn’t dead yet.

(19) a. 老王昨天画了一幅画,可是没画完。

b. 老张杀了老王三次,可是老王都没死。

Tai认为这说明“画”和“杀”不是内在完结动词,他进而总结汉语中没有完结动

词。事实上,按照对词的界定,汉语确实缺少完结动词,但这并不是说汉语没有完

结情状(accomplishment situation),完整地考察时体特征,不仅要看动词,还要

看词组和句式特征。研究发现,在活动动词的基础上增加论元或标界成分

(delimiter),可将活动谓词变为完结谓词:

(20) 活动:他推门。

完结:他推开了门。

汉英致使交替动词都有较为明显的表达事件终结性(telicity)的时体标记。英语常用

过去时或完成体,其句法标记是“V+-ed”或“have+V+-ed”。[16] [17]

(21) a. He changed his attitude. / His attitude changed.

b. They improved their business. / Their business improved.

致使交替动词的过去时和完成体的标记倾向性是与其核心语义一致的,动词强调其

结果状态义,该义项必须处于显现状态,而结果状态通常已经发生,致使交替动词

常附有“过去”和“完成”的时体倾向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们对照汉语例句,看一下两者的异同:

(22) a. 饭吃完了/酒喝光了/菜卖完了/篮球打完了/书还在编着/面包会有的/新校园

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

b. 门开了/ ?书读了/ ?书编了。

c. 那本书已经读完了/那本教材已经编好了/书都编了,还有什么不敢编的?

d. 两所学校曾开展过合作。/合作已经开展了。

对照以上例子,我们发现了几条汉语时体标记的规律:1)汉语多用完成体,其时体

标记常常是“了”或“过”(如(22)d)。在反致使句中对“了”或“过”的要求要

高于致使句。2)用完成体时的标记较简单,动词后加“了”、“过”即可。其他时

态则较为复杂,如进行体往往要求“正在”与“着”并用,分列动词前后。将来时

态也受到一定的限制。3)施事性较强的单音动词一般不能出现在反致使句中,如要

进入该句式,往往需要更为复杂的时体标记。如b与c的区别。

前两条现象可以解释为汉语中对完成体的偏好所致。第三条可以通过Haspelmath

的自发性等级概念进行解释。[18]他认为谓词需要遵循一个“自发性等级”,位居

等级一端的动词自发性比另一端的动词更强。如果一种语言中某及物动词具有形态

标记,那么这门语言也会标记表达同等或更高自发性的及物动词。相应地,如果一

门语言中某不及物动词具有形态标记,那么这门语言也会标记所有其他表达同等或

更低自发性的不及物动词。换言之,有标记的反致使动词表达事件的自发性低于无

标记反致使动词。自发性更低的动词如果被用于反致使,需要一些形态标记来弥补

外论元的缺失。这一点得到了跨语言验证。[19]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何“门开了”

没有问题,而“书读了”、“书编了”就不太自然,但是如放在特殊的语境或加了

特殊的标记词,如“那本书已经读完了”,“那本教材已经编好了”,“书都编了,

还有什么不敢编的”,句子就没问题了。

(四)致事可移性

非作格动词的主语通常与施事性有关。有研究者认为,[20]通常除了非自主身体过

程动词以外,其它非作格动词都涉及到自主性或施事性。施事性还与工具有关。对

于状态变化动词而言,工具或方式是否明确是判定该动词能否参与交替的因素之一。

如尽管cut和break都涉及到状态变化,但只有break可以交替。原因是cut隐

含能够控制尖锐工具的自主施事。工具可以被直接施于受事,并与其直接接触,所

以工具也常常视为行为者能愿的引申。而break表达纯粹的状态变化,没有说明

结果是如何发生的,也没有隐含确定的工具,因此施事性不是break的必要语义

特征,其主语可以是非施事性的无生命实体,如工具或自然力。

施事性显然是作格交替中的一个关键概念,但是施事性是否缺乏并不能解释所有的

情况。比如KILL类和DESTROY类动词并非只带施事性主语,也可以带非施事性

的“原因”,这虽然也会引起状态改变,但是并没有作格交替现象。施事、力和工

具或者方式似乎可以组成一个更为基本的语义角色。朱琳试图将施事性这一宽泛概

念具体化,[20]她提出了“施事性转移”的概念,认为如果一个动词的概念结构中

包括工具/方式,那么这个动词就被视为具有外部施事,此时不能参与致使交替。

而如果动词的概念结构中没有(或可以没有)工具/方式,此时动词施事者的范围较

宽,可以是施事、外力、自然力或工具。这样施事既可以处于隐伏状态,也可以在

较大范围内显现,因而可以参与致使交替。这一论断与L&RH的观点较为接近:

及物作格句式既是致使句,也是及物句,其主语可以是施事、工具或自然力。

这里,我们可以引入“可移性(transferability)”这一术语,指代施事性在施事、

工具、自然力以及施事性有无之间的转移性。

(23) a. The door opened.

b. John/ The wind opened the door.

