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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发(作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

贴资金政策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公布日期】2020.03.26

• 【字 号】皖农办渔〔2020〕3号

• 【施行日期】2020.03.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

政策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

皖农办渔〔2020〕3号

各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巢湖管理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

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2016〕3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的通知》

(皖财建〔2019〕16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政策

调整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2016-2019年渔业油价补贴项目总结工作

为及时掌握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落实情况,促进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请各

市认真总结2016-2019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含渔港项目资金)执行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经验做法及进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今后工作打算,并围绕“皖

农渔〔2016〕33号”文件确定的五个支持方向归纳提炼出2个以上典型经验案例

(单个案例不超过2000字)。总结材料连同资金审计报告及联系人信息(包括姓

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等),于4月30日前分别以正式

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渔业局(县级材料报送日期及相关要求由各市自行确

定,巢湖管理局报送合肥市,广德市、宿松县分别报送所在市汇总,下同)。

二、切实做好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前期工作

重点围绕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从保障困难渔民和

自愿减船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渔业种业建设、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港码头改造

维护和“渔猎文化”(包括渔俗馆、渔展馆、渔船渔具博物馆和渔文化资源传承人

等)传承保护等渔业短板领域开展实地调研,提出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的

意见建议。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本辖区调研工作,重点指导县(市、区)

渔业部门先行开展调查摸底、素材收集等前期工作,确保掌握真实情况,形成内容

翔实的调研报告,于6月底前报送我厅渔业局。我厅将有计划、有目的、有侧重地

开展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分批次到有关市政策落实一线进行现场调研,具体调研

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规范做好2020年渔船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审核渔船油价补贴对象资格,严格按照“皖农渔〔2016〕33号”

文件确定的渔船船长和功率分档标准,依据实际作业情况发放2020年渔船油价补

贴资金,捕捞机动渔船补贴具体标准上限详见下表,按1系数发放;养殖机动渔船

参照捕捞机动渔船标准上限,按0.5系数发放。补贴资金金额为补贴标准×补贴系

数,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补贴资金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渔船发生报废、

新建、更新改造或减船转产等情况的,补贴资金以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

本文标签: 渔业补贴油价资金渔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