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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发(作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及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审计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目录

一、审计报告

二、净资本监管报表

净资本计算表

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三、净资本监管报表附注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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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8-10

11-12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3)专字第60884100_B02号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及其附注(以下统称“净资本监管报表”)。净资本监管报表已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55号令)、《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7号)、《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8号)、《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7号)、《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6号)、《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监管报表编报指引第1号——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深证局机构字[2010]161号)和《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监管报表编报指引第2号——证券自营业务》(深证局机构字[2011]92号)(以下统称“净资本监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

一、管理层对净资本监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净资本监管报表编制基础编制净资本监管报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净资本监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净资本监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净资本监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净资本监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净资本监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净资本监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编制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净资本监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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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本监管报表附注

201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一、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06年8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6]197号文《关于同意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2006年8月22日领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冠兴;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51,000万元。注册资本已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验字[2006]第6009号验资报告。

于2006年9月及12月本公司分别受让原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原中关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类相关业务。

于2009年8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57号)批准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7,975万元;该增资部份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审字(2009)第010486号验资报告。

于2011年8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47号)批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565万元;该转增部分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884100_B01号验资报告。此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540万元。

2012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64号)的批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7,459万元;该转增部分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884100_H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9,999万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业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5家分公司、122家营业部。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员工总数为4,801人(含非全日制用工,但不包括委托合同经纪人),高级管理人员总数为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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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本监管报表附注(续)

201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二、编制基础

本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及其报表附注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55号令)、《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7号)、《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8号)、《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7号)、《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6号)、《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监管报表编报指引第1号——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深证局机构字[2010]161号)和《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监管报表编报指引第2号——证券自营业务》(深证局机构字[2011]92号)的规定,以本公司按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编制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会计记录为基础而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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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证券资本监管报表风险