我们对照汉语,发现有所不同:

(24) a. 他开了门。

b. *风开了门。

c. ?钥匙开了门。

说明汉语单音节作格动词的论元选择受到了限制,即“可移性”较低。可能的原因

是汉语单音作格动词使用频率不高,其语义较英语更窄。汉语“开”在致使句中的

使用多要求主语为施事兼致事,而不常用工具或自然力。但是,我们并不能就此说

“开”不是致使交替动词,因为如果加上了适当的时体标记并结合适当的语气,其

可移性会大大加强:

(25) a. 那把钥匙开不了门。(加后补式否定助词“不了”)

b. 这把钥匙能开那扇门吗?(疑问句)

c. 芝麻开门!(祈使句)

与此相反,有些形源动词的主语却限制了施事的使用,如:

(26) a. 春风又绿江南岸。

b. *张三绿了两面墙。

以上单音节动词的受限情况可以通过相应的动结式来解决。

(27) a. 一阵风吹开了门。

b. 张三涂绿了两面墙。

以上分析说明,与英语相比,汉语在施事可移性方面至少有以下两点不同:1)汉语

单音致使交替动词的施事可移性受实体标记的很大影响。2)汉语中单音动词和动结

式结构在施事可移性方面有较大不同,通常相比单音动词,动结式的施事可移性要

强得多。这也说明L&RH以主语是否受限来作为致使交替动词的判定标准在汉语

中行不通,还需要附加的条件把动词与动结结构区分开。

(五)客体生命度

致使交替动词对宾论元的约束还体现在宾语的蒙受义(affectedness)上。Cornips

& Hulk提出如果宾语对事件进行量度,[21]或者标界(quantitatively delimit),

即可视为具蒙受义。如果X的补语不具蒙受义,那么X的外部题元角色(external

theta-role)就不能被剥除。反之,如果具有蒙受义,那么我们就可以剥除其外部

题元角色。蒙事补语(affected complement)可以前置为主语,进而生成不及物作

格结构。关于蒙事宾语与客体的关系,Sybesma 提出,[22]蒙事宾语等同于承受

状态变化的客体论元,因为这种宾语总是谓语行为的结果。

(28) a.我吃饱了饭。

a’?饭吃饱了。

b.游客喂饱了鸽子。

b’鸽子喂饱了。

对于a’和b’句的合法性的不同,我们可以通过蒙受义的角度进行解释。尽管

V2“饱”表达了状态变化,但是并不表达内部论元“饭”的变化,所以“饭”不

能视为蒙事论元。而b’中“饱”表达内部论元“鸽子”的状态变化,是蒙事论元,

因而其交替性更易接受。

Shi Dingxu & Sze-Wing Tang发现,[23]有些谓词尽管表达结果,但是并不能

参与交替。如:*我打伤了。有些V2要求有生小句主语的动结词组也存在这样的

问题,如“宠坏”、“打跑”、“哭走”等。看来,动词的交替能力与其论元的生

命度有关。对比:

(29) a. 张三打破了窗户。

b. 窗户打破了。

(30) a. 小王打哭了小李。

b. *小李打哭了。

“窗户”是无生的,可以参与作格交替。“小李”是有生的,不及物句的可接受性

差。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下面的现象似乎行不通:

(31) a. 他打跑了狗/小李。

b. 狗/*小李打跑了。

(32) a. 农夫毒死了老鼠。

b. 老鼠毒死了。

(33) a. 藏獒咬死了京巴。

b. *京巴咬死了。

我们认为,这不仅是有生概念的问题,还有生命度概念的问题。参考Aissen提出

的生命度层级:[24]人>有生但非人>无生,可以很好地解释上述现象。“小李打

跑了”一句不合适,是因为有歧义。“小李”在致使句中处于受事的位置,在反致

使句中也应该是受事。但是因为是“人”,位于生命度等级的最高层,施事性最强,

容易带来理解上的障碍。

我们借助生命度层级的概念,尝试对有生性在致使交替中的规律性概括如下:*本

结论是针对以及物致使句为基础的交替现象而言的,并不针对以反致使句为基础的

动词及其交替现象。

如果及物动结词组的语义要求高层级生命度的主语论元,那么同生命度的宾论元不

能参与交替,只有生命度更高或更低的宾论元才可以参与交替,其中级差越大的,

交替可接受性越强。

这也可以解释如下现象:

(34) a. 一百只马蜂蛰死了那个小孩。

b. ?(*)那个小孩蛰死了。

(35) a. 河水淹死了他舅舅。

d.他舅舅淹死了。

因为“蛰死”的语义要求“有生但非人”的施动者,b中“那个小孩”生命度层级

为“人”,高出语义要求一级,所以本句话感觉不太符合语感。而“淹死”在及物

句中要求主语论元为无生,宾论元“他舅舅”为“人”,为二级级差,因此可接受

性较强。

四、小结

本文通过致使交替事件域的构建,明确了几个重要指标:动词的结构和核心语义、

致事语义特性、共有客体(shared themes)语义特性和时体特征,重点讨论了五个

概念,即状态变化、致使性、终结性、施事性、有生性。研究发现,致事“可移性”

在时体标记词的互动下,与动词的可交替性呈正相关。就共有客体而言,可交替性

与动词结果义的语义指向以及内外论元生命度的级差有关。就动词语义而言,状态

变化是致使交替的核心概念,但并非所有的状态变化动词都能参与交替,还需要引

入致使性的概念。致使性可进一步分为“发端致使”和“延伸致使”,只有“发端

致使”才具有参与交替的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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